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除辭退解聘和撤職員工的規定

2021-03-03 22:38:45 字數 1343 閱讀 7439

為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加強勞動紀律,規範員工行為,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經辦公會研究決定,對違法違紀員工,採取開除、辭退、解聘和撤職的辦法:

一、 開除

(一) 對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處理:

1、 連續無故曠職(工)三日或全年累計超過六日者。

2、 營私舞弊、挪用**、****者。

3、 工作疏忽,嚴重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者。

4、 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對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者。

5、 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6、 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信或塗改公司檔案者。

7、 因破壞、偷盜、毀棄、隱匿公司之設施、產品、圖紙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生產經營和日常工作遭受損失者。

8、 嚴重違反公司治安、聚眾賭博、打架傷人者。

9、 受司法機關刑事處分者。

10、品行不端、行為不檢、道德敗壞、尋釁滋事、有**脅迫行為屢戒不改者。

11、擅自離職為其他公司工作或利用職權與外界勾結圖謀利者。

12、洩露公司秘密情節嚴重者。

13、故意破壞公司信譽的行為者。

(二)開除員工時,由其所在單位認真填寫《開除員工審批表》,經主要負責人同意後交公司辦公室審核,總經理批准。《開除員工審批表》送交其本人乙份,公司存檔乙份。

(三)對被開除的員工按照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影響程度,處以扣除當月工資和加扣抵押金兩種形式的經濟損失。

(四)被開除的員工,不得參加以後公司的招工和聘用。

二、辭退

(一)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處理。

1、玩忽職守、辦事不力、有具體事實情節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2、精神或生理機能發生障礙,身體虛弱、殘廢等身體不適,經本公司認可不能再從事其他工作者,或因員工對所擔任的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3、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4、因公司生產任務緊縮被精減者。(押金可全額退回、押金不退者,待生產擴大再招工時優先錄用)

(二)被辭退的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辭退員工時,尤其所在單位認真填寫《辭退員工審批表》,經主要負責人同意後交總經理辦公室審核,總經理批准。

(四)對被辭退的員工,按照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影響程度,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三、解聘和撤職

擔任一定職務的員工,因工作平庸、管理水平低、群眾威信差或不稱職者,公司予以解聘;符合被開除條件者,先撤職,後開除。凡給予解聘和撤職處理者都應由公司簽發解聘書和撤消職務決定。

四、凡是被開除、辭退、解聘和撤職的員工,在離廠、離職前,必須在上一級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做到人走賬清,離職責明。

員工辭退和開除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則 為達到公司精簡 高效的人員配置的目標,同時規範員工辭退程式,防患於未然,根據公司實情,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僅適用於杭州文臻教育科技有 第三條公司對有下列是行為的,給予辭退或開除,並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 年度內記過3次,或大過2次 2 月累計曠工達3天,或年...

辭職辭退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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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開除和除名有何區別

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它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被判刑並入獄服刑的 2 二次 被登出城市戶口的 3 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仍不好的 4 嚴重犯有 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 第11條所列七項錯誤行為之一的。開除處分的處理時限為 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