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聯合會章程

2021-03-04 09:52:02 字數 4941 閱讀 8755

山東政法學院志願者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山東政法學院志願者聯合會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在校青年大學生組成的學生組織。學校指派團委幹部兼任志願者聯合會秘書長,負責志願者聯合會各項工作。

第二條本聯合會是由依法成立的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各志願服務隊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校性的非營利性的校級管理組織。本聯合會通過組織和指導各院系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為學校、社會提供志願服務,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服務青年成長成才,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第三條本聯合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聯合會接受學校黨委領導和業務主管單位共青團山東政法學院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和志願服務隊是校志願者聯合會的基層組織。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受所在院(系)黨組織領導,在所在院(系)團組織和校志願者聯合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條校志願者聯合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促進校園與社會和諧,為廣大師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培養青年大學生的奉獻精神和服務意識,促進青年健康成長;

(三)為城鄉發展、社群建設、扶貧開發、應急救援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四)配合學校其他單位做好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校志願者聯合會規劃、組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指導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開展工作,協調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類青年志願者服務隊組織開展工作;及時召集全校志願者協會主席聯席會議(由校志願者聯合會主席召集並主持);

(六)開展西部志願服務活動和與其他志願者組織、團體的交流;

(七)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章機構設定與人員組成

第七條志願者聯合會機構設定秉承精簡、合理、高校的原則;人員組成採取公平競爭上崗和學校團委任命的形式確定。

第八條志願者聯合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第九條志願者聯合會下設秘書處(轄辦公室、文本部)、組織部、宣傳部、發展部、活動部、網路資訊部、專案調研部。

志願者聯合會主席作為校志願者聯合會負責人,全面主持志願者聯合會各項工作;副主席分管該組織各部處的管理,主席不在時代行主席職責。

第十條各部人員組成

(一)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團委老師兼任),副秘書長三名、秘書若干;

(二)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委員若干;

(三)各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從在校註冊中國青年志願者中招聘符合條件的臨時幹事若干名,參與到相應工作開展中。幹事為志願者聯合會開展工作臨時人員,不佔志願者聯合會幹部編制,該專案或活動結束後辭退,幹事在志願者聯合會參與的工作行為及業績可作為志願者聯合會換屆時加入志願者聯合會的優先條件。招聘由各部自行組織,招聘工作應提前報校團委、校志願者聯合會批准。

第三章志願者聯合會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主席團職責:

(一)全面主持志願者聯合會的日常工作;

(二)積極參與全校有關志願者事務的管理,維護志願者權益;

(三)負責召開各院系志願者協會主席團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及布置工作任務,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組織安排志願者聯合會重大活動和主要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執行工作計畫的情況,並進行檢查、總結;

(五)按時做出志願者聯合會學期工作計畫,並負責督促檢查志願者聯合會各部室及各院系協會工作開展情況;

(六)定期做好志願者聯合會工作總結,及時把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

(七)定期召開校志願者聯合會例會,聽取各部門意見、建議和工作情況匯報,同時協助和監督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八)考察志願者聯合會幹部,提名任免志願者聯合會各部門負責人;

(九)協調志願者聯合會各部門關係,促進各部門互相配合共同開展工作;

(十)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志願者聯合會主席職責:

(一)在學校黨委領導和學校團委指導下全面抓好志願者聯合會各項工作;

(二)及時了解志願者聯合會工作動態,把握志願者聯合會工作方向,堅持志願者聯合會工作沿著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校黨委、校團委的工作部署進行;

(三)督促檢查各部處工作情況,聽取各部處工作匯報,直接領導副主席及各部開展工作;

(四)提供志願者聯合會幹部的任免建議;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六)辦理其他應由主席決定、負責的事項。

第十三條志願者聯合會副主席職責:

(一)接受主席監督,協助主席抓好志願者聯合會工作;

(二)根據主席安排分工,具體負責某一方面或幾個方面的工作;

(三)在特殊期間,受主席委託,**主席履行一部分職責;

(四)完成主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並向主席匯報;

(五)負責其他應由副主席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條副秘書長職責:

(一)在秘書長的領導下按照校志願者聯合會職責分工,配合主席指導監督志願者聯合會日常工作,協調志願者聯合會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二)負責志願者聯合會財物、經費管理,審查志願者聯合會經費使用情況,指導志願者聯合會做好經費管理,按規定做好志願者聯合會各部門經費報銷工作;

(三)在志願者聯合會主席的領導下,會同主席團擬定每學期志願者聯合會工作計畫並制定志願者聯合會各項制度,協助志願者聯合會主席完成年度工作總結等相關檔案;

(四)協調副秘書長做好志願者聯合會檔案管理工作,引導志願者聯合會各部做好志願者聯合會活動檔案的存檔,包括活動策劃、活動總結等;

(五)帶領指導志願者聯合會秘書處的工作並負責帶領秘書處策劃組織團委、志願者聯合會重大活動;

(六)協助秘書長、主席抓好志願者聯合會組織建設,做好志願者聯合會各項監督工作,並對志願者聯合會幹部配備、考核提出合理建議;

(七)協助秘書長、主席解決志願者聯合會工作中的各種突發問題;

