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

2021-03-04 09:53:25 字數 1483 閱讀 1755

一、考核物件:

電氣學院團總支、學生會幹部;電氣學院各班級幹部;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根據相關規定及相關考勤等資料資料進行考核,實事求是,保證考評的公平性;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評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評結果全面準確。考評的結果應在固定時間段內向主管老師上報,經負責教師審議後再全體會議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通過有效、切實的考評,讓學生會、團總支的運作規範化、制度化,讓學生幹部更加積極地參相關工作。通過考評,發現自身不足,提公升自身工作能力。做到對學生幹部的管理有明確依據,在學校及學院評定相關優秀獎勵時,有更加切實可靠的依據,特制定此考評制度。

四、考核說明:

1、學生幹部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項總分為100分,根據考核內容進行加(減)分;

3、學生會考核工作由電氣學院團總支、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考核過程由團總支副書記及學生會主席進行監督及審核,辦公室需定時上報考核情況;

4、考核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考核等級分布如下:

65分以下(含65分)綜合評定為d;65分—75分(含75分)的綜合評定為c;75分— 85分(含75分)的綜合評定為b;85分以上綜合評定為a;

5、考核時間以學期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季度(12周)進行一次考核統計,統計此季度內的具體分數,製作報表由辦公室存檔,並上報負責教師處;學期末時,彙總本學期內的季度統計表,計算平均分,評定等級,製作成表,上交負責教師審核,審核完畢後,辦公室存檔並進行公示;

6、考評結果的公示:每學期末統計通過負責教師審核後,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團總支學生會辦公室反映,再由辦公室上報負責教師處進行調查處理;

7、本考核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電氣學院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五、考核內容:

1、例會考勤(60%)

每季度(以12周計算)每週進行一次例會,一季度共計12次(,每次例會以4分計算;無故缺席者,每次扣4分;無故遲到(超過5分鐘)者,每次扣2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三次及以上無故缺席會議者,視為自動退出團總支、學生會。

注:例會請假者需向負責教師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向辦公室提交請假批准證明。

2、工作考評(30%)

(1)部門工作計畫:(10分)

每學期初,各部門應按時上交工作計畫,工作計畫應重點突出,條理清晰,有實質性內容,按時上交加6分,在主席團對各部門工作計畫進行審定後認為優秀的,酌情加1-4分;

(2)部門日常工作及舉辦活動:(20分)

日常工作:

積極配合各部門日常工作的開展,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按時完成日常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逃避責任。完成工作出色的加5-10分;

舉辦活動:

各部門應發揮自己的積極性、創造性,根據部門特點,開展相關活動。部門開展的活動應提前將活動策劃、工作安排上交主席團;部門每自主舉辦或者協助其他部門自主舉辦一次活動且策劃書、總結齊備的加5-10分;

3、領導評議(10%)

六、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並報送學院團總支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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