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條梁鎮中心衛生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辦法
(試行)
為加強我縣、我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使用效率,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真正落到實處,群眾真正受益,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依據
(一)《陝西省衛生廳、陝西省財政廳、陝西省人口計生委關於印陝西省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實施意見》。
(二)陝西省財政廳、陝西省衛生廳以及我市、縣下達被考核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經費的相關檔案。
(三)關於試行績效考核的省、市、縣相關檔案。
二、考核原則
(一)分級負責、逐級考核的原則;
(二)客觀、公正、合理、量化的原則;
(三)全面考核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四)獎勵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物件
負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的牽頭單位,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城市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他提供服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四、考核內容
我縣三類11項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的服務內容、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專案資金和財務管理情況、城鄉居民滿意度。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五、考核辦法
(一)考核步驟
1.我院對所轄10所衛生室所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內容進行考核;縣衛生局、財政局每年對我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行2次考核。
2.我院對本年度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每年應開展4次自查,自查工作包括衛生院自身承擔工作的自查和對轄區內村衛生室承擔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於考核工作結束後1個月內報縣衛生局備案;
(二)考核方法
1.考核工作採取綜合考核方式,我院成立績效考核組,負責本區域的績效考核工作。考核組成員由院領導、公共衛生專幹、防疫專幹、婦幼專幹及村衛生室負責人組成,按照三類11項服務內容的相應工作職責進行考核。
2.我院對村衛生室依據後附考核標準逐個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兌現資金的依據。
(三)考核週期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的考核以年為單位進行,考核工作每半年開展一次(按照實際進**況可調整考核週期與次數)。
六、考核結果及運用
(一)考核結果
對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各村衛生室績效考核結果採取百分制記分,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及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下為不合格。合格的機構,績效值計為1;不合格的機構其考核績效值按照考核實際得分值除以8 0計算。績效值作為兌現預留補助資金測算依據。
(二)結果運用
對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村衛生室績效考核的結果是兌現財政補助的依據。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規定全部兌現補助資金;考核為優秀的,給予適當獎勵;考核為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合格的補助標準乘以考核績效值兌現補助資金,並對該機構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連續二年考核不合格的,上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必要時,應免去負責人職務。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是推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衛生院考核小組要把績效考核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科學組織實施,跟蹤掌握動態,以績效考核「增壓力、增動力、增活力」,推動責任落實。
(二)認真做好績效考核各項工作。各負責、執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的村衛生室要嚴格依照實施方案和考核評分標準,規範、有序、從嚴做好績效考核工作,既要善於發現問題,更要敢於解決問題,不斷完善縣、鎮、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制度。
(三)嚴格執行問責制。要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績效考核資料,嚴禁利用績效考核之便向被評單位謀取利益,嚴肅查處考核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並依法追究責任。
寧條梁鎮中心衛生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考核標準
(衛生院自查考核標準)
寧條梁鎮中心衛生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考核標準
(村衛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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