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2021-03-11 00:11:16 字數 3867 閱讀 4126

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係、環境適應、人際關係等諸多問題,而青春期的躁動和感性使他們處理問題容易極端化。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

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一、心理危機干預組**員:主管領導、心理老師、班主任、校醫、保安

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組成員具體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資訊、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6、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逐步建立監控網路,班主任在班級設立心理委員,培養其對相關同學心理狀態資訊的掌握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班主任、年級組長、學校心理諮詢室、德育處,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如遇到突發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報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給學校領導。

三、危機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援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四、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物件

(一)定義。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採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當出現緊急心理危機事件時,由學校領導指揮,德育處統一指揮協調,學校領導、班主任、學校專職心理老師及學校有關人員共同參與,配合學校指揮,聯動配合,對學生心理危機情況進行及時干預。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採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物件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物件

心理危機干預的物件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或教師。具體包括:

1.通過專業機構進行的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或教師;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或教師;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或教師;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或教師;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或教師;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或教師;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或教師。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或教師,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物件。

8.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物件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a、談論過自殺並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塗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b、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c、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衝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五、工作方法

1、教育為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以對中職生開展心理素質教育為主,增加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控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重在預防。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培養學生認識生命、尊重生命、珍愛生命的意識,並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完善系統。通過構建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避免或減少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協助學生建立良好的社會支援系統,鼓勵同學之間互相關愛、互勉互助,形成協調的人際關係。

4、處理果斷。危機干預工作要判斷準確、果斷處理、有效干預,避免因處理不及時、不得當而激發或加重學生的困擾,給工作帶來被動局面。

六、工作制度

1、備案制度。學生事故發生後(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年級在事故處理後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日記、信件影印件)提供給學校心理諮詢室備案,填寫《學生危機事故情況表》。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班級亦應將其詳細材料報心理諮詢室。

2、鑑定制度。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其病情應經心理諮詢專家組鑑定,或到由心理諮詢室指定的專業醫院進行鑑定。

3、保密制度。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物件的各種資訊嚴格保密。

七、建立四級危機預警網路:

一級預警:班級小幹部。及時了解本班級同學思想動向和心態,一旦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向班級心理委員或班主任報告。

二級預警:班級心理委員。充分聯合本班其他學生幹部,關心同學,廣泛聯絡同學,了解同學心理健康狀況,一旦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報告。

**預警:各班主任及其他教師要關愛學生,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要有針對性地與學生談話,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困惑,對重要情況,要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學校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報告,以期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有效地干預。

四級預警:學校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在接到心理委員、班主任或學校其他教師遞交的問題學生後,及時進行干預。

對於自身干預能力以外的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並進行轉介。相關資料要予以儲存。

八、心理危機干預的核心程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九、危機干預的具體流程

(一)問題的發現

各班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資訊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心理健康專職教師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學校心理諮詢室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並做好諮詢記錄,對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介。

(二)訊息報告

學生發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或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報告。班主任或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在採取必要措施並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立即向教育局主管領導報告。

(三)即時監護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簡訊、**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採取**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採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校應對學生強制採取**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並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於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於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相關部門應及時阻斷。

(六)實施**

需住院**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的學生,學校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並離校**。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求助。

(八)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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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建立學生心理問題應急處理機制 一 對自傷 自殺 或自殺傾向 者的應急處理程式和方法。1 立即送往醫院救治或進行監護 2 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應注意保護當事人利益 3 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 4 在一定時間裡由當事人親近和信任的同學 朋友 親屬和老師陪伴,保證其身心安全,穩定和疏導其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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