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列五十九機械加工裝置的一般安全要求

2021-03-04 09:58:46 字數 4776 閱讀 6190

機械加工裝置的一般安全要求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加工裝置的一般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金屬切削工具機、鍛壓裝置、鑄造裝置、焊接裝置、起重裝置。

2 引用標準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標誌 gb 4053.3 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杆 gb 4053.4 固定式工業鋼平台 gb 4064 電氣裝置安全.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加工裝置的一般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金屬切削工具機、鍛壓裝置、鑄造裝置、焊接裝置、起重裝置。

2 引用標準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標誌

gb 4053.3 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杆

gb 4053.4 固定式工業鋼平台

gb 4064 電氣裝置安全設計導則

gb 5083 生產裝置安全衛生設計總則

gb 6527.2 安全色使用導則

gb 8196 機械裝置防護罩安全要求

gb 8197 防護屏安全要求

gb 12265 機械防護安全距離

3 術語

3.1 加工區

被加工工件放置在機器上加工的區域。

3.2 安全防護裝置

配置在裝置上,起保障人員和裝置安全作用的所有裝置。

3.3 危險區

裝置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的區域。

3.4 工作面高度

操作人員所站立的平面與操作人員在操作中手或前臂的平面之間的距離。

3.5 緊急停車開關

發生危險時,能迅速終止裝置或工作部件執行的控制開關。

4 主要結構的要求

4.1 一般要求

機械加工裝置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和安全係數及壽命,以保證人身和裝置的安全。

4.2 材料

機械加工裝置本身使用的材料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不允許使用對人體有害的材料和未經安全衛生檢驗的材料。

4.3 外形

機械加工裝置的外形結構應盡量平整光滑,避免尖銳的角和稜。

4.4 加工區

4.4.1 凡加工區易發生傷害事故的裝置,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4.4.2 防護措施應保證裝置在工作狀態下防止操作人員的身體任一部分進入危險區,或進入危險區時保證裝置不能運轉(行)或作緊急制動。

4.4.3 機械加工裝置應單獨或同時採用下列防護措施:

a. 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

b. 機械或電氣的屏障;

c. 機械或電氣的聯鎖裝置;

d. 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

e. 手限制器、手脫開裝置;

f. 機械或電氣的雙手脫開裝置;

g. 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

h. 限制導致危險行程、給料或進給的裝置;

i. 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

j. 警告或警報裝置;

k. 其他防護措施。

4.5 運動部件

4.5.1 凡易造成傷害事故的運動部件均應封閉或遮蔽,或採取其他避免操作人員接觸的防護措施。

4.5.2 以操作人員所站立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m以內的各種傳動裝置必須設定防護裝置,高度在2m以上物料傳輸裝置和帶傳動裝置應設定防護裝置。

4.5.3 為避免擠壓傷害,直線運動部件之間或直線運動部件與靜止部件之間的距離必須符合gb 12265的4.2條的規定。

4.5.4 機械加工裝置根據需要應設定可靠的限位裝置。

4.5.5 機械加工裝置必須對可能因超負荷發生損壞的部件設定超負荷保險裝置。

4.5.6 高速旋轉的運動部件應進行必要的靜平衡或動平衡試驗。

4.5.7 有慣性衝撞的運動部件必須採取可靠的緩衝措施,防止因慣性而造成傷害事故。

4.6 工作位置

4.6.1 機械加工裝置的工作位置應安全可靠,並應保證操作人員的頭、手、臂、腿、腳有合乎心理和生理要求的足夠的活動空間。

4.6.2 機械加工裝置的工作面高度應符合人機工程學的要求。

a. 坐姿工作面高度應在700--850mm之間;

b. 立姿或立-坐姿的工作面高度應在800--1000mm之間。

4.6.3 機械加工裝置應優先採用便於調節的工作坐椅,見附錄a(參考件),以增加操作人員的舒適性並便於操作。

4.6.4 機械加工裝置的工作位置應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平台和通道必須防滑,必要時設定踏板和欄杆,平台和欄杆必須符合gb 4053.4、gb 4053.3的規定。

4.6.5 機械加工裝置應設有安全電壓的區域性照明裝置。

4.7 緊急停車裝置

4.7.1 機械加工裝置如存在下列情況,必須配置緊急停車裝置。

a. 當發生危險時,不能迅速通過控制開關來停止裝置執行終止危險的;

b. 不能通過乙個總開關,迅速中斷若干個能造成危險的運動單元;

c. 由於切斷某個單元可能出現其他危險;

d. 在控制台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部。

4.7.2 需要設定緊急停車裝置的機械加工裝置應在每個操作位置和需要的地方都設定緊急停車裝置。

4.8 防有害物質

機械加工裝置應有處理和防護塵、毒、煙霧、閃光、輻射等有害物質的裝置,在使用過程中不得超過標準。

4.9 雜訊

機械加工裝置的雜訊指標應低於85db(a)。

4.10 防火防爆

機械加工裝置應按使用條件和環境的需要,採取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

4.11 電氣裝置

機械加工裝置的電氣裝置按gb 4064執行。

5 控制機構的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機械加工裝置應設有防止意外起動而造成危險的保護裝置。

