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違法犯罪案例

2021-03-10 12:52:22 字數 3288 閱讀 5509

據了解,在我們青少年學生當中,在一些學校的學生當中,也有拉幫結派,講哥們義氣,一人有事,便邀約多人與對方打群架鬥毆,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我們選擇這個案例來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學們,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是違法的。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像該案中幫忙型的違法犯罪也是時有發生的。俗話說,乙個籬笆三個樁,乙個好漢三個幫。世界需要熱心腸。

人在社會中生活,是需要互相幫助的。同學之間,朋友之間有事互相幫忙,本乃人之常情,也是無可非議的。但是,不問是好是壞,不問青紅皂白,亂幫一氣,那是不行的,那是要出問題的。

因此,同學之間,朋友之間,要請幫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是好事,就積極主動熱情地,用心地去幫;是壞事,違法的事,甚至是犯罪的事,不僅不能幫,而且要勸阻,制止,舉報。如果不分是非曲直地亂幫忙,就會越幫越忙,還可能把自己和同學、朋友都幫進牢房,害人害己。看見同學之間,朋友之間發生爭吵、矛盾時,要努力從中斡旋、勸解,促進雙方互諒互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消除隔閡,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澆油,激化矛盾。

中學生違法犯罪案例(二)——網路**型

乙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如果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

案例三:劉某年僅15周歲,原是某中學的學生,2023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進網咖玩了一下,覺得挺好玩,以後就經常到網咖玩,之後一直沉迷於進網咖玩遊戲。但父母不給錢,怎麼辦呢?

他想到了向同學下手詐錢。一天,他在學校操場玩時,看見同學方某,劉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給他錢,並威脅方某說,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己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死你,方某很怕,將自己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後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餘元,最後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給,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菸頭燙方某,並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在接受審判時說道:

「我以為只是詐點同學的錢好玩,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劉某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案例四:「才5塊錢就要判刑呀」幾個中學生談及下面這個案例時,幾乎都表現出驚訝,都不理解:區區5元錢怎麼會觸及刑法呢?

某中學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網咖碰面,其中馬某提出「弄點錢」上網,其餘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將路過此處的陳某從自行車上拉下,對其一頓拳打腳踢,搶得現金5元後逃離現場。案發後四人相繼落網。

法院認為四被告行為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因在緩刑期內,他們為此失去了寶貴的高考機會,但悔之晚矣。

中學生違法犯罪案例(三)——交友不當型

案例五:杜某十四歲,成績一直很好,2023年暑假,他與同學玩時認識了在社會上混的李某等一夥人,他見李某比自己才大兩歲,卻比自己瀟灑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經常帶杜到網咖、遊戲室等地方玩,他很羨慕李某,於是天天跟著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須要有錢,李某口袋中的錢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對杜說:

「我們現在沒錢玩了,要玩就必須搞錢」,他們一合計杜某決定到乙個他認為有錢的同學家去搶錢,杜某帶著李某等三人趁同學的父母上班、同學一人在家之時闖入同學家實施搶劫,同時還將該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將李某和杜某等人抓獲歸案。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裡悔恨交加,他痛哭道:

「今天是開學的日子,我多麼想揹著書包去上學呀!當時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沒想到我的行為是犯法的,我後悔呀!」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案例六:15歲的魏明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三年刑,是交友不慎導致他走上了邪路。據魏明自述,他在同學的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常請他去餐館吃喝,帶他去電子遊戲廳玩遊戲機。

工作繁忙的父母沒時間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對魏明說:「有乙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也不認識你。

」被王大哥這麼一蠱惑,原本老實聽話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其頭部受了重傷。

中學生違法犯罪案例(四)——口角衝動型

案例七:一天晚上,原勵德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竟是乙個未滿14周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學。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與劉小樂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

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

因劉小樂未成年,一審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

案例八:2023年5月,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和石羊塘派出所聯手出擊快速反應,偵破一起現行**,抓獲犯罪嫌疑人陽勇華(男,1989年7月生,在校學生,17歲),使這起因小糾紛引發的在校學生互相鬥毆**成功告破。

5月26日中午,石羊塘鎮某學校學生賀軍吃完中飯後,返回教室,走到三樓板梯時,不經意的將飯盒內一些水潑向樓下,剛好濺在二樓板梯間的陽勇華身上,陽勇華便到三樓找賀軍理論,兩人發生糾紛,當時被賀軍扇了一記耳光,後被賀軍同學廖東昇(男,1988年12月生,初三年級學生)等人勸開。陽勇華見自己衣服也被弄髒,又吃了眼前虧,心裡忿忿不平。

當天晚上8時許,第二節晚自習下課,陽勇華剛好碰見賀軍,他用飯盒盛了一盒水潑在賀軍身上,以報白天之仇。賀軍也不是省油的燈,於是兩人又開始打鬥起來,後被圍觀的學生勸開。當晚9時許,第三節晚自習下課時,賀軍糾集同班同學廖東昇等6人在學校操場處等待陽勇華,準備好好教訓他。

當廖東昇發現陽勇華過來時,便衝過去,將想逃跑的陽勇華抓住,其他幾人衝過來將陽勇華圍住,對陽勇華拳打腳踢。陽勇華被打得蹲在地上。這時,突然一聲慘叫,廖東昇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胸部出血,已經死亡。

經法醫鑑定,死者廖東昇系被銳器刺中心臟死亡。

犯罪嫌疑人陽勇華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總之,青少年違法犯罪不僅會造成對國家、社會、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會造成對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價往往是極其沉重的。俗話說,一失足成千古恨。青少年違法犯罪會改寫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價是最為沉重的。

很多時候違法犯罪離我們並不遙遠。作為青少年,要牢記一句古訓: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同學們,這些案例給我們的教訓是深刻的,我們一定要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只有認識到不良行為與違法犯罪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僅僅是一步之遙,如果讓不良行為任其發展,必然會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實施每乙個行為時,一定要冷靜思考,想想是不是違法?若違法即止步。

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保護神。

同學們,聰明的人不是不犯錯誤,而是不犯大錯誤。要想不犯大錯誤,就要學會自我保護,學會拒絕。

最後,請同學們記住幾句話:惡習傷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規範你;父母養育你,老師教導你,國家關懷你。路在腳下,成長進步,關鍵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中學生違法犯罪案例型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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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違法犯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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