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醫院核心醫療護理管理制度

2021-03-04 00:41:53 字數 4988 閱讀 3211

第二部分醫療

、護理核

心制度目錄

第二部分:核心醫療、護理制度

1、 浙江省台州醫院外請、外出會診實施細則

2、 浙江省台州醫院院內會診實施細則

3、 浙江省台州醫院全院性會診實施細則

4、 浙江省台州醫院首問(診)負責制

5、 浙江省台州醫院臨床病例討論制度

6、 浙江省台州醫院醫師值班、交**制度

7、 浙江省台州醫院手術(有創操作)分級審批制度

8、 浙江省台州醫院**查房制度

9、 浙江省台州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10、 浙江省台州醫院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11、 浙江省台州醫院分級護理制度

12、 浙江省台州醫院護理查房制度

13、 浙江省台州醫院護理查對制度

14、 浙江省台州醫院護理交**制度

15、 浙江省台州醫院護理差錯報告制度

浙江省台州醫院外請、外出會診實施細則

為規範臨床醫師會診行為,促進醫學交流與發展,提高診療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護患者、醫師合法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醫師外出會診管理的暫行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會診的定義

1、外請會診:是指本院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經醫務部批准,請其他醫院(簡稱為會診醫院)醫師為本院患者所開展的執業範圍內的診療活動。

2、外出會診:是指本院醫師經醫務部或總值班選派或批准,為需會診醫院(簡稱為邀請醫院)的特定患者所開展執業範圍內的診療活動。

二、會診的操作流程

(一)外請會診流程

1、受邀請的外院醫師原則上應是三甲醫院或其它專科醫院相關專業的高階職稱專家。

2、外請會診前,必須有科內討論記錄,由經治醫師向患者說明會診目的、費用等情況,需徵得患者、近親屬或監護人同意並須有簽字憑證。

3、邀請醫師填寫會診邀請函。內容包括擬會診患者病史摘要、擬邀請醫師專業及技術職務、會診目的、時間等情況,並需科主任簽字同意、本院醫務部審核蓋章和留檔,報片區副院長批准,由醫務部向會診醫院醫務部門發出邀請函。

4、為提高會診效率,會診邀請函可以傳真的形式傳至會診醫院醫務管理部門。

5、邀請科室負責與會診醫師聯絡確定具體的會診時間,做好會診病人的各項準備工作,明確本次會診責任人,負責會診醫師的接待工作,並請會診醫師做好相應的記錄簽字。

6、已與上級醫院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的科室應將定期來院指導工作的上級醫院專家相關資料備齊(合作協議書影印件、專家職稱證書影印件、醫師資格證書影印件和身份證影印件)報醫務部備案。

7、如患者需使用植入性醫療器械或耗材的,須預先與採購部門聯絡,按程式採購,遇特殊情況由會診醫師帶入的器械或耗材亦需經採購部門確認,並有文字記錄。

(二)外出會診流程

1、外出會診醫師一般應為正式受聘於本院的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家。

2、醫師外出會診前,邀請醫院應當先向本院醫務部傳送會診邀請函,急診可先**邀請,事後補會診單(帶回)。

3、本院接到會診邀請後,相關科室、醫務部或總值班應及時安排醫師外出會診(急會診1小時內,平診會診12小時內),會診用車一般由邀請醫院負責;會診影響科室正常工作但情況特殊時,應當經本院片區副院長批准;派出會診醫師後應**告知邀請醫院。不能及時派出會診醫師時,應及時告知邀請醫院。

4、會診醫師應當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並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

5、如當地需會診收款收據,會診醫師回院將會診報酬交財務科後,由財務科寄出。

6、會診結束後,醫師應在返回本單位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有關情況報告醫務部,會診費上交財務部,按規定領取會診勞務費。

三、會診的義務和責任

1、會診醫師在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範和常規。

2、會診醫師應當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如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時,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院,並終止會診。

3、會診醫師若發現邀請醫院在技術力量、裝置、設施條件方面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已超出該醫院執業範圍的,應當建議將患者轉往本院或其他具備收治條件的醫院診治。

4、會診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爭議,由邀請醫院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必要時,本院應當協助處理。

四、會診費用

會診費用按照邀請醫院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差旅費按實報銷。

1、會診費參考標準:外請會診費600元/次。外出會診副主任醫師400元/次,主任醫師500元/次;如果會診過程涉及有創**、手術等情況,會診時間超過半個工作日而不到1個工作日的,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酌情加收20%-30%。

若會診時間超過1個工作日的,會診費加倍收取。

3、法定節假日提供會診服務的,酌情加收20%。會診過程涉及的差旅費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2、本院會診醫師的報酬:上班時間會診,按收費的50%提取;夜間、節假日會診,按收費的80%提取,作為會診醫師的勞務費,不另外安排補休。

3、外請會診若屬於院部批准的特殊病例,會診費和差旅費由醫院承擔,屬患者或家屬特需會診,所有費用由患者承擔。

4、本院醫師外出會診時,應向邀請醫院按上述會診費參考標準收取會診費,不得私自收受邀請醫院或患者的錢財。

五、獎罰規定

1、醫務部應加強本院醫師外出會診的管理,專人專冊登記,建立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檔案,內容包括日期、會診醫生、邀請醫院名稱、患者疾病等,並將醫師外出會診情況與年度考核相結合。

