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離職及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2021-03-03 21:48:47 字數 4791 閱讀 9566

第一章招募與配置

第一條目的

為公司發展提供合格人員,充分體現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二條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員工的招聘、錄用手續,並進行人力需求調查及薪資調查工作,向總經理報送分析報告;

2.各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專業考核;

3.總經理負責簽署經考核合格者的求職表。

第三條招聘原則

公司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全面評估的基礎上擇優錄用人才。

1. 不能錄用原則

1.1在集團各公司服務並解聘的(特別人員經總經理批准可錄用);

1.2未滿16周歲的人員;

1.3體檢不合格者;

1.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1.5有違法犯罪行為正被公安機關通緝者。

第四條招聘條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式

1. 招聘型別

1.1新增崗位是指崗位空缺的補充將造成企業總體人數增加;

1.2增補人員是指空缺崗位的招聘不影響企業總體人數的構成。

2. 招聘條件

2.1公司擴大規模需增員時;

2.2公司組織結構調整需增加人員時;

2.3新專案組建或增加編制時;

2.4公司需儲備人才時;

2.5公司原有職位空缺需補員時;

2.6其他人力資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審批程式

3.1增補人員招聘:用人部門在行政人事部的協助下根據需求情況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經用人部門負責人簽字申請,送總經辦審核屬實後,於每月25日前遞交行政人事部組織招聘。

3.2新增崗位招聘:用人部門負責人在《人員增補申請表》上詳列新增原因、職責範圍和資歷要求,報總經理審批。

總經理核准同意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招聘;未通過核准的,由行政人事部反饋給申請部門。

4.招聘及錄用流程

行政人事部初試並篩選——部門主管複試——總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試用期結束合格者轉正

4.1招聘流程

4.1.1行政人事部自接到《人員增補申請表》之日起,擬定當月招聘計畫,組織招聘。一般崗位招聘週期為兩周-四周;個別崗位由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門視情況協商延長或縮短週期;

4.1.2應聘人員應聘時需填寫《求職登記表》,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驗相關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健康證明等,從事技術工種的還需有技術等級證,且提供之證件必須為原件),並在《面試評定表》欄內之「行政人事部」一欄簽字確認,合格後,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專業考核;

4.1.3考核後,用人部門在《面試評定表》之「部門負責人」一欄內簽字確認,合格者,交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交由總經理審批確定相關待遇。

4.1.4行政人事部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面談,內容包括薪資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談合格後,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三個月。

4.2錄用流程

4.2.1錄用者辦理入職手續前,需向公司遞交區級醫院用工體檢報告乙份。

4.2.2錄用者報到時須帶上個人證件(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畢業證、職業等級證、特殊崗位需有從業資格證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兩張)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

4.2.3員工入職時應簽訂《員工試用期協議書》、部分崗位簽訂《保密協議》。

4.2.4填寫詳細入職資料、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並錄取指紋。

4.2.5 行政人事部進行入職培訓,接受公司文化、規章制度、告知部門職能、人員情況;確定辦公位、設定oa辦公賬號,用餐、住宿等事項。

4.2.6到崗參加上崗培訓, 由部門負責安排;內容為崗位工作程式、崗位相關技能等。

4.2.7錄用員工後,行政人事部應及時建立新的人事檔案,並將員工入職後的相關資料全部納入檔案中集中管理。

4.3轉正流程

4.3.1試用期結束前一周,行政人事部將該員工入職時部門填寫的《人事鑑定表》發放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填寫完整後交行政人事部;

4.3.2試用合格者,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予以錄用,合同期限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門可根據情況延長試用期(最多延長三個月)或退回行政人事部;

4.3.3行政人事部視被退回員工基本情況可調換崗位另行試用或予以辭退。

第二章員工離職

第一條離職型別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

2.按勞動關係終止原因把離職類別分為:終止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辭職、辭退和辭退。

2.1勞動合同到期而不與之續簽勞動合同的稱為終止勞動合同;

2.2試用期滿後員工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並經公司同意後離職稱為辭職;

2.3連續曠工三天或當月累計曠工乙個星期以上稱為自動離職;

2.4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無法勝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離職稱為辭退;

2.5凡違法犯罪、職業道德缺失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離職稱為辭退。

第二條離職結算辦法

1. 終止勞動合同

自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不與之續簽勞動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工資等經濟結算手續;

2. 辭職

2.1按規定提前1個月書面申請(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經批准離職前的工資照付。

2.2 30天內(試用期三天內)辦完離職手續,具體時間由行政人事部與部門商定。從遞交離職申請到公司批准離職之日必須服從公司之安排,否則按自動離職論處,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照價賠償。

