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考核目的
1)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組織整體的工作效能,最終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目標。
2)評估和提公升公司各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確保公司績效考核的順利實施和日常工作的規範管理。
第2條本考核制度可作為各部門員工轉崗、培訓、晉公升、調薪、發放年終獎金的重要依據。
第3條考核物件
本考核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員工。
第4條考核原則
1)考核者在進行考核時要客觀、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2)只對員工在考核時期和工作範圍內的表現進行考核,不得對此以外的事實和行為作出評價。
3)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因光環效應、主觀偏見等而產生誤差。
4)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在績效考核過程中需要進行充分溝通,以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合理。
5)考核者應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應當就考核結果進行說明解釋。
第5條考核週期
1)月度考核。對員工當月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當月的1日~31日。
2)年度考核。對員工當年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一年一月月初至十二月月末。
3)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的分平均值×60%+年末考核得分×40%。
第6條考核職責
1、人力資源部
1)制定並不斷完善企業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建立企業各部門崗位的績效考核指標及考核標準體系。
3)對各部門考核負責人進行崗位考核培訓和輔導。
4)定期組織實施、推進企業的績效考核工作。
5)監控、稽查各部門績效考核的過程與結果。
6)接受、協調處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7)負責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管理。
2、各部門負責人
1)確定本部門員工的考核指標、標準及權重。
2)協助被考核者制定個人績效目標。
3)考核實施過程中,與被考核者進行持續溝通,並給予必要的資源幫助和支援。
4)記錄、收集被考核者的績效資訊,為績效評估提供事實依據。
5)考核評價被考核者的工作績效。
6)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溝通,提出績效改進建議,共同制訂績效改進計畫。
第二章績效考核內容
第7條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考核內容
公司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不同的考核崗位應選取不同的指標組合和權重)。
1)財務指標:公司考核期的收入和利潤目標完成情況。
2)客戶指標:客戶滿意度及市場維護相關指標的完成情況。
3)內部過程指標:部門或崗位的考核期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學習成長指標:部門或崗位業務能力和創新能力的提公升情況。
第8條經理級以下員工考核內容
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工作業績:本職工作的完成情況。從工作效率、工作任務、工作效益等方面進行衡量。
2)工作能力:員工勝任本工作所具備的各種能力。從知識結構、專業技能、一般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3)工作態度:員工對工作所持有的評價與行為傾向。從工作的認真程度、努力程度、責任心、主動性等方面進行衡量。
第9條績效考核指標確定
1)對公司總體發展戰略目標進行層層分解,確定企業內各級組織、部門的整體目標。
2)根據部門整體目標,確定分解到崗位的工作目標,並選取4~6個指標作為考核指標,同時根據重要程度確定各指標的權重。
3)確定各項考核指標的衡量標準或評分標準。
第三章績效考核實施
第10條下列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人員。
2)停薪留職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3)中途離職者。
4)兼職、特約人員。
第11條失去參加年度考核資格的人員,應註明「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12條考核者培訓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部門考核者實施考核指導和培訓,使其掌握績效考核相關技能,熟悉考核各個環節,準確把握考核標準,掌握考核方法,克服考核過程中常見的問題。
第13條考核實施程式
1、月度績效考核:
1)每月1~3日,遇節假日順延;人力資源部將《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分發到相應部門。
2)每月4~5日各崗位自評,再直接上級領導評;
3)上級領導進行考核時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告知考核結果,提出改進意見。如被考核者不同意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意見,可向上一級領導提出申訴並由上一級主管作出最終考核。員工應理解和服從最終考核結果。
(要求面談後被考核者在考核表上簽字確認)
4)每月6日前考核結果由部門收集後,統一送交人力資源部。
5)每月6~8日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整理、彙總,審核無誤後,製作《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表》,提交總經理審核。
6)人力資源部根據已審核的《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表》移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薪金發放。
7)人力資源部將部門的《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表》及考核執行結果評估反饋給相關部門負責人。
8)相關負責人根據人力資源部反饋意見,結合實際工作的情況,評估考核指標和標準的可操作性。
2、年度績效考核:
1)年度考核將在每年1月份的1日~7日,遇節假日順延;將《員工年度績效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
2)考核結果由部門收集後,統一送交人力資源部。
3)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整理、彙總,審核無誤後,製作《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提交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根據已審核的《年度績效考核彙總表》移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年終獎金的發放。
第1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事由、動機、影響力等報請公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及獎勵,並記入考績記錄。
1)對本企業業務或技術有特殊貢獻,並經採用而獲顯著成效的。
2)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險搶救,保全本我司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的。
3)對於危害本企業產業或裝置的意圖,能防患於未然,並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的。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程度,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並記入考績記錄。
1)行為不檢、屢教不改或破壞紀律情節嚴重的。
2)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導致我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3)對可預見的災害疏於覺察或臨時急救措施失當,導致我司遭受不必要的損失的。
4)覺察到對我司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顧或隱匿不報,因而耽誤時機致我司遭受損失的。
第16條考核等級劃分
月度考核結果共分為a級、b級、c級、d級、e級五等,取自評、部門經理考評、平級的平均值。考評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a等:85分以上,年度考績在85分以上。
b等:80~85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
c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
d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
e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
年度考核結果共分為a級、b級、c級、d級、e級五等,取自評、部門經理考評、平級的平均值。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a等:85分以上,年度考績在85分以上。
b等:80~85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
c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
d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
e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
第17條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依下列規定增減分數。
1)記大功1次加10分,記功1次加5分,嘉獎1次加2分。
2)記大過1次減10分,記過1次減5分,申誡1次減2分。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a等。
1)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2)遲到或早退累計扣分10分以上者。
3)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4)曠工1天以上者。
第1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入a等至c等。
1)在年度內曾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累計20次以上者。
3)曠工兩日以上者。
第20條考核等級分配
a級佔被考核者總數的5%,b級佔被考核者總數的70%,c級佔被考核者總數的20%,e級佔被考核者總數的5%。
第21條考核等級分配比例為公司建議比例,不做硬性規定,但a級和e級的比例均不得超過5%。
第四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22條員工崗位調整
1)員工晉公升。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是人力資源部決定員工是否晉公升的主要依據,對考核成績為a級的員工,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當時的用人需求情況,制定員工晉公升提案,並上報公司管理層。
2)工作調動。
年終績效考評為e級的員工,如果被考核者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提高工作業績,可以考慮進行公司內部崗位調動。
第23條績效考核面談
每次考核結束後,由直接上級與下屬進行績效考核面談,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24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定和解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25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中心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二 考核目的 1 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 高境界的 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2 及時 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3...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修
公司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考核管理的組織結構 2 第三章考核的維度和標準 4 第四章考核主體和客體 15 第五章考核程式 16 第六章高層管理人員考核方法 17 第七章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方法 21 第八章普通員工考核方法 28 第九章臨時性任務考核管理方法 34 第十章專案係數和階段係數 36 第十...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健全績效考核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績效考核對員工進行客觀 公正地評價,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真正把員工的工作業績與收入掛鉤,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原則 1 堅持客觀 公正 公開 科學的考核原則 2 堅持重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