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師體罰學生的思考

2021-03-04 00:04:50 字數 3630 閱讀 4522

2023年9月6日王順平

老師們:我們都知道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變相體罰是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其中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即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學生」,而這項法律的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也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此外,我國教師法第八條第五款也規定「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同時在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等情節嚴重的行為,將給予行政處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3年8月7日修訂的《中小學職業道德規範》第三條是「熱愛學生」,具體要求是:「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2023年9月3日修訂的《中小學職業道德規範》第三條「關愛學生」中的表述是:「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

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總校早在2023年就出台了規範辦學行為的十條禁令,其中第十條「嚴禁老師違犯師德規範的行為」其中包括嚴禁體罰、歧視、趕攆學困生,隨後《中小學總校教師行為十不准》出台,第一條就是:「不准諷刺、挖苦、歧視、體罰、變相體罰、趕攆學生」。

2023年3月22日又出台了18號檔案《金川集團股份****中小學總校關於嚴格規範辦學行為的十項規定》第八項:「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趕攆學生。」

這些法律條文、規範要求、禁令、十不准等我們老師們哪個不知道,都知道都明白,可是為什麼還會有一些教師仍然我行我素,漠視法律與制度,以身試法呢?在我們身邊為什麼還會接二連三地出現體罰學生的案例呢?

我思考的結果是:

一、認識不到體罰學生的危害性。

體罰存在著極大的不科學性和危害性。體罰給學生造成的危害,它不但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不但是肉體的,也是精神的;不但是現時的,也是未來的。

(一)從學生方面看:

首先,體罰會對學生造成生理傷害。中小學生正處在身體發育時期,很容易受到傷害,而傷害一旦產生,便容易給學生造成終生的影響。

其次,體罰壓抑了學生的聰明才智。學生畏於教師的體罰,只得囿於教師規定的框框之中,學生的智慧型難以萌發出來,學生的聰明才智不敢發揮,久而久之,學生自甘於平庸聽話,我們的教育便很難培養出具有創新意識的人才。

再次,體罰嚴重傷害了學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傷害,往往是學生走下坡路的開始。有些學生經常受到粗暴的訓斥、體罰,自尊心、自信心喪失,自暴自棄,變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條」。

過度體罰的結果,只能使孩子消極適應環境,產生逆反心理,結果事與願違。

最後,體罰影響學生個性的健康發展,形成冷漠孤僻、敵視和心理閉鎖等畸形**心理。經常受到打罵的學生,平時謹小慎微,提心吊膽,唯恐被教師體罰。長此以往,就會形成自卑膽孝撒謊的性格。

這正如馬卡連柯所說:「打罵和過分的嚴厲只能讓兒童說謊,變成怯懦的人,同時養成兒童的殘忍性。」

(二)從教師方面看:

體罰不僅降低了教師的威信,而且當教師實施體罰之時,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與無能。乙個教師,簡單地以體罰管教學生,是把教育過程、教育手段簡單化,它往往鑄成一種錯誤的行為模式,其消極影響是難以消除的。庫寧等人的研究表明,使用體罰大大降低了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

(三)從師生關係看:

體罰造成了師生間的隔閡,擴大了師生間的感情距離,不但很難形成向師性,反而造成學生對老師的反感和對抗情緒,不利於施教。學生當面不敢說,背後則不服。體罰使學生精神壓抑,負擔沉重,嚴重影響了教育教學效果。

有些學生受到體罰,感到非常委屈、恐懼,教師講什麼一句也聽不進去,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效率和成績。體罰還影響著教師與家長、學校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很多家長往往「授權」教師:

「孩子在學校不聽話,儘管打」。但教師真的體罰學生時,誰的家長又願意自己的孩子挨打呢?家長往往譴責老師,有的甚至拉著孩子找到學校或對簿公堂,造成很多社會問題。

二、受封建傳統思想的潛在影響。

在漫長的封建社會,形成了一整套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並成了所謂的「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道德,「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子女被看成父母的私有財產,幾乎擁有生殺予奪的大權。在學校內部,教師則獲得了父母所「授予」的權力:「師徒如父子」。

