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2021-03-03 22:04:46 字數 2041 閱讀 7730

1、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適用於上海蘊中進出口****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式。

3、離職管理:3.1.

員工離職形式分為"辭職、辭退、合同終止、開除、自動離職"五種。(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試用期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天通知公司,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

3.1.1辭職:

試用期過之後,員工如欲辭職,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申請 (因為銷售工作的特殊性, 公司要求外銷員及內銷銷售將交接時間定為三個月). 在此交接時間內, 離職員工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並配合將業務轉交給公司指定的接替者.

3.1.2辭退:在合同期內, 公司對表現不令公司滿意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可以提出解聘, 也可以因自身發展方向或經營模式的變化對員工提出解聘.

3.1.3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與員工就續簽合同不能達成一致而不續簽合同。

3.1.4開除: 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

3.1.5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或申請辭職,但未獲得公司同意而離職,視為自動終止勞動關係。

3.2離職管理工作流程:

3.2.1離職申請:

辭職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一般員工辭職須提前乙個月申請;外銷員及內銷銷售須提前三個月申請;部門主管須提前三個月申請。

其他離職形式由人事部門向員工發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簽收後,按相關程式辦理離職手續。

3.2.2離職審核:《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核後生效。

3.2.3離職交接:

離職員工須待公司妥善安排好接替人員,並能夠正常銜接工作後方可離職。離職到期之日前,由管理層通知財務部凍結離職員工乙個月工資,由人事部門通知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和《工作移交清單》

3.2.3.1、工作移交

指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性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並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單》簽字確認,具體內容如下:

(1)、本崗位所負責的工作內容

(2)、工作計畫及進**況

(3)、今後推進的工作內容

(4)、所負責的工作內容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方向

(5)、對外聯絡機構(或客戶)名稱,人員姓名,位址,聯絡**

(6)、公司的技術資料(包括書面文件、電子文件兩類)

3.2.3.2、事物移交

員工在公司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物品的移交,並應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1)、領用辦公用品;

(2)、辦公室、辦公桌鑰匙;

(3)、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儲存、保管工具等)。

3.2.3.3、款項移交

財務部門確認其借支現金等的清償情況。

(1)、將經手各類專案、業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

(2)、經手辦理的業務合同(協議)移交。

以上各項交接均應由交接人、接管人簽字確認,並經相關部門、管理層審核,人事部備案後方可認為交接完成

3.2.3.4、結算

(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並經直接上級、人事部、管理層三方簽字認可後,財務部解凍工資,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結算。

(2)、結算專案:賠償金:離職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行政、人事、財務進行核算

a、物品損失賠償金:公司為方便辦公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歸還。

新品按物品購入原價賠償損失

舊品按物品使用年限折舊後的餘額賠償損失

b、 培訓損失賠償金:

賠償金培訓 = (培訓費 /培訓服務期月數)*未滿月數

工資:合同期滿人員、辭職員工、公司辭退的人員,發放正常出勤工資,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應得部分獎金會於公司發獎金時打入該員工賬戶(未完成離職手續的員工則視同放棄該獎金和被凍結離職月工資)。

3.2.4離職確認;

在離職交接完成以後,由人事部為員工辦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於十五日內辦理員工人事檔案和社保關係轉出手續。

4、附則:本制度在執行實施過程中,員工認為不適當的,可向公司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事部,修改權歸公司。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員工正常流動秩序,規範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 公司 指 煙台雲海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 高層管理人員 是指 公司總經理 常務副總 副總經理 中層管理人員 指 公司各部門經理 基層員工 是指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員工。第四條員工離職包括勞動合同 以下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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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規範離職管理工作,確保企業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汽車專營店的離職員工。2.定義或術語 2.1自清辭職 有員工提出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2.2自動離職 員工未辦理休 請 假 離職等手續,連續3天而未到崗工作,按公司規定應被解除...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全體員工離職管理工作,確保日常工作和生產任務的連續性,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制度辦理。若有特殊,由總經理簽字認可。第三條相關人員職責 1.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的離職管理工作。2.離職人員所在部門協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