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和本校實際,特制定請假、出勤獎懲制度。
教師出全勤每月獎勵70元。全勤獎勵每學年按照10個月計算,每月設獎70元,共計700元。
考核細則
一、病事假
(一)請假手續:
1、批假手續: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師因病、因事請假,半天請假組長審批,1天以內教導主任審批,2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3天以內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教育總支審批。
2、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事先請假或當面請假者,應在**中說明,**聯絡不上時應委託他人代替履行請假手續。
3、任課教師應按學校課表上課。需要調課時,應通過學校安排。
4、不影響工作的臨時假(1小時內),應打招呼,如隨意離校,按曠工對待。
5、工作時間不閒聊,不幹私活。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禁止接手機。下課時間不拖堂,要予以學生充分的休息。
(二)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診斷證明書或病歷卡,履行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不能提供醫學證明或相關手續視為非病假。
教師確因疾病影響工作,不能正常上班的,實行如下考核措施。
病假一天之內,向學校履行了請假手續,並自行找老師調課,不扣課節工資。沒有找老師調整課程,每天扣除8元課節工資。
3天之內的病假由學校審批(當事人提供區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按每天扣除10元當月全勤獎。一月之內的病假由教育總支審批(當事人提供區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扣除當月全勤獎。
一學期以內的病假累計超過乙個月的按實際天數扣除全勤獎,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超過乙個月以上的病假,扣除本學期全勤獎350元。
(三)事假:1天事假,自行調課,經領導批准,扣除全勤獎10元。超過1天,3天以內,並自行調課,報學校備案,扣除全勤獎勵10元全勤和課節工資8元。
若沒調課,則按每天扣8元課節工資實行。事假3天以上,由學校備案,報總支審批,當月無全勤獎,另外每天扣除8元課節工資。事假1月以上,本學期無全勤獎,另每天扣除8元課節工資進行累加。
每學期事假累計不超過5天,若超過5天,本學期不能評優、評先。事假超過1月以上,學校上報總支、教育局,交上級部門處理。
二、曠課、曠工:
1、有以下情況視為曠工、曠課:
(1)教師有事、生病,嚴格按照學校請假手續辦理,如無故不到崗,也不履行請假手續,視為曠工。
(2)教師教學實行查堂對錶制度。在教學期間,因事、因病,需要挪課,報年級組長調課。如無故調課或教室無人上課,視為曠課。曠課每節扣5元,同時本學年度不能評為各種優秀。
2、曠工一天,扣除本學期全勤獎且報街備案;累計曠課2節及以上,扣除本月全勤獎。
3、學校每天上午、下午上學實行簽到制度,教師上課實行查堂對錶。遲到、早退。以學校簽到表為依據,一月之內遲到、早退計5次扣10元。(教師代簽視遲到處理)
4、學校公升旗儀式全體教師必須參加,早操、課間操,任課教師帶隊督促。無故缺席,視為曠課處理。
三、特殊假的處理:
1、教師婚、喪、產假等時,按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視為全勤。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2、學習假:凡經學校允許的在職學習,教師可通過學校調好課,安排好日常工作後參加學習或考試,學校不算假,不影響崗位考核。
3、無論病、事假,一旦未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均視為曠課。
4、教職工出勤情況,學校每週公布一次,每月總結計算一次。期末計入本人工作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行。
羅漢小學
2023年10月24日
請假條本人因原因,需要請事(病)假天。
請假人學校審批人
羅漢小學
年月日請假條
本人因原因,需要請事(病)假天。
請假人學校審批人
羅漢小學
年月日請假條
本人因原因,需要請事(病)假天。
請假人學校審批人
羅漢小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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