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

2021-04-23 08:32:15 字數 3313 閱讀 6484

甲方位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詹中_

職務乙方

性別:__ _____

年齡:__ 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年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弱電工程師兼常務副總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雙休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每月車補元、**費補助元,午餐補助元,差旅費實報實銷。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另行安排工作,薪酬按調整後的崗位工資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國家一般標準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在甲方工作期間私自進行與公司同類業務的,洩露甲方商業機密或者利用甲方資源進行其他商業行為的;

5.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三次通告仍不予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結算工資尾款前應與接替人完善相關交接手續,並交回所有公司財物及公司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扣除尾款。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30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二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三十二條甲方公司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

同勞動合同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 勞動者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勞動合同為 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勞動合同書

甲方 單位 名稱 位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職工 姓名 性別年齡 住址身份證號碼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單位性質 乙方戶口性質 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協商,同意建立勞動關係,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甲 乙雙方同...

勞動合同書

甲方 用人單位 名稱法人代表 乙方 勞動者 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漢,出生日期 年月日,文化程度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經甲 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定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從20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第二條 生產 工作 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