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行為規範

2021-03-03 23:38:44 字數 5064 閱讀 4731

一、總則:為了加強銷售人員的日常行為管理,進一步規範員工的日常行為,特制定本規範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銷售中心全體員工

三、規定及要求:

3.1 工作場所

3.1.1 員工上下班要求準時打卡,不得替人打卡;上班期間,要佩戴胸卡;在辦公時間及出入公司時,與公司領導、同仁相遇,要禮貌點頭致意問好;下班離開前,要禮貌與同事道別;

3.1.2 客戶參觀來訪時應禮讓先行,並微笑點頭致意,問候「歡迎光臨」或「您好」等;如在崗位上工作,微笑點頭示意後,應立即投入工作,不得無禮觀望、議論,體現出員工應有的禮貌修養與工作投入感;

3.1.3 進入他人辦公室溝通或請示報告,一定要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室內行走及開關門動作要輕,做到不干擾他人辦公,隨手關門;不在辦公室、走廊內大聲喧嘩、吵鬧、高聲叫人;不隨意急跑、不搶先行走;

3.1.4 工作時間不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玩遊戲及上網聊天、或看與工作無關的**雜誌等;

3.1.5 禁止在廠區內吸菸;

3.1.6 領導到辦公室找人時,應起立應答;接打**應語言簡潔、明了;開會、培訓時,須將手機置振動或無聲狀態;

3.1.7 未經公司許可,生產區嚴禁外來人員參觀和停留,所有員工有義務監督執行。

3.2 衛生要求

辦公室內要保持桌椅整齊,地面、桌面清潔,不准有碎紙屑等雜物;銷售人員要按《值日輪流表》打掃衛生;辦公資料夾或檔案要擺放整齊,不擺放個人衣物;門窗清潔,玻璃明淨,設施或物品要保持無灰塵;不隨地吐痰、菸頭紙屑不得隨易亂扔。

3.3 著裝儀表要求

3.3.1 上班時要著裝整齊規範(公司工作服),行政辦公人員周一至周五著正裝(工作服),週六可著休閒裝或運動裝,上班時間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3.2 服裝要保持整潔、雅觀,無皺摺,鈕扣不得有脫落,衣袖、褲腳不得翻捲、挽起,打領帶時,襯衣要扣嚴,鞋面要整潔;

3.3.3 臉、手、足要保持清潔,頭髮要保持潔淨、整齊,勤洗勤剪勤梳理,男員工不得留怪異髮型或過長頭髮,不留長鬍鬚;指甲要勤剪,保持與指頭平齊,不得有汙跡;

3.3.4 女員工上班時間,宜著淡妝;不戴過多首飾;女員工不得穿超短裙。

3.4 **使用規範

3.4.1 **鈴響三聲內應接聽**,超過三次應先道歉:

「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接**者應先說;「你好,高祥公司」,接通**後,如果要找的同事不在,應禮貌告知;對方撥錯**號碼時應禮貌糾正;

3.4.2 通話聲音自然,音量適中,不影響他人,溝通時言簡意賅,切忌沒話找話;仔細聆聽對方講話內容,明白對方意思後及時給予適當反饋;對重要事情應記錄並複述確認一次,並將**記錄之事及時傳達或辦理;

3.4.3 **應由對方先結束通話;

3.4.4 銷售人員需保持手機24h開機,因手機關機、停機、故障等原因聯絡中斷,並對銷售、生產造成損失者依據獎懲制度進行懲處。

3.5 集會日常規範

3.5.1 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會議、集會,應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嚴禁吸菸;

3.5.2 在集會、儀式等隆重場合,要保持肅靜;保持端莊坐姿、站姿,認真聆聽,不得在私下交頭接耳,不得起鬨、吵鬧;

3.5.3 會議結束退場時,應請領導先行,之後井然有序逐一退場,不得擁擠,更不得喧嘩。

3.6 用餐日常規範

3.6.1 候餐時,要耐心靜候排隊,不得插隊,不得敲打餐具,不得大聲吵嚷;

