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及休息休假制度

2021-03-04 09:58:46 字數 5106 閱讀 6984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與錄用

(一) 聘用原則

為對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自願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 指導思想

1、公司鼓勵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員工招聘,包括內部提拔、內部競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參加專場招聘會以及採用獵頭服務等多種方式,以求吸納最合適的人才;

2、公司鼓勵有能力的員工,能得到可發揮其才能、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的工作崗位;

3、公司鼓勵員工掌握多種工作知識和技能。

(三) 招聘的實施

1、招聘的流程

各部門如需招聘新員工,用人部門的主管領導應填寫《人員需求審批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審批通過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審批同意後人力資源部將交由總裁審批確定編制。若總裁審批通過,人力資源部將根據用人部門提供的崗位說明書安排面試等相關工作。

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提供的崗位說明書篩選簡歷並約見面試,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主管領導共同進行,用人部門考察被面試者的專業技能,人力資源資源部主要考察被面試者的崗位勝任素質,複試由總裁進行並最終確定薪資。門店人員由店長進行初試,複試由門店督導進行並最終確定薪資。人力資源部可根據公司的發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員到各部門,各部門有義務接收並安排工作。

2、錄用的流程

部門主管領導需根據擬錄用人員的情況填寫《錄用審批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批,通過後報人力資源部,通過後報總裁審批,若總裁同意,人力資源部將進行背景調查,通過背景調查人力資源部將通知擬錄用人員入職的具體事項。

(四) 入職

新員工入職第一天需攜帶以下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以下材料員工需在入職後一周內交齊。

1、原公司的離職證明;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3、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原件;

4、相關培訓證書;

5、有效期內的健康證(僅門店人員提供);

6、身份證原件;

7、兩張彩色一寸白底**(未在北京繳納過社保的員工需提供**電子版)。

員工提供公司的相關資料需真實有效,任何虛假資訊一經查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係。

員工的位址、**和其他個人資料若有變更,員工需及時告知人力資源部,以便公司掌握準確的人力資源資訊。

二、試用與轉正

(一) 試用

1、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本崗位錄用條件者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協同用人部門安排入職引導人輔導新員工開展工作。指導人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的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新員工崗位工作內容和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業務關係,幫助了解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等。其他與工作相關的具體事務,如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裝置、用餐等,新員工均可諮詢指導人。

3、試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

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沒有完成工作任務;

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損害公司利益;

利用公司的條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

銷售人員未能完成規定銷售業績;

有其它嚴重破壞公司形象、損害公司聲譽的行為。

(二) 轉正

1、試用期期間會根據不同崗位要求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

2、對於試用期即將結束的員工,辦公室員工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向各部門負責人發出轉正通知,部門負責人填寫《員工試用期考察評價表》,並上報至總裁處,由總裁出具相關意見;門店員工統一由店長填寫《員工試用期考察評價表》,並將此表上報至門店督導,門店督導根據試用期考察表出具相關意見。

3、辦公室:若總裁同意轉正,人力資源部將通知待轉正人員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並辦理轉正相關手續。門店人員:

若門店督導同意員工轉正,店長通知待轉正人員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並辦理轉正相關手續。

4、若試用期人員未能轉正,由部門負責人與未轉正人員進行離職面談,員工本人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5、如有特殊情況,或試用期間有重大貢獻或工作表現非常突出者,報總裁特批後,可提前轉正。

三、離職

(一) 離職程式

1、離職人員通過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審批表》以及《離職交接清單》,並持以上**到本部門、行政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與交接手續。

2、財務部負責核算借款等情況,行政部負責核對相應的辦公物品,審核無誤後人力資源部進行工資與保險等事宜的核算並通知財務部離職員工工資核算情況。

3、無論何種原因,員工與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辦理檔案調出手續。暫時沒有接收單位的,經離職人員書面申請後,可以在公司委託的存檔單位暫時保管檔案,但期間發生的存盤費由員工自行承擔。

4、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按相應的規定處理。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事實、不能勝任崗位證據及處理意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總裁,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二) 辭職

1、公司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在所屬部門領導和人力資源部批准後,按相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2、辭職員工在離職手續未辦妥之前,須按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照常上班,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交接,否則扣發其當月工資直至工作交接手續辦完為止。

