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2021-03-13 14:11:13 字數 1577 閱讀 4633

.總則制定目的

有法不依,無法保證管理系統健全;無法可依,難以形成統一規範管理。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標準,以便執行。

適用範圍

焦作光源電氣股份****所有員工。

權責單位

(1)辦公室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的核准。

(3)辦公室為本制度的監督執行部門。

第一條勞動關係的建立

1.公司依照勞動法及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擬訂勞動合同版本,並與所有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員工到崗試用報到之前或到崗後一月之內,由辦公室門負責組織,與員工完成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

3.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收集員工的退工單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公司不與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4.錄用退休人員、下崗職工、停薪留職人員、與原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的人員時,公司應依據有關規定和這些人員簽訂特殊勞動勞動合同,公司不承擔繳納社會保險等義務,形成特殊勞動關係。

5.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公司實習,期間只能和他們簽訂就業協議或實習協議,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他們取得畢業證書之後,雙方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

1.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為五年,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合同起始時間為員工入司報到日。

2.對公司急需的技術開發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由雙方商定。

第三條補充協議

1.對在薪酬待遇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人員,應當在簽訂勞動合時簽訂薪酬協議,約定含稅的薪酬、年收入、月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兌現方式等內容。

2.對從事與公司秘密有關的技術研發人員、投資管理人員、營銷管理人員,應當簽訂保密協議,脫密期一般為3-6個月,違反保密協議的違約金應不少於本人年收入的30%。

3.補充協議應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其內容與勞動合同有牴觸時,應以附件為準。

第四條社會保險辦理

公司依據焦作市的法律法規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履行社會保障義務。

第五條勞動關係的延續與終止

1.員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2個月,辦公室應當向用人部門發出預警資訊,由用人部門提出續約或終止合同的意見。

2.用人部門要求續約的,辦公室應當在合同期滿前乙個月向員工提出書面續約通知書,續約期限一般為一年,對重要的技術、管理崗位,續約期限可由雙方約定。

3.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無續約意向,合同期滿時終止勞動關係。

4.公司與員工勞動關係終止當月起,公司不再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由員工個人辦理。

第六條違約金

1.員工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辭職,公司不同意的,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未約定違約金額的,依據員工本人實際月收入,按未履約年限每年折算乙個月計算違約金。

2.合同期限內,公司提出辭退員工的,應依照法律規定,提前乙個月書面提出或補償乙個月工資收入。

第七條勞動爭議處理

1.公司嚴格按照勞動法及當地法律法規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公司相關制度與法律法規有牴觸時,應以法律法規條款為準。

2.公司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或公司工會調解委員會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司法機關解決。

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勞動關係管理,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促進公司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等規定,制定本制...

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一 人員招聘 公司內部崗位若有空缺或有新職位時,先由內部晉公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 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 2 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 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聘人才。二 人員甄選 員工任用的主要原則是以應聘者是否適合該職位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以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綜合素...

2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2 勞動合同的解除 根據 勞動合同法 出現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公司應出具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解除勞動合同書的紅標頭檔案,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和紅標頭檔案應由勞動者本人簽字並領收。3 終止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是證明雙方不再有勞動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