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保證企業計畫目標的實現;
促進組織和個人績效改善;
為利益分配和員工發展提供評判標準。
二、管理範圍
公司各單位(各職能部門、分廠、車間及其它同級單位)及各單位所屬員工(各級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
下列人員除外:
公司總裁(由控股公司考核);
試用期員工;
考核期休假、停職愈半數時間以上者;
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違犯國家法律的人員。
營銷計畫部的績效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三、方案制定原則
強調考核體系的實效和可操作性,以易於執行為基本設計思路;不追求精細化,以啟動考核實施為目的,在實際過程中逐步完善考核管理體系。
四、考核原則
(一)公開的原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二)客觀性原則:用事實標準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三)反饋的原則: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作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四)時限性原則: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五)逐級負責原則:自下而上,層層逐級考核;誰負責誰評價、誰執行評價誰。通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的相互協作。
(六)目標導向原則:績效考核中工作業績考核的核心是目標考核,以協商的方式訂立各級責任人目標,實行分級負責。
(七)以正激勵為主,負激勵為輔的原則。
四、職責劃分
(一)考核管理委員會
考核管理委員會承擔以下職責:
1、年度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批;
2、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3、修訂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評估尺度不同而產生的偏差,解決在
績效評估中考核人與被考核人就考核成績不能達成一致而產生的投訴,綜合對月度、年終績效進行考評。
(二)綜合管理部
作為考核工作具體組織者和指導者,主要負責:
1、制定考核原則、方針和政策;
2、擬定考核制度和考核工作計畫;
3、組織協調機關各部門、各分廠的考核工作;
4、進行各項考核工作的培訓與指導;
5、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6、匯**計各職能部門、各分廠考核評分結果;
7、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8、對各職能部門、各分廠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9、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10、為核心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獎金發放、工資調整、職務公升降、崗位調動等的依據。
(三)各級管理人員
在考核工作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各級管理人員,主要負責:
1、 負責本部門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2、 負責處理本部門關於考核工作的申訴;
3、 負責對本部門考核工作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4、 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定月度工作計畫和考核標準;
5、 負責所屬員工的考核評分;
6、 負責所屬員工的績效面談,並幫助員工改進工作。
五、考核程式
績效考核的過程分為:制定績效考核指標、實施考核、考核結果的分析和評定、結果反饋與實施糾正、結果運用。
六、考核類別
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所有人員均採用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七、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週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年度績效考核按照員工職級制定不同的考核辦法。
(一)領導層、各分廠正職、各職能部門正職
1、計畫指標分解
每年11月15日由營銷計畫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經營目標,經總裁辦公會研究後在12月1日前定稿;
12月5日由綜合管理部召集各部門進行指標分解,形成年度工作計畫,12月15日定稿;
12月25日由綜合管理部完成年度績效指標分解工作;
次年1月10日前簽定《目標責任書》。
2、績效指標體系
以上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指標劃分為關鍵績效指標、關聯績效指標、日常績效、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
各類指標具體見《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3、考核
營銷計畫部、財務部及相關部門為考核資料提供者,每年1月10日提供考核所需資料。
1月15日前由綜合管理部彙總上報考核管理委員會。
4、打分
以上人員通過年終述職的方式進行工作匯報,考核管理委員會根據述職報告及日常考勤記錄確定年終績效分數。
5、績效工資
根據職級不同,每月扣除一定比例的崗位工資作為績效工資,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發放(見《薪酬管理制度》)。
(二)各分廠、各職能部門副職及一般管理人員
以上人員的年度考核辦法同上,但其考核人為直接上級。
年度績效分數計算辦法見《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三)基層員工
各分廠工資總額的5%於年終考核後發放(乙方年度績效指標考核得分即為廠部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具體分配辦法由各廠擬定,經公司審批後實施。
八、月度績效考核(月初至月末)
月度績效考核按照計畫管理的思路實施,由營銷計畫部根據年度計畫逐級分解為月度計畫,並確定為被考核人的績效指標。月度考核指標不做具體分解,僅做格式的統一(見附件)。
(一)各分廠的月度考核
各分廠的月度考核指標由兩部分組成:生產計畫部分(權重為60%);綜合管理部分(權重為40%)。
生產計畫部分主要考核:銷售額、利潤、成品率、訂單達成率(銷售額和利潤為固定值,數值=年度總額/12)。
計畫完成率僅作參考,不列入考核範圍。
綜合管理部分主要考核:安全生產、裝置管理、部門建設、生產現場、培訓實施情況(具體見《現場管理(安全)考核實施細則》)。綜合管理部分的考核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依據於檢查記錄和各分廠的月度計畫。
1、考核過程中各部門職責如下:
(1)營銷計畫部
負責每月25日下達下月生產計畫並分解到各分廠,生產計畫報總裁、分管副總裁、綜合管理部各乙份;
負責每月5日前將各廠上月生產計畫完成情況彙總、打分,報分管副總裁、綜合管理部,相關分廠各乙份。
(2)各分廠
負責每月30日前完善《月度重點工作計畫表》並將計畫逐級分解;
