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2021-03-04 09:54:04 字數 1648 閱讀 1062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工作,確保日常工作和生產任務的連續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制度辦理,若有特例,須由總經理簽字認可。

3.權責:

3.1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的離職管理工作;

3.2離職人員所在部門協助人事行政部完成工作、事務的交接手續;

3.3財務部負責離職員工款項的核算與支付。

4.定義:

4.1 合同離職:員工終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協議而離職。

4.2員工辭職:員工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工作。

4.3自動離職:員工因個人原因離開公司,包括如下兩種情形;

4.3.1不辭而別;

4.3.2申請辭去工作,但未經企業同意就離職。

4.4企業辭退、解聘

4.4.1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者,企業予以辭退;

4.4.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4.4.3違反國家、企業相關法規、制度,情節較輕者,予以解聘。

4.5企業開除

違反國家、企業相關法規、制度且情節嚴重,公司予以開除。

5.作業內容:

5.1辭職規定:

5.1.1試用期員工:所有員工在新進試用期內欲離職者,需提前7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5.1.2正式員工:所有正式員工均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5.1.3若因個人原因急需離職時,可提出急辭工申請,申請時須在《離職申請表》上說明急

辭工原因,經權責人批准後可提前離職。

5.1.3.1急辭工須根據所提前的天數扣繳企業補償金,具體依《離職申請表》上的部

門負責人簽核日期為準(如部門負責人未簽日期則依人事行政部接單日期為

準)。5.1.3.2企業補償金核算方法

a、月薪制:月工資額/26*提前離職的天數(不含週日天數)計扣;

b、計時制:時工資*8小時*提前離職的天數(不含週六與週日天數)計扣;

5.1.3.3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呈總經理批准方可不扣繳企業補償金。

5.2員工提出離職,填寫《辭職申請表》,交部門經理簽批。

5.3部門經理和人事行政部對申請人進行離職面談:對於挽留成功的,退回當事人辭職申請;

對於挽留失敗的,部門經理簽批後,提交《辭職申請表》給人事行政部審核。

5.4人事行政部審核通過後(包括部門經理提出辭退員工的),交總經理審批。

5.5審批通過後,申請人開始辦理離職手續辦理,填寫並提交相關領導人審批後的《離職交接

單》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5.6人力資源部交《辭職申請表》影印件於財務部存檔,用於薪資結算;

5.6.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並經直接上級、行政部、總經理**簽字認可後,方

可對離職員工進行相關結算。

5.6.2結算部門:離職員工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行政部共同進行。

5.6.3結算專案包括如下幾方面。

5.6.3.1違約金:培訓違約金、「保密、競業協議」違約金;

5.6.3.2賠償金:包括物品損失賠償金等;

5.6.3.3工資。

5.6.4急辭工人員,根據提前具體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作為對企業的補償。

5.7結束。

6.相關**:

6.1《辭職申請表》(見附表一)

7.附件

7.1辭職流程圖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員工正常流動秩序,規範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 公司 指 煙台雲海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 高層管理人員 是指 公司總經理 常務副總 副總經理 中層管理人員 指 公司各部門經理 基層員工 是指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員工。第四條員工離職包括勞動合同 以下簡...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規範離職管理工作,確保企業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汽車專營店的離職員工。2.定義或術語 2.1自清辭職 有員工提出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2.2自動離職 員工未辦理休 請 假 離職等手續,連續3天而未到崗工作,按公司規定應被解除...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全體員工離職管理工作,確保日常工作和生產任務的連續性,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制度辦理。若有特殊,由總經理簽字認可。第三條相關人員職責 1.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的離職管理工作。2.離職人員所在部門協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