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管理制度

2021-05-23 23:11:04 字數 4894 閱讀 2782

為促進各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獎優罰劣,並藉以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和實施,特訂立本制度。

第一節獎勵

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 嘉獎:嘉獎一次獎勵現金50元;

2. 小功:記小功一次獎勵現金150元;

3. 大功:記大功一次獎勵現金300元;

4. 加薪:依具體事實決定額度。

一、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給予嘉獎:

1.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蹟者。

2. 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蹟者。

3. 拾金不昧,堪為表率(非公司財物且不知物主者)。

4. 在艱苦條件下工作,經公司評定成為公司楷模。

5. 有其他功績者。

二、 下列事蹟之一者,給予記小功。

1.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2. 節約原材、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3. 公司遇有災難或其它不良情況,勇於負責,處理措施得宜者。

5. 檢舉或阻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者。

6. 遇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失擴大者。

7. 領導有方使業務發展獲顯著成效者。

8. 著有其他較大功績者。

三、 下列事蹟之一者,給予以記大功。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勇搶救人員安全及財物,使公司減少巨大損失,有顯著功績者。

2. 設計發明或改進產品,使公司顯著獲得重大利益者。

3.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有重大改善,成效具體顯著者。

4. 維護公司的利益,並有突出貢獻者。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加薪。

1. 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公司表率者。

2. 一年內記大功兩次,並無其它過失者。

3. 服務期滿三年,無任何過失者。

第二節懲罰

對公司員工的懲罰分六種:

1. 通告批評: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40元,三次以上記警告一次。

2. 警告:警告一次罰款50元。

3. 記小過:記小過一次罰款100元。

4. 記大過:記大過一次罰款200元。

5. 解聘、開除。

6. 送交司法機關。

一、 有下列事情者,給予通告批評。

1. 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2. 在工作場所吃零食者。

3. 因過失致工作錯誤,情節輕微損失在40元以內者。

4. 在辦公室,倉庫內吸菸者。

5. 生產員工上班時穿拖鞋、裙子、赤腳或光膊有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者。

6. 瞞報、塗改或毀壞各類單據、票證、原始記錄或帳目者。

7. 在公司內或宿舍內賭博者。

8. 違犯其它規章制度者。

二、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 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指揮者。

2. 浪費公物、貨品損失41-500元者。

3.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情節輕微者。

4. 出入廠區不遵守門衛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不主動配合警衛人員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5. 工作時間語言粗俗,不注意文明禮貌者。

6. 做事未能履行職責,致數額差異500元(含)以下者。(差額部分另行追究經濟責任)。

7. 擅自移動、動用消防器材、設施或改做它用。

8. 未經允許私自進入上司辦公室翻閱檔案者。

9. 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三、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給予記小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限期之命令未申述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而情節輕微者。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造成損失者。

4. 公司組織的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或不聽從指揮故意破壞者。

5. 在工作時間內睡覺尚未造成損失者。

6. 人為浪費公物、貨品損失在501-1000元者。

7.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責造成較大損失者。

8. 不符合門衛管理制度,不服從警衛人員勸阻者。

9. 工作時間語言粗俗,甚至辱罵同仁者。

10. 做事未能認真履行職責,致數額差異在2000元(含)以內者(差額部分另行追究經濟責任)。

11. 非惡意損毀、塗改重要檔案或公物者。

12. 輪班制員工不按時輪班者。

四、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一)在公司內危害公共安全者。

1. 造謠生事或散播謠言情節輕微者。

2. 攜帶危險品進公司或工作場所尚未造成傷害者。

3. 未經允許在公司內散發傳單、檔案、**書或張貼標語者。

4. 相互打架鬥毆者。

(二)對公司財物、名譽有妨害者。

1. 非蓄意但破壞或損害公司之財產、器材、貨品損失1001——2000元者

2. 遺失保管之重要文書、機件、配件、物品或工具者。

3. 洩露技術、業務上之秘密,但尚未造成公司損失者。

4. 未向上級主管報備,接受往來客戶之邀宴或饋贈者。

5. 直接或間接與公司往來客戶挪借款者。

6. 未經公司允許擅自向傳播**透露有關公司機密情節輕微者。

7. 未經許可擅自帶領或擅準外人進入廠區參觀者。

8. 投機取巧取得非份利益情節輕微者。

9. 遇非常事變故意迴避者。

(三)違反公司管理規定者:

1. 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情節較重者。

2.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做非公務者。

3. 不遵守生產工藝要求、操作規程及車間各項規定,擅自變更工作要求、程式和方法者。

4.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輕微者。

5.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6.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責,予以姑息且不加呈報者。

因疏忽致機器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7. 做事未能認真履行職責致數額差異5000元(含)以內者(差額部分另行追究經濟責任)。

(四)行為不法或越軌者:

1. 在工作場所喝酒者。

2.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製造事端者。

3. 撿、拾公司或他人財物匿而不報據為已有者。

五、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查證確實,情節重大,不經予告給予開除。

(一) 在公司或廠區內危害公共安全者。

1. 在辦公室,倉庫吸菸,引火致引發火災者。

2. 未依法定程式擅自或教唆他人罷工怠工者。

3. 聚眾要挾者。

4. 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或恫嚇者。

5. 造謠生事或散播謠言情節重大者。

6.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或**者。

7. 攜帶法定違禁品進入公司或廠區造成傷害者。

(二)使公司財物、名譽受損者。

1. 蓄意破壞或損毀公司之財產、器材、貨品者

2. 侵占公有財物者。

3. 營私舞弊者。

4. 本身或教唆他人利用職權圖謀不法利益者。

5.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者。

6. 擅自向傳播**透露有關公司機密,致公司遭受嚴重損失者。

(三)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者。

1.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進入本公司業務機密之工作場所參觀者。

2. 攜帶物品出入公司或廠區而拒絕警衛管理人員查詢,經勸告仍拒絕並強行進出者。

3.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品營利者。

4. 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 不遵守操作程式有違工作規範,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損失5000元以上者。

6. 違反安全、衛生管理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損失5000元以上者。

7. 拒絕主管人員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而情節重大者。

(四)行為不法或嚴重越軌者;

1. 對公司主管人員及家屬、**人親自或委託他人實施暴行或有侮辱行為者。

2. 對工作同事實施暴行或有侮辱行為者。

3. 在公司內毆打他人者。

4. 有偷竊行為者。

5. 在公司廠區內賭博者。

六、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 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檔案、公有財產和產品者。

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或使他人受傷害者。

3. 參加非法組織者。

4. 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及偽造公司檔案、圖章圖利,使公司信譽蒙受重大損失者。

5.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圖畫、破壞勞資感情者。

6. 對主管人員及家屬、**人、同事暴力威脅、恫嚇或有侮辱行為者。

7. 營私舞弊、挪用**及私自接**賂、回扣隱瞞不報者。

8. 聚眾要挾,妨礙現場工作秩序者。

9. 侵占公司財物者。

10. 違反國家其他法令者。

第三節實施程式

各部門員工有具體情事予以獎懲,由部門主管提交獎懲報告給其上一級主管,經理批准後,呈總經理核准後,公司奉准公告周知,獎金或罰金於當月薪資中發放、扣發。

保密制度

公司的秘密關係到公司的安全、穩定和利益,為保證公司的良好運作,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秘密的範圍:

1. 公司尚未公布重大決策。

2. 公司機要部門的防範設施及措施。

3. 公司的技術資料、資料及財務、銷售營運。

4. 公司未公布的人事安排、領導任免、工作調動情況。

5. 公司重大財務活動和規定。

6. 公司員工的工資收入。

二、管理規定:

1. 凡屬於公司內部機密的檔案、資料、技術、工藝、財務狀況及銷售情況、引數、圖紙及有關資訊資料,除辦公室備案外,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影印、傳抄、外傳。

2. 公司各部門的電腦均由部門專人負責,其它任何人員在未經上級主管許可及批准下不得擅自使用。

3. 公司未公布的所有人事變動(公升、降、撤、調職等),參加研究人員、檔案列印員均不洩露,以防止引起人事混亂,給公司造成不良後果。

4. 各部門負責人應對所屬員工進行保密教育,並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三、 處罰措施:

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者,按《獎懲管理制度》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追究刑事責任。

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 標準 許可權及程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一方面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更好地規範約束員工的行為。保證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執行。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第三條原則 一 獎懲有依據,獎懲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二 獎懲及時,為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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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案管理行為,鑑定專案管理水平,確認專案管理成果,對專案管理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並以此為依據進行相應獎懲,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指公司專案定義及相關概念均參見 專案管理辦法 第三條公司專案考核評價的主體是公司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授權後的專案領導小組。公司專案考核評價的物件是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