老師於是擁有了教育、懲罰學生的權力。有些老師居然還有「好學生是打出來的」這樣的極端偏執的觀點。

三、思想素質不高,教育手段貧乏。

有些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工作有熱情,事業心強,想把孩子教好,但由於經驗不足,缺少辦法,見學生違紀,情緒便急躁,因而體罰學生。有些教師則因為在家庭或社會交往中受氣,無處發洩,將學生作了出氣筒。在片面追求公升學率的壓力下,對不爭氣的學生,教師便使用強制措施體罰學生,而這,卻常能得到人們的理解。

四、存在僥倖心理。

好多老師在體罰學生時都存有僥倖心理,認為我以前打了也沒事,別人打了也沒事,這次估計也不會有事,即使有,想辦法擺平就行了,這樣的心理必然會導致教育行為失控。

那麼我們如何走出體罰的怪圈、杜絕體罰行為呢?

一、 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轉變落後的教育思想。

教育過程是教師和學生雙邊活動的過程,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響是構成教育這一實踐活動的基本要素。在教育過程中,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教師居於領導學生認識的地位;學生是教師施教的物件,其認識和發展必須在不同程度上服從於教師的領導;學生作為教學認識的主體,教學目標的最終實現必須取決於其積極主動的認識。教學的出發點和歸宿都是為了促進學生的認識和發展。

受教育者的全面發展既包括生理的發展,也包括心理的發展。對學生實行體罰,危害直接作用於學生身體,它不但使學生肉體受到疼痛,嚴重的直接損傷學生的身體,影響學生機體正常發育,更重要的是它必然影響著學生心理的發展,影響學生認知發展和個性品德的成熟。那種企圖靠體罰學生身體取得暫時效果的做法是無效的、錯誤的,也是沒有前途的。

二、提高教師素質,綜合利用多種教育手段。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每乙個教師必須具有紮實淵博的知識、高尚的思想道德、豐富的教育教學手段和靈活多樣的技巧。老師必須善於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以體罰學生來發洩自己的感情。

同時,乙個合格教師,必須具有靈活的教育機智,善於處理各種偶發事件和教育過程中的其它問題。教師對學生既要尊重信任,又要嚴格要求,防微杜漸,既一視同仁,面向全體,又區別對待,因材施教,既適時適度,又持之以恆,既重視學習,又注意品德、體質的發展。

三、樹立正確育人觀,促「角色轉變」。

樹立正確教育觀念,轉變落後思想。在現時期,我國教育的培養目標就是培養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人。全面發展既包括生理的發展,也包括心理的發展。

對學生實行體罰,危害直接作用於學生身體,更重要的是它必然影響著學生心理的發展。可見那種企圖靠體罰學生身體取得暫時教育效果的做法是無效的、錯誤的。學習倡導「愛」的教育,轉變落後方式。

剖析學生的成長軌跡,明白不良懲罰並不能喚醒學生,只能讓學生在迷途中越去越遠;剖析成功教育案例,認識「愛」才是古今中外教育成功的真諦。通過學習、思考、討論剖析,影響教師提高認識,形成觀點,從而獲得他律到自律的效果,告別體罰,杜絕體罰,自覺用「愛心」來教育學生,誨人不倦。

四、學習課堂控制藝術,獲取恰當方法手段。

缺乏科學的教育藝術是產生體罰的重要原因。我們要運用多種途徑來提高教師的教育藝術素養,使教師能依據學生的心理特點、行為特徵採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避免體罰。

五、及時從嚴處理,加強警示教育。

一旦因體罰出現問題,應從事實出發,嚴肅處理,不能一味袒護,因為袒護也是教師存在僥倖心理的根源,並引導教師吸取教訓,從而在從根本上避免體罰現象的發生,使我們的教育我們的學校更加健康地發展。

堅守規範,才是立身之本,營造和諧,才能平安穩定。

但願從此以後我們的教師能「遠離體罰」,或者讓這類事件更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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