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2021-03-03 22:16:31 字數 2407 閱讀 7822

1.目的

為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公司管理創新,增強內部活力,發掘各類有利於公司管理的可行性改善建議,提高效率、提公升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所稱的合理化建議,是指公司全體員工提出的節約成本、提高效益、改進工作流程或管理創新的合理化建議,以及技術創新、工作方式改進等方面的構想和方案。

3.合理化建議的分類

依公司職能部門架構,合理化建議分行政類、企管類、人力資源類、財務類、安全類、執行類、工程技術類、客戶服務類、投資市場類等。

4.合理化建議不予受理的範圍

4.1違反公司制度和文化的建議;

4.2個人不滿的事項;

4.3重複的提案;

4.4會議上已公開的對策內容及經營計畫上已反映的內容;

4.5與改進公司管理無關的事項。

5.合理化建議分級

合理化建議從實施、評估範圍分為部門級、公司級兩層,其中部門級為各部門、分公司、籌建處等。

5.1 員工建議側重點在各部門、分公司、籌建處內部的,由各單位進行評估並實施。

5.2 員工建議側重點在公司範圍內、需職能部門或分公司配合開展實施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商相關職能部門後,報公司行政委員會評估實施。

6.合理化建議申報途徑

6.1部門級合理化建議申報途徑

6.1.1各部門、分公司、籌建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彙總員工針對部門內部的合理化建議,各單位可通過部門內部會議等形式評估合理化建議的可行性,並於十個工作日內給予員工書面答覆。

6.1.2 各單位員工可通過公司合理化建議徵集平台提交建議,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將資訊反饋各單位後,由各單位進行評估、實施,並給予員工書面答覆。

6.1.3 合理化建議在各單位實施後,有在公司範圍內擴大實施必要的,可向公司進行申報。

6.2公司級合理化建議申報途徑

6.2.1合理化建議郵箱:公司員工可以通過合理化建議郵箱,提交自己對公司各個方面的建議。(合理化建議郵箱標題為:關於**類**建議)

6.2.2 oa辦公平台:公司員工可以通過oa辦公平台採取公開或內部流程兩個途徑提交對公司的各個方面的建議。

6.2.2.1公開平台:公司員工可通過oa辦公平台發表合理化建議。

6.2.2.2內部流程:公司員工可通過oa辦公平台「新建流程」提交合理化建議。

7.合理化建議受理及評審程式

7.1 部門級合理化建議受理及評審程式

7.1.1各部門根據員工提出的或公司反饋給部門的合理化建議,提出審查意見。

7.1.2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集專工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員工進行書面反饋,能予以改善、實施的,可在部門內部開展、實施。

7.1.3 員工的合理化建議需職能部門或分子公司配合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商相關部門進行評估。

7.2 公司級合理化建議受理及評審程式

7.2.1員工可隨時通過郵箱、oa辦公平台提出合理化建議,必要時應附圖紙、資料、資料等。自提交建議單之日起,提議人有義務向公司詳細說明建議情況和相關問題。

7.2.2人力資源部在收到建議提案後,按月度進行彙總、整理,並對建議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受理範圍提出初步資格審查意見。

如可受理,則將意見轉相關主導部門、公司領導;如不受理,則應清楚、準確地告知原因。

7.2.3對正式受理的建議,人力資源部落實建議執行部門或主辦人,主導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

7.2.4人力資源部根據執行部門反饋的意見進行整理後,報公司行政委員會審批後實施。

7.合理化建議獎勵

7.1各單位內部獎勵

員工針對各部門的合理化建議,經部門內部評估後,能夠予以實施的,可視情況參照公司獎勵標準給予員工3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7.2公司獎勵

7.2.1創意獎:對建議新穎,效果不明確的員工,經過公司審核建議後准予試行可給予現金300元的經濟獎勵,同時給予公司範圍內嘉獎獎勵一次。獎金隨薪資一同發放。

7.2.2鼓勵獎:對建議雖好但公司目前無法實施的員工,經過公司審核建議後可給予現金500元的經濟獎勵,同時給予公司範圍內通報獎勵一次。獎金隨薪資一同發放。

7.2.3採納獎:對建議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效果突出的員工,經過公司審核建議後發布執行給予現金1000元的經濟獎勵,同時給以公司範圍內通報獎勵一次。獎金隨薪資一同發放。

7.2.4員工所提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後,對公司的經濟效益提公升、管理措施改善、技術改革創新等有重大意義的,經公司行政委員會評估後,公司將視合理化建議的貢獻程度對員工予以晉公升。

7.3團隊獎勵

每年末,公司將根據各部門、分公司(含籌建處)參與、提交、實施的合理化建議數量、質量、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並對表現優秀的部門、分公司進行表彰。

7.4重大合理化建議的獎勵,由公司行政委員會評審通過後,由公司發放。

8.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經公司行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9.各控股子公司可參照該辦法,結合各子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子公司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附件:合理化建議申報表

合理化建議申報表年月日

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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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編號 z hf xz 017 編制審核 批准版本號 a修訂號 0 發布日期 2010年5月25日生效日期 2010年6月1日 1 目的 為了培養員工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參與意識,調動員工為公司出謀劃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員工的聰明才智,促進企業技術改進,完善管理機制,提高公司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