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領用發放考勤制度

2021-05-24 14:50:48 字數 490 閱讀 5431

為加強對礦燈的管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 所有礦燈必須編號,實行專人專燈,使用人員憑牌領燈,使用完畢交燈領牌,不得代領、代交他人礦燈。燈牌丟失及時宣告(補發燈牌每個10元)。

2. 礦燈有下列毛病之一時,不得發放領用:(1)電解液溢漏;(2)燈頭、燈頭鎖失靈;(3)充電不足;(4)玻璃破裂;(5)燈線破損;(6)接觸不良、燈不亮或閃動。

3. 發放礦燈時,要注意燈、牌、人的編號是否一致,並及時把燈牌上牌,同時填寫礦燈考勤記錄。使用備用燈的要在記錄本上註明。

4. 充電室嚴禁閒人入內,每發現一次,對充電工和進入者各罰款50元。對不聽勸阻的交公司嚴肅處理。

5. 礦燈使用人員應愛護礦燈,嚴禁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出井後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如工作需要,超過工作兩小時時間,應該換新礦燈。

6. 燈房換班人員在每次換班後兩小時內,必須把沒有還燈人員的名單立即報礦排程室。

機電運輸部

2008-9-16

2008-9-16

礦燈的領用 發放 考勤制度

規章制度 單位部門 日期 年 月 日 一 每盞燈都要有編號 固定使用人員,憑燈牌領取。二 臨時用燈必須領臨時牌,或單位借條 條上有單位領導簽字 方可領取。三 各用燈單位新增人員,需用燈要提前寫出用等申請,然後發給燈。四 發燈時必須將燈蓋蓋好,燈鎖鎖好,發出的礦燈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時以上發電能...

礦燈領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礦燈領用的管理,礦燈的領用實行定人 定燈,定鎖管理制。下井人員必須經勞資科,安全科審核由所在單位持相關證明到機電科辦理領鎖定燈手續,機電科建立領用臺帳。2.礦燈房管理方式採用 礦燈上鎖制 由礦燈使用人員下井時,自行到充電房開鎖領取,鑰匙自行保管,燈房留一把,以便於維護。礦燈房應留出一部分...

工廠考勤制度打卡考勤制度化工廠考勤制度

01 考勤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公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情況,特制定本規定。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規定 第1條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 1.常日班 周一至週六上午8 00 下午5 00 2.倒休班 白班上午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