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端銷售員人事管理制度 2019版

2021-05-24 21:14:56 字數 2956 閱讀 3789

導購員人事管理制度

(2023年1月修訂)

一、崗位定義:

專職導購員:全職負責終端門店產品的銷售工作,不允許銷售非我公司小家電之外的品牌

兼職導購員:兼顧負責美的產品的銷售,同時也負責美的其它產品的銷售。兼職導購騁用可選擇負責與我公司相比非同型別的產品,離展位臨近銷售人員或商場營業員。

臨時**員(臨促):周

六、週日、節假日、店慶期間協助專職導購銷售。

突擊隊(飛虎隊、先鋒隊):周一至周五專職導購員休息,頂替專職上班,週六週日在旗艦門店輔助專職導購銷售。

二、專職導購員招聘、入職流程

1、 業務主管推薦及招募符合招聘條件的導購員,在正式上崗7日內填寫導購員入職申請**,同時提交一寸**兩張(白底彩色證件照)、身份證影印件兩份,經業務經理簽字確認後,交到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公司以**中填寫入職時間計算工資;

2、 如提交入職申請**超過7日(以**內入職時間計算),以交回**時間為入職時間計算導購員保底工資,此間所產生的導購損失由負責業務主管全責承擔;

3、 新導購在入職當天簽訂勞動合同。

4、 人力資源部對導購員檔案進行備案管理。

5、 導購員試用期為兩個月,兩個月後給予轉正,轉正後各自調一級。

6、 新入職導購員滿三個月後公司按照規定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7、導購員入職辦理公司分類

三、導購員的考勤制度

1、導購員考勤由負責業務主管管理,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填寫完畢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工資。

2、導購請假需要向業務主管申請批准,並由業務主管記錄在案。

3、業務主管未按時上交導購考勤表而造成導購工資計算延誤,視具體情況,對業務進行50元—200元/單的處罰。

4、針對請假導購員,業務主管在上交考勤表時必須附註請假記錄。

5、針對異動導購員,業務主管必須在考勤表中予以註明原因。

6、針對考勤表中涉及到的考勤人員,必須是在公司正式備案的人員,若未辦理正式備案,必須有相關說明或附註即將備案的完整資料。

四、導購員的辭退

由於導購員在工作期間無法達到公司要求或嚴重違反公司(賣場)規定,可對其進行辭退,相關人員應提前一周通知被辭退者。

1、 業務主管應在第一時間內填寫人員異動表,由銷售經理簽字批准確認後交到人力資源部書處,被辭退人員的離崗時間以**上填寫時間為準,由人力資源處備案核算工資及保險等事宜。

2、 業務主管及時安排被辭退人員與指定人員進行門店交接,交接清楚後,業務主管督促被辭退導購員在7日內(以填寫離職時間計算)到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如有延誤造成該導購員工資及保險沒有及時停止而造成的繼續發放,由業務人員承擔相關損失並處以業務50元/單的處罰。

3、 嚴重違反規定的導購員由公司下文通報解除勞動合同。

4、 被辭退人員在辦理解除手續時,必須與人力資源相關人員辦理離職對話,財務在辭退人員簽署手續三個月後支付薪酬。

5、 若被辭退人員在限期內未到公司辦理相關解除手續,由相關業務主管或直接上級領導在7日內為被辭退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財務根據相關業務主管或直接上級領導的決定對未親自辦理解除手續的被辭退人員做10—200元的負激勵。

五、導購員的調店

由於導購員在工作期間主觀原因及客觀因素需要對其所在門店進行調整,業務主管可申請將導購員調店。

1、 業務主管在確認調店事宜後,應填寫人員異動表,經由銷售經理簽字確認後,在7

日內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門和財務部門更新資料並備案。

2、 導購員調整時間以**內填寫時間為準。如由業務人員失職誤報或延遲上報而造成

的導購提成計算等損失由直屬業務主管承擔,並處以業務50元/單的處罰。

3、 調整通知下達後導購員應在指定時間內到新店上崗,如逾期三日內沒有到崗,視為

連續曠工並由公司出文,視為自動辭職,並按照自動辭職辦理相關手續。

六、導購員的辭職

由於導購員個人主觀原因提出辭職,並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 導購員自行提出離職應提前30天通知業務主管。得到業務主管同意並經業務經理審核後方可離職。否則扣罰乙個月工資作為公司提供的各種資源服務的補償;

2、 業務主管應在辭職人員提出辭職之日填寫人員異動表,銷售經理簽字確認後,在7日內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門和財務部門更新資料並備案;

3、 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按照填寫人員異動表的時間之日起,停止辦理自動離職人員的薪資和相關保險;

4、 業務主管根據自動辭職人員的實際情況安排相關門店交接並完全歸還公司相關資料、服裝及各種屬於公司資產和財物,完全辦理完交接手續後,業務主管安排自動辭職人員到公司辦理辭職或離職手續,解除合同,並與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做離職對話。

5、 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按照自動辭、離職人員離職對話表上的正式辭、離職時間,為其計算停發的薪資及相關保險,並於做完離職對話之日起三個月後親自領取停發相關薪資和保險。

6、 如自動辭、離職導購員未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對停發的薪資及保險予以完全扣除;如未及時辦理相關交接手續,按照業務主管或直接上級領導的決定對自動辭離職人員做10—300元的負激勵。

7、 如由業務人員失職誤報、延遲上報或未通知自動辭離職人員而造成的導購薪資等損失由直屬業務主管承擔,並視具體處以業務50元—1000元/單的處罰。

七、臨時**員的申請及工資發放

1、每月初由業務主管報備月度臨時**員使用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後可以按照預算規定使用;

2、臨時**員應具備最基礎的產品知識和銷售技能,業務需做崗前培訓;

3、臨促人員日薪在50—100元之間,根據其工作經驗、工作時長、銷售量制定。

4、替班臨促如按照銷售量領取提成分配,則不按照臨促發放日薪,按照導購員保底計算日薪,並發放替班時間段銷售提成;

5、業務人員每月5日前上報確認上月臨促人員,逾期不再予以報銷,由業務人員承擔;

6、人力資源部每月15日發放上月臨促人員費用。

7、臨促費用不允許帶領,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銷售經理、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後執行。

八、附件

附件1:導購員入職表

附件2:導購員離職表

附件3:導購員調級申請表

附件4:臨時**員申請表

人力資源部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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