(八)協助秘書長做好志願者聯合會幹部的考察和培養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督查他們執行崗位責任制情況;

(九)完成上級、主席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 秘書處

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志願者聯合會的檔案及檔案整理、公共物品管理、財務管理、辦公室使用管理、例會時間協調等事務;

(二)負責匯報晚會、頒獎典禮、成立大會、茶話會等的策劃以及安排工作;

(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辦理其它應由辦公室完成的工作。

文本部職責

(一)負責會議記錄、紅標頭檔案起草與寫作、活動通訊稿、攝影、攝像及後續整理工作等事務;

(二)負責對志願者、主要骨幹的選拔與培訓工作,大型志願服務活動的培訓工作;

(三)總結提煉學習山政志願者文化和志願者管理經驗;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辦理其它應由文本部完成的工作。

二、 組織部職責

(一)負責全校中國青年志願者的註冊與管理;

(二)內部組織架構建設及完善;

(三)指導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組織建設、評優評先的組織等工作;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辦理其它應由組織部完成的工作。

三、 宣傳部職責

(一)負責志聯的宣傳工作,主要包括活動前後、志願者聯合會內部及院系評優前後的宣傳;

(二)負責志願者聯合會各類成果的張榜公布;

(三)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團委和志願者聯合會的宣傳工作;

(四)聯合網路資訊部舉辦公益廣告招貼展大賽;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六)辦理其它應由宣傳部完成的工作。

四、 活動部職責

(一)負責校內志願活動的組織與開展;

(二)負責聯合會內部各類聯誼活動的統籌與安排;

(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辦理其它應由活動部完成的工作。

五、 發展部職責

(一)負責校外志願活動的聯絡與開展,以及與各院系協會、其他相關志願者組織的聯絡。

(二)活動經費贊助的聯絡。

(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辦理其它應由發展部完成的工作。

六、 網路資訊部職責

(一)負責志願者聯合會**的建設、資訊更新工作。

(二)負責志聯辦公室裝置維護。

(三)負責志願者聯合會與校內外網路**的交流,資訊收集和反饋工作。

(四)負責志願者聯合會相關**等的製作。

(五) 負責志願者聯合會專用郵箱和其他網路專用賬號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青春山政」校園手機報志聯版塊編輯和推廣工作。

(七)聯合網路資訊部舉辦公益廣告招貼展大賽;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九)辦理其它應由網路資訊部完成的工作。

七、 專案調研部職責

(一)負責各項重點品牌專案的擬定實施、及時跟進工作,以及相關專案成果轉化工作。

(二)專案調研部下派各部書記員,隨時保持與其他部門的聯絡,熟悉各部門的工作的開展情況,並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供可行的改進意見,更好的為志願者組織發展服務。

(三)及時有效的調研、反饋各方面意見,積極收集有利於本會發展的相關資訊,通過各種資訊渠道促進我校志願品牌專案的發展。

(四)負責共青團山東省委交辦的青年志願服務崗相關工作。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六)辦理其它應由專案調研部完成的工作。

第十六條各部處接受主席團領導,分工合作,共同處理本組織日常事務。

第四章志願者聯合會的工作評議

第十七條志願者聯合會的工作接受全校師生監督,積極採納全校師生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八條志願者聯合會副部長以上學生幹部接受志願者聯合會全體成員的監督和評議。

第十九條志願者聯合會其他成員之間相互評議。

第二十條依公平、公正、公開、民主原則,每學期評出優秀學生幹部並報學校團委審批、表彰。

第五章青年志願者標誌

第二十一條本聯合會青年志願者標誌的整體構圖為心的造型,同時也是英文「青年」第乙個字母y;圖案**既是手,也是鴿子的造型。標誌寓意為中國青年志願者向社會上所有需要幫助的人們奉獻乙份愛心,伸出友愛之手,以跨世紀的精神風貌,面向世界,走向未來,表現青年志願者「熱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的主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校志願者聯合會所有。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合肥學院青年志願者聯合會章程

第十四條團體會員的權利 1 報青志聯批准,確定 變更其志願者組織名稱,賦予該組織負責人相應權利 2 有表決權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根據青志聯決議精神,獨立自主的管理本組織事務 4 監督青志聯工作,並有權對聯合會工作提出批評 建議 5 向青志聯推薦會員 6 要求青志聯協調其工作的順利進行,並維護其合...

山東大學青年志願者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定名為山東大學青年志願者聯合會。第二條是由山東大學熱心於青年志願服務事業的同學組成的學生組織,接受山東大學黨委 團委的領導.第三條以 熱心奉獻社會,弘揚嶄新風氣 為宗旨,以提高新一代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社會實踐能力為目的,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全面進步做出貢獻。第四條...

青年志願者聯合會

安順學院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 規章制度 目錄志願者認知2 青年志願者誓詞2 組織管理機構圖3 管理制度文字4 第一章管理大綱4 第二章組織會議制度5 第三章財務管理7 第一節總則7 第二節財務管理機構與財務管理制度7 第四章人事管理8 第一節總則8 第二節成員的聘用 招新9 第三節人事安排與調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