3.6.2 打好飯菜後,應端放到餐桌後進餐;進餐時,勿大聲交談或說笑;

3.6.3 進餐中,飯渣要放入餐盤內,不得隨意丟棄在桌面或地上;飯後殘羹冷炙要隨手倒入指定剩飯桶內,不得倒入水池,以免堵塞;

3.6.4 用餐後,餐具要及時清洗,並按規定整齊擺放在指定架格內,輕拿輕放;洗碗用水不准隨地潑灑。

3.7 處罰

上述日常行為規範,望大家自覺遵守,特別是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並負責貫徹落實,督促下屬人員嚴格執行;主管副總直接監管人力資源行政部及各部門,人力資源部監管各部門,各部門部長對本部門負全責,各級部門負有連帶責任;各級主管部門及責任人按本辦法對銷售人員的日常行為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人員進行處罰。違反本辦法者,第一次罰款 10元,二次以上者從重翻倍處罰並通報批評,同時,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程度,可並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開除等行政處分。

3.8 作息時間

3.8.1 銷售人員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其餘人員均執行標準工時制。

3.8.2 公司上班時間為:

上午8:30~11:30,下午12:

30~16:30, 午休11:30-12:

30。員工應每日提前15分鐘到崗,延後15分鐘離崗,用以進行工作前及離崗後的相關準備工作。

3.8.3 公司原則上執行每週5天工作制度,但可根據生產及特殊工作安排進行調整。每週工作小時最多不超過48小時,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

3.9、打卡

3.9.1考勤實行打卡或簽到制度。

3.9.2銷售中心執行標準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除下列人員外均需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或簽到。

3.9.1.1 因公出差之員工;

3.9.1.2 呈銷售總經理核准之員工;

3.9.1.3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應在出勤日於上班時間打卡。

3.9.3 員工打卡需親自為之,若託人或受託打卡、故意毀損、塗改、偽造出勤卡經查實者,首次記大過一次,兩次或兩次以上者可予以過失性解除勞動關係;

3.9.4 員工確實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當日或次日填具《未打卡證明單》由本部門部長簽核,否則以曠工處理。

部長級別人員確實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當日或次日填具《未打卡證明單》由主管副總簽核,否則以曠工處理。當月因無打卡記錄填具未打卡證明超過2次,自第3次起,每次記遲到1次,依次累計,並依遲到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3.9.5 員工所填具的《未打卡證明單》有不實之處,經查情況屬實均以曠工1日論處且記大過1次。簽核之主管應負核查失實之責,記大過1次;

因打卡機發生故障或其它原因,員工無法及時打卡時,應在人力資源《臨時簽到記錄》上登記並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人力資源核實;

3.9.6 因公外出未打卡者按公出規定執行(見第12條)。

3.10 遲到

3.10.1 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後,15分鐘(8點15分)(含)之內打卡而未請假者為遲到。

3.10.2 員工遲到,當月依據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標準行政處分罰款

1-3次每次扣薪20元

≥4次每次記申誡一次按薪資核算管理辦法扣薪,依次累計

3.10.3 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之後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工半日(4小時)論處。

3.11 早退

3.11.1 員工在規定下班之前15分鐘(4點45分)(含)之內打卡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3.11.2 員工早退,當月依據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標準行政處分罰款

1-2次每次計書面警告一次,每次扣薪20元,

≥4次每次記申誡一次按薪資核算管理辦法扣薪,依次累計

3.11.3 員工在距規定下班時間15分鐘之前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工半日(4小時)論處。

3.12 曠職

3.12.1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擅自不到,未按規定請假或未打卡且沒有按照未打卡程式補辦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

3.12.2 員工曠工時間以半日(4小時)起計。曠工半日記小過一次,曠工1日記大過一次。

3.12.3 員工請假假期期滿後1日內未行續假或雖然行續假而尚未核准卻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論處。

3.12.4 員工連續曠職3日或連續365天內累計曠工6日者,公司予以過失性解除勞動關係。

3.13 假日

3.13.1 法定假日: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13.2 國家統一安排休假時間的法定假日如適逢星期