(三) 辭退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公司規章制度,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1、工作失職而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2、不服從工作分配及崗位調整擅離工作崗位的;

3、觸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挪用**、收**賂的;

5、未經公司允許在外兼職人員;

6、試用期內不符合任職條件的;

7、銷售部門員工未能達到業績要求的;

8、從事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的行為。

四、勞動合同管理

(一) 勞動合同的訂立

簽訂勞動合同,應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北京市有關法規,明確公司與員工的責任、權利、義務,以法律形式確定勞動關係。

員工自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二) 勞動合同的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辦公位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紀律;

7、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件;

8、經濟補償與賠償的規定;

9、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員工檔案;

10、勞動爭議處理;

11、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三) 勞動合同的變更

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或員工的實際能力,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或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有關事項。發生變更時,人力資源部將通知員工有關的變更事項。

(四) 勞動合同的解除

1、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以欺詐手段獲取公司職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規定內容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銷售人員未能完成銷售業績者;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有在其他公司兼職行為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 勞動合同的續訂與終止

勞動合同期屆滿,員工或公司決定不再續訂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辦理到期終止合同手續,否則,責任由當事方承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雙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續簽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約定工作的;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五、薪資福利

(一) 薪資制度

1、目的與原則

良好的獎勵與約束機制,是團結員工努力工作的內在凝聚力,是保障公司蓬勃發展的核心力量。薪酬體系建立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創造這樣的一種利益分配體制。

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激勵」的原則,將員工的收入與貢獻直接掛鉤,激勵員工多勞多得,將公司發展的大目標與個人收益提高的小目標緊密結合起來。

2、薪酬結構

辦公室員工薪酬的基本構成為:基本工資+伙食補貼+交通補貼。門店員工薪酬的基本構成為:基本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

基本工資:根據員工自身素質、職務級別、工作性質、技能水平以及在本公司的服務年資等而確定的基本收入。

績效獎金: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和考核結果而給予的報酬。

3、薪資的發放

計薪週期:公司的計薪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終。

發薪日:薪資通常於次月的5日匯入個人帳戶,如遇節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則發薪日期順延。

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期間工資按核定工資標準的80%發放,無任何補貼;轉正後工資按核定工資標準的100%發放,補貼全額發放。

4、薪資保密制度

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薪資標準屬於公司和個人保密資訊,員工不得將薪資內容告知任何人或詢問他人薪資情況。

負責薪資的人員有為員工薪資保密的義務,其他員工不可向相關人員詢問。

故意洩露或詢問員工薪資資訊的情況均被視為嚴重違紀行為。

(二)員工福利

1、員工假期

法定假期: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假期天數按國家公布標準執行,個別部門因業務需要未按規定執行的,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其他假期: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員工可享受病假、婚假、產假、工傷假、喪假、事假、 年假等相關假期,各種假期的休假天數、假期中工資發放標準以及請假的具體流程請參照《考勤管理及休息休假制度》。

2.社會保險

員工一經錄用,公司將為其按月向有關部門繳納社會保險。

每月15日前入職的員工當月繳納社保,15日後入職的員工次月繳納社保。

員工可享受的保險類別為: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

休息休假管理

乙個月內零星請假累計達4小時者按半天事假處理,超過4小時按一天事假處理 以此類推 一次事假連續達乙個月者,需將本人使用的辦公用品交到綜合部作為調劑使用,假滿後回公司由綜合部再交回本人使用 一次事假連續達乙個月者,由綜合部研究,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根據批准意見決定上崗情況 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四個月者...

員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貴州毅鑫恆博 第一條 公司按照勞動法和國家法律規定,為員工提供節假日和公休假日。一 法定節假日 1元旦 2清明節 3勞動節 4端午節 5中秋節 6國慶節 7春節 無法及時休息的過後補休處理 二 有關規定 1 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確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數。用生產工作占用員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勞動...

休息日和休假制度

年休假日工資 月平均工資 21.75 月平均工資 指員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前12個月的月均工資 基本工資 職務津貼 職能津貼 等級津貼 生活津貼 交通補貼 住房補貼 月度獎 12 獎金 2 12 年休假中有必休天數的員工 即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以上的公司在職 員工 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