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第104小學教師發展性評價實施方案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教育發展規律,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制度,強化學校管理,進一步規範教學行為,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引導教師根據學校規劃、教師個人發展計畫以及學生發展的需求,不斷反思自己的發展現狀,不斷確立新的成長思路,改進自己的教學方式,不斷創新,使自己專業能力在原有的基礎上有所發展,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2、自主性原則:充分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挖掘教師自身發展的潛能,開拓發展時空,發揮教師發展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教師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能力。
3、激勵性原則:即注重橫向比較的評價方式,更注重教師自身發展的縱向比較,鼓勵教師在不同階段,不同基礎的情況都能不斷獲取成功的體驗,以形成自我發展的動力 。
4、評價主體多元的原則:教師評價採取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相結合的多元化原則。
4、可操作性原則:力求從實際出發,做到內容具體、層次分明,便於運用,便於測評。
三、評價專案
師德、出勤、教學工作(教學常規、教研科研、專業發展成果、學生評教)、教學成績
四、評價權重(1000分)
師德100分、出勤100分、教學工作400分(教學常規260分、教研科研90分、專業發展成果30分、學生評教20分)、教學成績400分、
五、評價方式
學生評價、教師評價、家長評價、學校評價
六、評價標準
1、職業道德100分(政教處)
(1)評價要點:教師要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中小學教師行為規範「十要」「十不准」》,《泰安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評價方式:通過領導評議、教師互評、學生評教、家長評教進行考核。
(3)失誤扣分: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一經查明,實行一票否決制,直接認定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為「不合格」,一律實行緩聘或待聘;對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予以查處,依法解除其教師職務;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a、散布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和國家法律言論的;
b、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明令禁止的活動的;
c、道德品質敗壞的;
d、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
e、以教謀私,亂收費或向學生推銷商品,索取錢物的;
f、因擅自離崗離職或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的;
g、其他方面違法亂紀受到處分的;
2、出勤100分(政教處)
根據《小協鎮初級中學考勤制度》量化計分。
3、教學工作400分(教導處)
(1)教學常規260分(教導處、級部)
按照《小協鎮初級中學教學常規考評細則》由教導處量化。計畫5分、備課60分、上課110分、作業批改60分、檢測20分、總結5分。
(2)教研科研90分(教科室)
按照《烏魯木齊市第104小學量化考評辦法》量化計分。學習與研究15分、教科研活動及培訓40分、課題研究15分、研究性學習10分、課程開發10分。
(3)專業發展成果30分(教導處、教科室)
依據《教師專業發展成果計分辦法》計分。最高分不能超過30分。
(4)學生評教20分(教導處)
依據〈〈學生評教表〉〉,根據學生評價教師的實際得分,最高得分者為20分,其他教師得分為自己實際得分除以最高得分乘以權重分。
4、教學成績400分(教導處)
(1)教學成績基礎分為400分。
(2)教學成績計算分母
a、非畢業班成績計算分母為所教班級建檔人數加減正常學籍變動。
b、初三下學期學科成績計算分母為所教班級建檔人數正常學籍變動數-班級職業學校春季招生人數
(3)教學成績計算專案:任課教師所教班級學科的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學科後三分之一學生的平均分。
(4)教學成績計算辦法
以全市(片區)各年級、各學科的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後3三分之一學生的平均分為基準,任課教師所教班級學科的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後三分之一學生的平均分與之對應相比較,平均分、後三分之一學生的平均分每增減1分,在成績基礎分(400分)上加減2分;優秀率、及格率每增減1%,在成績基礎分(400分)上加減2分。
( 5)教師教學成績考評分=400分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學科後三分之一學生的平均分+學科獎勵分+教學成績獎勵分。
(6)學科獎勵分(20分):同年級同學科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在新泰市同學科排位之和進入全市前15位給任課教師獎勵分,低於前15位不得分。總分20分,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8分,每降低乙個位次,分數減少2分。
(7)教學成績獎勵分(30分)
a、接替新班級教師教學成績獎勵分,以新接替班級教學成績與同年級同學科教師成績差值為基數,平均分每上公升1分,優秀率、及格率每上公升1個百分點,獎勵1分,此項得分加入綜合考核,只計算交接當學期。
b、以學年度為單位,第二學期同年級同學科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在新泰市同學科排位之和比上學期每公升高乙個位次,給同科教師加5分。
c、特優生得分,所教班級,總分進入全市前5%的學生,每有一人,給任課教師加5分,任課教師該項得分為所得總分除以任教班級數。
七、評價機構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評價小組,負責制訂教師發展性評價的計畫,確定評價範圍,組織制訂評價標準,開展評價的實施。
教師發展性評價組織實施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職責及分工:
八、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結果的使用
1、本方案的評價結果,作為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優樹先、評職晉級的主要依據。
2、是教職工當年度聘任的重要依據。
3、教師考評結果上報教育辦公室,有重大失誤者按教育辦公室規定實施。(注: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並通知全體教師。)
2023年2月修訂
教師發展性評價方案
2014年教師發展性評價方案 新一輪課程改革對教師提出了全新的 更高的要求,教師的角色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要求建立一套適應新課改的教師評價體系顯得尤為重要。教師評價工作是保證教師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重要手段,促使教師經常對自己的教學行為進行分析和反思,促進教師自我提高 自我完善的有效方法。新課...
教師發展性評價方案
第三部分勤 25分 一 考勤規定。1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向教導主任請假,半天以上向校長請假,超過2天必須由學校代向教育辦公室請假。教育幹部須向學校和教育辦公室雙重請假。2 喪假 直系親屬6天,非直系親屬2天。3 婚假 10天 連續計算時間,包括星期天 節假日 4 產假 90天 包括產前休息15天 難產...
發展性教師評價方案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 明確將教師評價改革作為改革的目標之一,並提出了評價改革的方向。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系。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建立以教師自評為主,校長 教師 學生 家長共同參與的評價制度,使教師從多種渠道獲得資訊,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建立科學地發展性教師評價體系,發揮評價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