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予以補假。

3.13.3 非國家統一安排休假時間的法定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等,如適逢星期

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3.14 請假

3.14.1 員工在公司規定工作日未能出勤或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公司安排應在崗時間未能在崗者皆需請假。

3.14.2 請假應事先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並附交有關證件。

3.14.3 員工應於請假前一日確定職務**人(**行使其職權),填具《請假申請》,辦妥職務交代後方能請假。

3.14.4 請假必須至少提前1日申請,並依照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

如因臨時突發事件或急病無法提前申請手續者,應先向直屬主管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請假之日起3日內親自或委託**人辦理補假手續 。

3.14.5 不同職級人員的請假核准:

3.14.5.1 部長級別人員:

申請人填寫《請假申請》呈核主管副總簽核,並報備人力資源。

3.14.5.2 部長級別以下人員:

申請人填寫《請假申請》呈核部門部長簽核,並報備人力資源。

注:①一次性請病/事假連續天數超過2個(含)工作日者,除需依以上述直屬主管核准外,另須轉呈主管副總簽核;

②一次性請病/事假連續天數超過3個(含)自然日者,除需依以上述直屬主管核准外,另須轉呈總經理簽核。

③部長級別人員一次性請病/事假連續3天者,除主管副總核准外,另須轉呈總經理簽核。

3.14.6 假別

3.14.6.1事假

①.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申請之假別,必須提前申請,申請流程依照第9.5條;

②.事假期間不計算薪資;

③.事假1小時起計;

④.事假每月不得超過5日,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0日。

3.14.6.2 病假

①.病假是因病必需**而申請之假別,其核定的依據為二級(含)以上醫院開具的病歷卡(診斷書)或醫院病假單證明以及**單和醫療費用收據。若為急診可就近醫治,但需要提供醫療急診證明。

所有相關證明檔案需於當月25日前提交人力資源。未能出具相關證明檔案的病假,如經相應許可權的主管核准同意其休假,視同事假處理;如未經相應許可權的主管核准擅自休假,以曠工論處;

②.病假期間按長春最低工資標準(800元)80%發放薪資;

③.病假1小時起計。

3.14.6.3 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畫生育條件的,所休產假天數依本地法規執行。其核定的依據為孩子出生證明。

①.公司提倡晚育,達到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以申請休產假;女員工產假期限為120天(連續計算,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其中包括預產期休假15天;

②.員工休產假(護理假)期間,按50%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

③.女員工在病假30天內生育的, 停發病假工資, 改發產假工資;產假期滿後, 因病繼續休息者, 仍按病假處理。

3.14.6.4 陪產假

銷售人員行為規範

一 服務態度 1.友善 以微笑迎接客戶 2.禮貌 任何時刻都應使用禮貌用語 3.熱情 工作中應主動為客戶著想 4.耐心 對客戶要求應認真耐心地聆聽,並耐心地介紹講解。二 言談舉止 1.站姿 在諮詢時,應抬頭挺胸,身體成一直線,雙手自然下垂或交叉放於身前。精神飽滿,充滿熱情,主動與客戶打招呼,以45度...

銷售人員行為規範手冊

一.導言 1 服務方針 本公司奉行的服務方針是 1 顧客第一。2 一切服從於企業的繁榮發達。3 實現職工的勞動目的。客戶光臨本營業場所,是對本營業場所的信任和支援,也是本營業場所的榮幸。我們成長發展的基礎在於每一位客戶。職工就職於本營業場所的目的不盡相同,有的是為了收入,有的出於喜好 有的兼而有之。...

銷售人員行為規範和考核方案

千喜鶴集團遼寧公司銷售人員行 為管理規範及考核辦法 一 目的 規範銷售人員行為,提高銷售系統的工作效率,維護合理 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及銷量。二 考核範圍 本制度管理物件為千喜鶴集團遼寧公司銷售部所有銷售人員。三 考核原則 公平 公正 公開 原則上負激勵金額全部用於正激勵。四 考核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