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2021-04-08 16:50:18 字數 2926 閱讀 5705

為了規範會計人員對會計軟體的操作行為,保證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會計檔案資料的安全、完整,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和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 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 電算化會計崗位的設定

根據單位實際工作需要和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設定電算主管、系統管理員、電算操作員、電算審核員、檔案管理員等工作崗位。

(二)電算化會計崗位的工作職責

1、電算主管

(1)全面負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工作,對整個會計電算化系統的運**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2)組織制定和貫徹執行適應於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3)負責擬定單位會計電算化年度工作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4)負責審查向外提供的電算化會計資訊。

(5負責單位電算化崗位人員的考核和管理,參與研究電算化各崗位人員的任用和調配。

2、系統管理員

(1)根據會計軟體的特點和單位會計核算要求,具體指導單位電算會計核算工作。

(2)負責電算化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檢查軟、硬體裝置的運**況,保證系統正常安全執行。在系統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請示電算主管,組織有關人員排除。

(3)負責協調電算系統各類人員的工作關係,設定系統各操作人員的操作許可權,並負責做好系統內的安全碼等有關密碼的保密和保管工作。

(4)根據會計軟體系統的設定,負責帳套的結賬和單位報表的彙總工作

(5)負責做好系統運**況的總結,提出軟硬體更新和公升級等需求報告,同時協助進行系統內部各操作人員的電算工作質量考評,提出改進意見。

(6)負責軟硬體的安全性、穩定性維護,保證系統資料的安全、完整和準確。

(7)負責系統的各種開發文件、資料和各類帳表憑證、資料的定期備份工作。

3、電算操作員

(1)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和單位的核算要求,正確設定有關明細科目。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理、合法性及審批手續的完整性,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準確運用會計科目錄入記賬憑證。

(3)在審核員審核後進行憑證過賬。

(4)過賬後,定期列印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

(5)負責日常的資料查詢、備份和維護工作,在操作過程中發現故障情況應及時通知管理員,並做好故障記錄。

4、電算審核員

(1)負責對操作員錄入的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包括審核各類科目及**使用的合法性、正確性,摘要的規範性,資料的正確性等。

(2)負責對輸出資料的正確性進行審核。

(3)對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拒絕審核,對不完整、不準確、不規範的憑證退還有關人員更正、補齊後再行審核。

(4)對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和不正確的輸出帳表資料,不予簽章確認。

(5)在審核錄入記賬憑證時,如發現憑證錯誤,必須通知操作員進行更正,待操作員修改後再履行審核簽章手續。

5、檔案管理員

(1)負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有關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保管、保密和安全工作。

(2)負責接待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二、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授權認可後方能上機操作,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上級操作。

2、財務工作人員應按密碼和操作許可權操作,除系統管理員外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上級操作。

3、使用外來軟盤時,應先進行防毒,以保證計算機資料安全和防止感染計算機病毒。

4、任何人員不得直接開啟資料庫檔案進行操作,不允許隨意增刪和修改資料、源程式和資料庫檔案結構;不得偽造、非法塗改變更、故意毀壞程式、資料檔案、賬冊、軟盤等。

5、各崗位工作人員在操作使用計算機過程中,如遇異常情況,要及時聯絡系統管理員進行解決,不得自行解決、自行處理。

6、操作人員對自己的上機註冊名和口令要嚴格保守秘密,不得洩露。

7、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和操作許可權,不能越權、越位操作。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不能向他人提供各類會計資料。

8、輸入到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必須經過複核人員審核才能進行記賬。月末結賬前確保本月憑單本月處理完畢。

三、系統維護管理

系統維護只能由系統維護人員或指定的專人進行,其他人員不得實施;不得進行任何未作登記的軟硬體維護操作;系統管理員有權指正操作人員的違規操作。

四、硬體管理

1、會計電算化應配備相應的計算機裝置,並須按固定資產管理要求登記,由專人負責保管。

2、會計資訊系統所用的計算機裝置必須配備不間斷電源,以保其系統正常執行,保障會計資料的安全。

3、操作人員應隨時保持裝置的潔淨,並定期檢查裝置的運**況,做好記錄。

4、硬體發生故障時,應由專人或定點維修人員負責檢修排除,做好維修記錄,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拆修。

5、系統的開、關機應由系統管理人員或專人負責,並需嚴格遵守開、關機順序。

五、軟體管理

1、財務軟體應符合財政部《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規範》和上級部門的要求,並且能滿足會計電算化的實際工作需要。

2、財務軟體應在軟體開發商的協助下安裝、除錯,直至正常執行。

3、系統管理人員應對軟體進行正常維護,包括對程式、資料、編碼的維護,以保證系統的正常工作,並做好維護記錄備查;其他任何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對軟體資料進行修改、刪除。

4、會計軟體執行發生錯誤,系統管理人員應立即檢查處理,如無法處理,需及時與軟體開發商聯絡,弄清原因,排除故障。

5、會計核算軟體的修改必須在會計主管的批准和監督下進行,嚴禁擅自修改軟體。

六、檔案管理

1、電算化會計檔案,;會計資料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專人負責;一般不允許借閱。

3、會計電算化的資料,必須每日備份,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備份雙份。

4、對電算化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更新,定期用其他介質進行備份,防止會計檔案和資料丟失。

5、會計檔案要嚴格保密,按規定保管,存放時間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為止。不得隨便翻閱、列印和複製與工作職責無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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