5.1.2 控制線路應保證線路損壞後也不發生危險。

5.1.3 自動或半自動控制系統,必須在功能順序上保證排除意外造成危險的可能性,或設有可靠的保護裝置。

5.1.4 當裝置的能源偶然切斷時,制動、夾緊動作不應中斷,能源又重新接通時,裝置不得自動啟動。

5.1.5 對危險性較大的裝置盡可能配置監控裝置。

5.2 顯示器

5.2.1 顯示器應準確、簡單、可靠。

5.2.2 顯示器的效能、形式、數量和大小及其度盤上的標尺應適合資訊特徵和人的感知特性。

5.2.3 顯示器的排列應考慮以下原則:

a. 最常用、最主要的視覺顯示器盡可能安排在操作人員最便於觀察的位置;

b. 顯示器應按功能分割槽排列,區與區之間應有明顯的區別;

c. 視覺顯示器應盡量靠近,以縮小視野範圍;

d. 視覺顯示器的排列應適合人的視覺習慣(即優先順序從左到右,從上到下)。

5.2.4 顯示器的顯示應與控制器的調整方向及運動部件方向相適應。

5.2.5 危險訊號的顯示應在訊號強度、形式、確切性、對比性等突出於其他訊號,一般應優先採用視、聽雙重顯示器。

5.3 控制器

5.3.1 機械加工裝置的控制器的排列應考慮以下原則:

a. 控制器應按操作使用頻率排列;

b. 控制器應按其重要程度進行排列;

c. 控制器應按其功能分割槽排列;

d. 控制器應按其操作順序和邏輯關係排列;

e. 控制器的排列應適合人的使用習慣。

5.3.2 控制器應以間隔、形狀、顏色或觸感、形象符號等方式使操作人員易於識別其用途。

5.3.3 控制器應與安全防護裝置聯鎖,使裝置運轉與安全防護裝置同時起作用。

5.3.4 控制器的布置應適合人體生理特徵。

5.3.5 控制器的操縱力大小應適合人體生物力學要求。

5.3.6 對兩人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加工裝置,其控制器應有互鎖裝置,避免因多人操作不協調而造成危險。

5.3.7 控制開關的位置一般不應設在誤動作的位置。

6 防護裝置的要求

6.1 安全防護裝置

6.1.1 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6.1.2 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定的壽命期限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6.1.3 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裝置運轉聯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裝置不能運轉。

6.1.4 安全防護罩、屏、欄的材料,及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按gb 8196、gb 8197執行。

6.1.5 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防護裝置應設定自身出現故障的報警裝置。

6.2 緊急停車開關

6.2.1 緊急停車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裝置的一切運動,對有慣性運動的裝置,緊急停車開關應與制動器或離合器聯鎖,迅速終止執行。

6.2.2 緊急停車開關的形狀應區別於一般控制開關、顏色為紅色。

6.2.3 緊急停車開關的布置應保證操作人員易於觸及,不發生危險。

6.2.4 裝置由緊急停車開關停止執行後,必須按啟動順序重新啟動才能重新運轉。

7 檢驗與維修的要求

7.1 一般要求

機械加工裝置必須保證按規定運輸、搬運、安裝、使用、拆卸、檢修時,不發生危險和危害。

7.2 重心

對於重心偏移的裝置和大型部件應標誌重心位置或吊裝位置,保證裝置安裝的安全。

7.3 日常檢修

機械加工裝置的加油和日常檢查一般不得進入危險區內。

7.4 危險區內的檢修

機械加工裝置的檢驗與維修,若需要在危險區內進行的,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發生危險。

7.5 檢修部件開口

機械加工裝置需要進入檢修的部位應有適合人體測量尺寸要求的開口。

8 其他

8.1 安全標誌和安全色

機械加工裝置易發生危險的部位應設有安全標誌或塗有安全色,提示操作人員注意。

安全標誌和安全色按gb 2894、gb 2893和gb 6527.2執行。

8.2 標牌

機械加工裝置的標牌,應註明安全使用的主要引數。

8.3 技術檔案

機械加工裝置的技術檔案中應有裝置的安全效能、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檢修的安全要求等方面內容。

一般性機械加工說明書

編號520530 e 丹麥f.l.史密斯公司 北京代表處 特別提醒 本說明書僅為atox型生料磨的通用性操作原理提供中文的指導,即參考性中譯本。凡涉及調節控制的各項具體引數值,各位客戶必需參照史密斯公司提供給各該客戶的英文說明書中所列舉的資料執行。因為每一位客戶的各項資料是不盡相同的,即使是atox...

屋外配電裝置布置的一般要求

1.屋外配電裝置的最小安全淨距 1 屋外配電裝置的各項安全淨距不應小於表6 5所列數值,表6 5中各符號意義見圖6 15 圖6 17。表6 5 屋外配電裝置的安全淨距 mm 注 1.110j係指中性點直接接地電網。2.帶電作業時,防火塗料,不同相或交叉的不同迴路帶電部分之間,其b1值可取a2 750...

裝置內部管道靜態應力分析的一般規定

1.本規定適用於石油化工裝置內工藝及公用系統地面上的碳素鋼 合金鋼 鋁 銅 鉛以及塑料為管材的管道靜態應力分析。2.在執行本規定的同時,尚應符合本院現行的管道設計的有關規定。3.管道應力分析的任務是使整個管道系統 以下簡稱管系 具有足夠的柔性,用以防止由於管系的溫度 自重 內壓和外載或因管道支架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