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退和開除管理規定

2021-03-03 22:38:45 字數 1641 閱讀 7372

第一條總則

為達到公司精簡、高效的人員配置的目標,同時規範員工辭退程式,防患於未然,根據公司實情,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僅適用於杭州文臻教育科技有****。

第三條公司對有下列是行為的,給予辭退或開除,並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年度內記過3次,或大過2次;

2、月累計曠工達3天,或年度內曠工累計達10天;

3、營私舞弊、挪用**、收**賂者,或者教唆他人利用職權圖謀私利的其他行為;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6、本人或教唆他人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與生產秩序者,或發表煽動性演說或聚眾要挾,妨害工作和社會次序;

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塗改公司檔案者;

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製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教不改者;

10、在合同服務期間,擅自在外同行企業兼職者;

11、違背國家法令或嚴重公司規章制度;

12、洩漏業務上的秘密;

13、辦事不力、玩忽職守,且有具體事實;

14、在與客戶共事中,服務態度惡劣,被客戶以此為由終止與公司合作,或有損害客戶利益行為的;

15、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16、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18、破壞或侵占公司或他人財產如裝置、器材或原料等,或唆使他人做出此類行為者;

19、攜帶危險品(包括但不限於槍械、**、毒品、**品、易燃品等)或**(包括但不限於刀、棍、棒等)進入公司或有危害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企圖或行為,或是知情不報,給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害或帶來危險隱患;

20、對公司員工或其他駐廠人員進行毆打或實施暴行或挑撥打架事件;

21、在工作時間內賭博、做博彩性遊戲或圍觀賭博;

22、在禁菸區吸菸,引發事故或造成損失;

23、因擅離職守,帶來重大隱患或發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損失;

24、由於自己的主要責任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事故;

25、未經許可擅自駕駛公司或客戶車輛或開動任何非本職的機械電氣裝置造成事故;

26、飲用含酒精的飲品或服用禁品後在工作場所滋事者或對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和損失;

27、損壞公司裝置或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程式)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28、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29、違反食品安全衛生規定,致使員工集體中毒者;

30、在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安全違章行為;

31、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32、參加非法組織者;

33、員工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34、其他同等錯誤者。

第四條辭退或開除員工時,由其直屬主管向行政管理部索取《離職申請單》,並按規定填妥後,持相關證明材料,經部門經理、行政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須按《員工離職管理規定》,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

第六條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如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行政管理部在辭退或開除員工後,應及時變更人事資料。

第八條被公司辭退或開除員工,應與員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於員工離開公司前結清工資。

關於開除辭退解聘和撤職員工的規定

為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加強勞動紀律,規範員工行為,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經辦公會研究決定,對違法違紀員工,採取開除 辭退 解聘和撤職的辦法 一 開除 一 對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處理 1 連續無故曠職 工 三日或全年累計超過六日者。2 營私舞弊 挪用 者。3 工作疏忽,嚴重違反安全 技術操作規程,...

辭退開除和除名有何區別

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它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被判刑並入獄服刑的 2 二次 被登出城市戶口的 3 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仍不好的 4 嚴重犯有 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 第11條所列七項錯誤行為之一的。開除處分的處理時限為 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

辭退辭職員工的管理規定

一 公司管理層員工正常辭職需提前30天 一般正式員工提前15天 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逐層交至行政部,並填寫離職審批表,經部門主管 行政部及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若因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提前終止工作,領取 離職審批表 辦理離職手續 若員工擅自提前終止工作,則按公司考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