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避培訓協議風險

2021-03-04 09:56:59 字數 1561 閱讀 7746

1. 出資培訓的專案。

2. 培訓的時間及期間。

3. 培訓費用的範圍及支付。

4. 培訓期間的工資待遇和其它補貼;

5. 培訓結束後的服務期;

6. 員工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

首先,關於培訓的時間及期間。《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法規或規定並未對培訓時間或培訓期間作限制性的規定,故培訓時間即可以在工作時間,也可以在休息時間,培訓期間即可以在工作日,也可以在休息日。

其次,關於培訓費用的範圍及支付。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這裡規定了:

1、有憑證的培訓費用;2、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3、因培訓產生且用於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對於第1點和第2點,非常容易理解,不再列舉。對於第3點,似乎很難去準確的定義和確認其範圍。

a.培訓期間的工資待遇是否是培訓費用?不是。

工資作為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支付給勞動者的約定報酬,並非因培訓而發生,而係勞動合同約定而發生。b.培訓期間支付的生活補貼是不是培訓費用?

是。培訓期間的生活補貼是因培訓而發生,屬於培訓費用的一部分,可以在培訓協議中約定為培訓費用。

另,有一種做法是在合同中直接約定出資的實際金額,但實踐中往往培訓費金額在培訓結束前都是不固定的,我們可以直接在合同中約定培訓費的種類和範圍,並通過為員工報銷費用的方式確認具體的金額。

第三,培訓結束後的服務期。鑑於《勞動合同法》並未對培訓服務期的長短作出限制,服務期的長短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及與勞動者的約定確定。

第四,員工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要點:1、限額:培訓費用的100%;2、分攤,一般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攤,可根據服務期的長短合理確定。

三、派遣類員工簽署培訓協議的注意事項

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非常特殊,派遣公司為其用人單位,接受派遣的公司為其用工單位,鑑於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系與其用人單位簽訂,所以從法律關係的角度講,培訓協議的簽署主體應當為用人單位和員工。鑑於培訓的費用一般為用工單位提供,也可採用簽署三方協議的方式確定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的三方權利義務。

四、對試用期員工出資培訓需謹慎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的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因此,對試用期員工進行金額較大的出資培訓時,應當保持謹慎的態度。試用期雖然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但由於試用期是乙個比較特殊的時期,加之用人單位對員工的性格、情況等還不甚了解,如果急著送其出去培訓,並且費用很高,那麼一旦該員工在試用期內離開企業,將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

五、注意保留培訓費用的出資證據

即使簽署《培訓協議》,仲裁及司法機關仍然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充分的原始出資證明才能證明用人單位確實對員工培訓出資。培訓費用的出資證明一般包括培訓機構出具學雜費發票、培訓費發票、員工培訓的差旅費報銷憑證、培訓期間生活補貼的支付證明等。

離職風險規避

一 切忌戀人變仇人 當員工在企業服務時,企業 員工雙方關係良好,甚至可以像戀人一樣親密無間,但是一旦關鍵員工提出離職,企業就忘記了當初邀請員工進入企業時是多麼的熱情,忘恩負義,翅膀硬了,想飛了是吧?然後就想方設法盡可能的剋扣員工,並有甚至故意設立種種障礙,想一解心頭之恨,導致最終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係...

如何規避辦理離職手續的風險

知識講解 勞動合同法 自實施以來,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面臨這樣的困境 許多員工在突然之間就不來上班了,既沒有辭職申請,也不履行離職手續。有的甚至更改了所有的 導致用人單位無法與本人取得聯絡,無法進行工作交接,致使用人單位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面對這種情況,企業如何防範員工離職帶來的風險?首先,用人單位應...

如何規避風險,規範離職管理

hr學習案例精華彙總 學習指南 如何規避風險,規範離職管理?案例1 公司未及時簽訂合同,如何正確經濟補償?田小姐於2011年4月1月應聘到某房地產策劃公司,任商務專員。入職後,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7月25日,公司書面通知與她簽訂勞動合同,田小姐故意拖延6天 共4個月沒有簽訂合同 8月1日,田小姐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