2.3行政人事部同用人部門根據離職員工崗位之需及時安排(招聘)人員交接,在乙個月內完成交接手續,經主管/經理確認交接手續完畢後,簽批辭職報告,辦理離職手續。

3. 自動離職

不作任何結算。

4. 辭退

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結算。

5. 辭退

如正常辭退結算當月出勤工資,如因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損失者一律不做任何結算。

第三條離職結算程式

1.員工提出辭職後,填寫好《員工離職申請單》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單》,經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確認完成工作交接後;行政人事部確定出勤天數及補助專案。

2.凡離職員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內辦完有關離職手續,逾期不辦或有意拖延時間者按自動放棄結算論處,不給予補辦任何手續。

4.出納及會計離職時,自辭職報告上交之日起,工資暫停發放,由部門先行查賬,賬目清楚且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5.招商及銷售離職須將客戶**、資料等上交部門主管。

第四章勞動關係

第一條勞動合同管理規定

為規範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公司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合同簽訂範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員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試用期滿後須提前30天),經部門主管/經理批准後,三日內到行政部辦理離職手續。

3.1.解雇: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公司可解雇該員工。

3.2.辭退:如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制度,公司可予以辭退。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由於特定原因,公司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終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員工不予續約,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終止。

4.違約賠償

4.1.對辭職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的(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提前離職的)員工,將其未結算工資及其他應付款項作為違約賠償金。

4.2.對合同自然終止的員工,如不按時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時間擬造成事實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應勒令其離職。

4.3.對因嚴重違紀而辭退的員工,公司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公司據實訂立。

4.4.對批准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辭退)須於規定的最後工作日起三日內到行政部辦理離職手續;不按規定日期辦理手續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名單及合同期限統計後,抄送乙份由各部門經理/主管儲存。對合同到期的員工各部門主管應提前三十天進行考評,考評結果應在五日內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審查後,決定該員工去留。

並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乙個月內正式通知員工去留。

5.2.對擬與之續簽合同的員工,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辦勞動合同的續簽

5.3《員工勞動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經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閱。

第二條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人事檔案收集和儲存員工的各類人事資料,屬公司商業秘密,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閱覽。

2.員工人事檔案包括:①身份證影印件;②學歷證影印件;③健康證明;④技術職稱證影印件;⑤個人簡歷;⑥應聘登記表;⑦人事鑑定表;⑧調薪表;⑨員工培訓記錄等。

3.員工人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後,開始建立該員工人事檔案。

4.在職員工檔案按部門或工號順序排列,由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

5.員工離職後,人事檔案連同離職申請(決定)和離職相關記錄一同轉為離職人員檔案。

6.離職人員檔案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儲存。

離職人員檔案儲存時間:

6.1主管級以上離職人員檔案儲存期為3年。

6.2辭職人員檔案儲存期為2年。

6.3解雇人員、自動離職人員、被辭退人員檔案儲存期為1年半。

滿儲存期檔案經呈報總經理批准後統一銷毀。

7.查閱員工人事檔案需辦理查閱手續。

7.1查閱主管級以上級別(含副主管)員工人事檔案,需經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審查後報總經理批准。

7.2查閱一般員工人事檔案需經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批准。

7.3借閱員工人事檔案時間不得超過1天。

第五章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編撰並解釋;

2.隨公司發展及要求變化,公司有權對內容進行調整;

3.自總經理簽字之日起執行。

4.附表:

《人員增補申請表》

《面試評定表》

《員工試用期協議書》

《保密協議》

《人事鑑定表》

《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離職交接單》

員工入職離職及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第一章招募與配置 第一條目的 為公司發展提供合格人員,充分體現擇優錄用的原則。第二條職責 1.綜合辦負責辦理員工的招聘 錄用手續,並進行人力需求調查及薪資調查工作,向總經辦報送分析報告 2.各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專業考核 3.總經理負責簽署經考核合格者的求職表。第三條招聘原則 公司本著 公開 公平...

員工入職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人事管理,確保人事為公司在入職 試用期轉正 及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關係解除 離職程式等方面提供可靠依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序列員工的人事制度管理。第二章入職報到 第三條行政部是具體負責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的職能部門,入職時您須出示以下有效證件的原件並保留影印件 1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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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人事管理,確保人事為公司在入職 試用期轉正 及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關係解除 離職程式等方面提供可靠依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第二章入職報到 第三條 人資部是具體負責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的職能部門,入職時您須出示以下有效證件的原件並保留影印件 1 身份證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