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的原因分析

2021-03-03 20:41:45 字數 3430 閱讀 8852

1、事故現場處理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1)救護受傷害者,採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和現場區域(除非還有危險存在),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3)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4)準備必需的草圖梗概和**,仔細記錄或進行拍照、錄影並保持記錄的準確性。

2、事故有關物證的收集有哪些?

收集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在收集到的所有物件貼上標籤,註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准沖洗擦拭;

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採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對事故的描述,以及估計的破壞程度;

正常的運作程式;

事故發生地點、地圖(地方與總圖);

證據列表以及事故發生前的事件。

3、事故事實材料的收集有哪些?

(1)與事故鑑別、記錄有關的材料

a.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

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d.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麼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

e.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

a.事故發生前裝置、設施等的效能和質量狀況;

b.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效能或化學效能實驗與分析;

c.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檔案、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況;

d.關於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

e.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範圍;

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狀況;

g.其他可能與事故原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4、事故人證材料收集記錄有哪些?

事故發生後,應盡快尋找證人、目擊者和當班人員收集證據。與在事故發生之前曾在現場的人員,以及那些在事故發生之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的人員進行交談(不應採用審問方式)。要保證每一次交談記錄的準確性。

如果需要並得到許可,可以使用錄音機。

應注意:洞察力、聽覺敏銳力、反應能力以及證人的通常狀態可能影響他們的觀察能力。證人可能忽略了整個事故發生的順序,去偽存真是重要的。

5、事故現場攝影及事故現場圖繪製要求?

攝影或錄影:

1.顯示事故現場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

2.包括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築物的傷痕,火災**引起的損害,受害者的受傷部位等,要及時拍照;

3.事故發生現場全貌;

4.利用攝影或錄象,以提供較完善的資訊內容。

繪製事故現場圖:

1.確定事故發生地點座標、**人員的位置;

2.確定涉及事故的裝置各構件散落的位置並做出標記,測定各構件在該地區的位置;

3.檢視、測出和分析事故發生時留在地面上的痕跡;

4.必要時,繪製現場剖面圖;

5.繪製圖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等。

6、事故原因分析時通常要明確的內容有哪些?

①.在事故發生之前存在什麼樣的不正常

②.不正常的狀態是在哪兒發生的

③.在什麼時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狀態

④.不正常狀態是如何發生的

⑤.事故為什麼會發生

⑥.事件發生的可能順序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原因)間接原因)

⑦.分析可選擇的事件的發生順序。

7、在進行事故調查原因分析,通常按照哪些步驟進行?

(1)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

(2)分析傷害方式:受傷總位;受傷性質;起因物;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

(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從兩個方面來考慮;能量源和危險物質。

(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從兩個方面來考慮: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8、事故直接原因分析有哪些?

(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按《企業職工**事故分類標準》有防護、保險、訊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裝置、工具、附件有缺陷;個體防護用具缺少或有缺陷和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等4類。

(2)人的不安全行為有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造成安全裝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裝置;手工代替工具操作;物體存放不當;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機器在運轉時維修;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忽視使用個體防護;不安全裝束和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等13種。

9、事故間接原因有哪些?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裝置、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10、簡述主要的事故致因理論。

事故致因理論經歷了3個階段,既以事故頻發傾向論和海因里希因果連鎖論的早期事故致因理論,以能量意外釋放論為代表的二戰後的事故致因理論,現代的系統安全理論。

事故頻發傾向論:指個別人容易發生事故的、穩定的、個人的內在傾向。2023年英國的格林伍德和伍茲對許多任務廠裡事故發生係數資料按如下3種統計分布進行了統計檢驗:

泊松分布、偏椅分布、和非均等分布。2023年,法默和查姆勃明確提出了事故頻發傾向的概念。

事故遭遇傾向論:是指某些人的某些生產作業條件下容易發生事故的傾向。明茲和布盧姆建議用事故遭遇傾向取代事故頻發傾向的概念。

海因理希事故因果連鎖論:2023年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連鎖論,闡明事故的各種原因因素之間及與事故之間的關係。事故發生不是孤立,是一系列互為因果的原因時間相繼發生的結果。

在事故因果連鎖中,以事故為中心,以事故為中心概括了3個層次: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基本原因。5個因素:

遺傳及社會環境、人的缺點、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事故、傷害。多公尺諾骨系列。海因里希認為,企業事故預防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消除機械的或物質的不安全狀態,中斷事故連鎖的程序而避免事故的發生。

博德的事故因果連鎖:博德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連鎖的基礎上,提出了反映現代安全觀點的事故因果連鎖,

1.控制不足-管理。事故因故連鎖中的乙個最重要的因素是安全管理。

2.基本原因-起源論。基本原因包括個人原因與工作有關的原因,所謂起源,是在於尋找問題的基本的、背後的原因,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現象上。

3.直接原因-徵兆。不安全行為或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基本原因的徵兆,是一種表面現象。

4.事故-接觸。從能量觀點把事故看作是人的身體或構築物、裝置與超過其閥值的能量的接觸,或人體與妨礙正常生產活動的物質的接觸。

5.傷害-損壞-損失。包括工傷、職業病,以及對人員精神方面、神經方面或全身心的不利影響。人員傷害及物質損壞統稱為損失。

第三章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3.1.1施工企業必須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施工規模相適應 專業齊全的安全管理專職技術人員。3.1.2施工企業應按照工程專案大小向施工現場派駐安全管理人員。派駐比例為 1建築面積10000 以下或者相應造價的工地至少1名專職安全員 2建築面積10000 50000 或者...

第三章損傷的修復

1 下列各種細胞再生能力最強的是 a.表皮細胞 b.平滑肌細胞 c.腎小管上皮細胞 d.血管內皮細胞 e.軟骨母細胞 2 下列具較強再生能力又有很強分化能力的細胞是 a.表皮細胞 b.呼吸道粘膜被覆細胞 c.子宮內膜上皮細胞 d.原始間葉細胞 e.內分泌腺上皮細胞 3 下列能促進纖維母細胞增生的是 ...

第三章損傷的修復

一 教學目的 1 詳述再生的概念 各種組織的再生能力。2 詳述肉芽組織的概念 形態特點 結局及功能。二 教學要求 1 掌握再生的概念,各種細胞的再生能力。2 掌握纖維性修復的概念,肉芽組織的結構和功能,瘢痕組織的概念和形態特點及作用。三 教學內容 1 再生修復的概念,各種細胞的再生能力。2 纖維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