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員工離職的管理規定

2021-03-03 22:40:12 字數 729 閱讀 8253

員工離職的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針對公司的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規範。

1、公司規定,員工申請辭職應滿一年方能辭職,且辭職必須提前乙個月打離職報告,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提交公司辦理的所有證件、勞保用品, 且需領導簽字(清單)。

3.、對於離職員工,公司規定實行離廠即給核算工資,但不同的離職方式,結算工資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1)不向公司辭職,私自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發工資)。

2)向公司辭職但未提前乙個月寫辭職報告且立即要走的員工, 公司給予結算工資時,以出勤天數結算「基本工資」。

3)所有手續齊全,按照規定程式辦理離職手續的,離職時結清全部未發工資。

4)在未滿一年辭職的員工還需承擔公司為其辦理的證件費用(n3證:650元,上崗證:50元等等)。

4、工資按照公司財務規定,工資結算當月月底打到員工的原有工資卡中。

5、試用期(三個月)內員工辭職特別規定。

1)為防止試用人員隨意、故意或蓄意行為、不辭而別,浪費公司大量人力和物力,故新進員工凡在試用期內15天(含)辭職(退),無任何薪資結算。

2)試用期辭職的員工以「基本工資」且按出勤天數計薪,在試用期乙個月內(含)辭職(退),其薪資公司將以「基本工資」的60%,試用期二個月內(含)的員工「基本工資」按70%,試用期三個月內(含)的員工以「基本工資」80%。

6、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

04員工離職管理規定試行

編號 ywb hr 0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離職員工的交接工作和離職結算,以利於工作的延續性 確保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資訊工程研究院 以下簡稱電研院 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適用範圍 1 本規定適用於電研院員工個人主動向提出的離職。2 由電研院向員工提出的提前解除勞動合...

TG Z AD 001 員工招聘離職管理規定

員工招聘離職管理規定 1.目的 為規範公司招聘業務流程,保證公司人員招聘過程的順利實施,為公司選擇聘用合適的工作人員。同時,為保障員工離職流程的清晰明了。特制訂本管理規定。2.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人員的招聘及離職流程的辦理。3.名詞與縮略語 無4.責任人 各部門 按照本管理規定的要求...

2019員工離職手續流程

一 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員工離職流程,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 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 避免出現員工辭職期間內消極怠工或離職後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無法勝任工作等狀況。二 範圍 適用於所有員工的離職手續辦理。三 離職定義 1 辭職 公司員工根據個人意願或因勞動合同期滿不願意續簽合同而辭去工作的行為。2 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