如需對上月考核情況申訴,於每月6日前上報綜合管理部。
(3)綜合管理部
負責每月5日前彙總綜合管理部分考核資料、打分;
負責收集計畫部分的考核結果,並計算最終得分;
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報總裁審核並簽字確認。
2、各分廠副職、分廠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
以上人員的月度考核指標由兩部分組成:生產計畫部分(權重為60%);綜合管理部分(權重為40%)。
(1)制訂月度工作計畫
被考核人每月30日前根據廠部月度工作計畫制定自己的工作計畫,報直接上級審核並確認,作為考核依據。
(2)被考核人定期匯報工作進度,考核人核實後作為評分依據。
(3)考核人每月5日將考核結果報至各分廠考核管理員處。
(4)考核管理員將考核結果彙總至綜合管理部乙份。
3、基層員工、車間工人
(1)上列人員不需要填寫月度計畫**,其直接領導根據員工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記錄及員工行為表現按照《工作評價打分量表(通用)》所列各項進行考評。
(2)考核人每月5日將考核結果報至各分廠考核管理員處。
(二)領導層及各職能部門的月度考核
1、領導層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指標構成
以上人員的月度考核指標由兩部分組成:計畫部分(權重為60%);綜合管理部分(權重為40%)。
計畫部分主要考核當月計畫完成情況。考核依據於各部門每月制定的工作計畫。
綜合管理部分主要考核:服務質量、工作表現及辦公區域的現場管理狀況。具體見《現場管理(安全)考核實施細則》中的辦公區域檢查部分。
(1)月度工作計畫
被考核人每月5日前根據年度工作計畫制定下月工作計畫,報總裁和綜合管理部各乙份,作為考核依據。
被考核人每月5日將上月計畫完成情況報總裁和綜合管理部各乙份。
(2)綜合管理部分
綜合管理部分由各分廠評價、自我評價、領導評價和綜合管理部檢查結果組成。
分廠評價(權重為30%):每月各分廠填寫評估**(見附件),取平均值。
自我評價(權重為20%):每月由被考核部門填寫自評**。
分管領導評價(權重為50%):每月由分管領導填寫評估**。
綜合管理部檢查結果:每月根據綜合管理部檢查結果扣分。
(3)考核打分
綜合管理部每月8日前蒐集考核資料,提出考核意見,報總裁審核、批准,作為當月考核得分。
2、各職能部門副職及下屬部門負責人考核管理辦法與各分廠副職、部門負責人考核辦法相同。
3、各職能部門基層員工考核管理辦法與分廠基層員工考核辦法相同。
九、指導性考核比例
要求考評結果要符合一定的分布規律,避免考核人的個人因素而產生考核誤差。根據正態分佈原理,原則要求考核結果限定在如下區間:優秀的員工(95分以上)不超過20%;良好的員工(80--94分)不低於70%;其它類不高於10%。
十、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考績的結論應與被考評員工面談,使其了解公司對他們的看法與評價,從而發揚優點,克服缺點,同時,還要針對考績中的問題,採取糾正措施,促進績效改進。
(二)綜合管理部將根據個人得分與部門得分計算員工的年度績效得分。
十一、申訴及其處理
(一)管理部門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者持有異議,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申訴。考核管理委員會是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機構。綜合管理部是考核管理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一般申訴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
(二)提交申訴
員工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提交申訴書。
(三)申訴受理
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對於申訴事項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受理的申訴事件,首先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對員工申訴內容進行調查,然後與員工直接上級、共同上級、所在單位負責人進行協調、溝通。不能協調的,上報公司綜合管理部進行協調。仍不能協調的,上報考核管理委員會處理。
(四)申訴處理答覆
綜合管理部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十個工作日內明確答覆申訴人;綜合管理部不能解決的申訴,應及時上報考核管理委員會處理,並將進展情況告知申訴人。考核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處理記錄後,一周內必須就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十二、附則
(一)本制度牽扯的具體指標及考核辦法見相關規定。
(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三)本制度經總裁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件一:《領導層、各職能部門月度重點工作目標計畫表》;
附件二:《各分廠重點工作目標計畫表(內部管理部分)》;
生產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範本
範本生產企業績效考核 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保證企業計畫目標的實現 促進組織和個人績效改善 為利益分配和員工發展提供評判標準。二 管理範圍 公司各單位 各職能部門 分廠 車間及其它同級單位 及各單位所屬員工 各級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 下列人員除外 公司總裁 由控股公司考核 試用期員工 考核期休假 停職愈...
公司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 目的 1 為規範企業管理,建立和優化公司的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機制,加強員工的目標導向和責任意識 2 充分掌握每位員工的工作執行和工作績效情況,對員工為企業所做的貢獻做出公平 公正 的評價,並確定與之相適應的待遇 獎懲和職位 3 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做到...
某企業績效考核指標庫
目錄一 總經理辦公室 1 主任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1 戰略管理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3 公共關係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4 秘書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5 檔案管理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6 總工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7 二 行政管理部 9 經理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9 後勤管理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10 物業管理關鍵績效考核指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