教師申訴制度

2021-05-26 15:30:03 字數 624 閱讀 4084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學校《章程》,制定學校教師申訴制度。

3、教師對學校提出申訴的受理申訴部門是學校調解委員會。

4、教師提出申訴,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學校交送申訴書,申訴書應該寫明如下內容:

(1)申訴人基本情況;

(2)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

(3)要求受理部門進行處理的具體要求;

(4)申訴有關事實依據和法律、政策依據及陳述理由等;

(5)寫明或交付有關物證、書證或影印件。

5、學校部門接到申訴書後,應對申訴人資格和申訴的條件進行審查,分別不同情況做出如下處理:

(1)對於符合申訴條件的應予以受理;

(2)對不符合申訴條件的,可以答覆申訴人不受理;

(3)對於申訴書未說清申訴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訴書。

6、學校部門自收到申訴書的次日起10日內對申訴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包括:

(1)維持原處理結果;

(2)變更原處理結果;

(3)撤消原處理結果;

(4)教師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級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屬於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範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

7、本制度執行中具體問題,由學校校務委員負責解釋。

一三二中學總務處

教師申訴制度

為了依法維護我校教師的合法權益,保障教師身心健康,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等國家法律 法規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結合我校實際,現制定教師校內申訴制度。一 教師申訴的範圍 我校教師認為下列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

教師申訴制度

八 申訴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訴,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學校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1年內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出申訴的,可以適當延長期限。如申訴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提出申訴,應訴委員會可以不予受理。九 申訴程式。申訴人可以書面提...

教師申訴制度

1 申請人的姓名 職務及其他基本情況 2 申請複核的事項 理由及要求 3 提出複核申請的日期。第十一條對教職工提出的申訴,校工會應當在接到申訴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區別不同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1 予以受理,同時告知申訴人,並組織工作小組 2 不予受理,應當以書面告知申訴人,並說明理由 3 申訴材料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