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

2021-03-10 12:05:51 字數 3157 閱讀 6638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辦法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 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畫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公司形成乙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台,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公司公司全部人員和

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 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 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考核時間複核時間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 6月1日到5日 6月5日到8日 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 1月21日到23日 1月25日

轉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調配制度執行

晉公升考核按公司內部晉公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畫,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了解和仲裁

3、 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 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

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部門負責人複核

總經理、人力資源部

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總經理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基礎員工,主管級員工、部門主管;其次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銷售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職位類別經營管理類/銷售類

業績考核約佔50% 60%

能力考核約佔30% 10%

態度考核約佔20% 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 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銷售類二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通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 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 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四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 90分以上, 80―89分, 65-79分 ,65分以下

2、 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員工總數10%

中等人數:占本部門員工總數60%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員工總數2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員工總數10%

注:考核列入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 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 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複評。

3、 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

4、總經理確認;

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 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 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複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情況

3、 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優秀」時

1、 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 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 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 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 優秀員工:可作職級晉公升,在機會適當時進行職務晉公升;

② 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③有待提高員工:可作職級下調;

④急需提高員工:限期整改工作表現,逾期無進展做調崗、不續簽合同或辭退處理;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健全績效考核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績效考核對員工進行客觀 公正地評價,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真正把員工的工作業績與收入掛鉤,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原則 1 堅持客觀 公正 公開 科學的考核原則 2 堅持重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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