2、醫師在診療過程中工作成績突出,為邀請醫院解決重大問題,受到邀請醫院或患者書面表揚的,醫院將給予通報表揚。

3、本院醫師私自邀請上級醫院醫師會診,或同時引起一些醫療糾紛的,邀請醫師或科室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院醫師私自外出會診或在外出會診時私自接受邀請醫院或患者錢財的,經紀檢部門查實,按醫院安全醫療積分和職業道德積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記入醫師考核檔案,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經教育仍不改正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4、醫師外出會診時,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範,造成醫療責任事故,或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依照《執業醫師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浙江省台州醫院院內會診實施細則

為規範臨床醫師會診行為,真正提高診療水平和會診效率,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護患者、醫師合法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院內會診實施細則。

一、院內會診的定義:

是指本院各臨床醫技科室(簡稱邀請科室和邀請醫生)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所患疾病的診斷和**需要或者患者要求,請本院其他科室醫生(簡稱為會診科室和會診醫生)為患者所開展的執業範圍內的診療指導活動。

二、會診的分類

1、按會診範圍分:

(1)科間會診:是指臨床科室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請本院其它科室醫師為患者所開展的執業範圍內的診療活動。

(2)全院性會診:是指臨床科室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請本院其它3個以上科室醫師為患者所開展的執業範圍內的集體診療活動。

(3)vip會診:是指針對副處級以上在職或正處以上離退休幹部、外賓、僑胞、名人的會診。

2、按緊急與否分:

(1) 緊急會診:患者病情危重或緊急,會診醫生需在5-10分鐘內趕到進行協助診治的會診活動。

(2) 限期會診:邀請科室為某種目的,如手術前、特殊檢查前或病人出院前,要求會診醫生在約定時間(一般為3h、6h、12h)內完成的會診活動。

(3) 普通會診:患者病情一般,需在24小時內完成協助診療的會診活動。

3、按會診方式分:

(1)非指名會診:不指定會診醫生的院內會診活動。

(2)指名會診:是指根據病情需要指定某專科醫師進行的會診活動。指名會診前應先**聯絡,確認會診醫生在院。

(3)**會診:對一些細小的跨科問題提倡**會診,以節約人力資源,必要時再現場會診。**會診不填會診單,但病程記錄上要詳細記錄。

三、邀請醫師、會診醫師資格的確定

1、邀請醫師資格:普通科間會診由首席醫生提出會診申請,並在會診單上簽名; vip會診、指名會診,由科主任或正高以上醫生簽名;全院性會診,應同時徵得科主任簽名。急診會診可由值班醫生申請。

2、會診醫師資格:普通科間會診可由受聘於本院的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科醫生參加;全院性會診應由首席醫師、院(科)內專家、科主任參加。vip會診由科主任、院(科)級專家、首席醫生參加。

急診會診由值班醫生參加,必要時請首席醫生或科主任參加。

四、會診前準備工作

1、科間會診:經管醫生應首先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工作,如寫好病歷、做必要的檢查及首席醫生組織醫療組內會診前討論。首席醫生負責檢查落實準備工作情況。

2、全院性會診:邀請科室應事先進行科內討論,形成科內意見,尚不能解決診療問題時,由首席醫生提出,科主任同意、簽字,並報醫務部批准,如果非正常上班期間,報內科或外科三線值班批准。

五、會診的操作流程

1、由邀請科室醫師填寫會診單,並由相應級別醫師簽字確認。會診單要講究質量,要明確主要問題、困難和會診目的。

2、急診會診單要馬上送出或先**告知會診科室,普通會診單需在2小時內送出(提倡「電子會診單」 ),受邀科室在收到會診單後要實行專冊登記;會診科室之間要加強溝通聯絡,如有疑問可先**聯絡。

3、相關科室接到**或書面會診邀請後,應及時安排相應級別醫師會診(急會診在5-10分鐘內到達,普通會診24小時內完成),全院性會診應在規定時間到達,不得遲到。

4、住院總醫師負責會診提醒工作,以提高會診及時性;會診醫生前往邀請科室進行普通會診前,可先**聯絡,以確認病人在病區,提高會診效率。

5、會診時,邀請醫師應本人或指定專人做好陪同工作,簡明扼要匯報病情,提出會診目的;會診醫師應當詳細了解患者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會診意見填寫時條理要清晰、觀點明確,並在會診單上留下通訊短號,以便再聯絡。

六、會診的義務和責任

1、全院受聘的各級醫師有參加會診的義務。

2、會診醫師在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診療規範和常規。應注意與病人的談話藝術和溝通技巧,不得出現不利於醫患關係的言行。

3、會診醫師進行會診時應親自診查患者,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如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時,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科室,可終止會診,並向本科室主任匯報,或建議邀請其它科室進行協助會診。

4、邀請醫師應嚴格掌握會診標準,對於本科室完全可以解決的診療問題,儘量減少不必要、重複性、防禦性的會診。倡導**會診、諮詢。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

一 首診負責制度 1 所有到醫院門 急診就診的患者均應得到有效的就醫指導,首診接診醫師應認真負責 地進行診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問題。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請門診組長或上級醫 師診治 不是本科的疾病應認真 及時轉診或請會診,並向患者及家屬解釋清楚,不得 推諉患者。對於急診轉診,值班醫師應負責護送,以...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制度管理規範1 黨政管理制度3 醫療糾紛 事故 防範 預警與處理規定10 醫療風險防範 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14 醫療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理預案21 醫療 安全 不良事件及醫療隱患報告制度26急診搶救制度29 急診會診制度30 急救綠色通道管理制度30 急診科 臨床科室 各醫技科室與藥房配合制度3...

項核心醫療管理制度

十八項醫療核心制度 一 首診負責制度 1 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 診斷 搶救 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2 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 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 或提出處理意見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 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