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2021-07-31 13:32:18 字數 3175 閱讀 1328

第一章學生社團聯合會概述

1.1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概念、性質和原則

1.2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地位

1.3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職能

1.4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效力

1.5社團的型別

第二章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組成

1.1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組織體系

1.2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構成部門

第三章社團

1.1社團的成立

1.2社團負責人選舉辦法

1.3社員招新

第四章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

1.1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及職能

1.2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第五章學生社團聯合會職能部門

1.1各部門職能

1.2部長選舉辦法

1.3幹事選舉辦法

第六章社團管理辦法

1.1社團活動管理辦法

1.2社團資金管理辦法

1.3星級社團評選辦法

第七章學生社團聯合會管理辦法

1.1幹事工作獎懲制度

1.2辦公室值日制度

1.3辦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學生社團聯合會概述

1.1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概念、性質和原則

一、 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概念

二、 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性質

三、 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原則

1.2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地位

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在校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社團聯合組織,領導並服務於我校各個學生社團,是與校學生會並屬於校團委直接管轄下的學生組織。

1.3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職能

學生社團聯合會作為我校學生社團的聯合組織,具有領導與監督各學生社團的權利,還應履行引導和服務社團發展的義務;具有在各學生社團貫徹實施校團委各項指示的職責,還應發揮傳達廣大社員心聲的功能。

1.4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效力

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各學生社團的上級組織,對各學生社團具有監管的效力,有權對各學生社團的經費進行統一管理,對各學生社團的活動進行統一審批與監察;有權對不負責的學生社團負責人進行罷免,對各學生社團招收新會員進行統一安排;有權批准成立新社團,審核取締舊社團;有權代表我校所有學生社團參加外事活動;有權組織我校所有學生社團社員。

1.5社團型別

我校現有五大類社團:理論學習型,文學藝術型,興趣愛好型,社會服務型,科學技術型。

第二章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組成

1.1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組織體系

學生社團聯合會以理事會的形式構成組織體系。

全體理事會為學生社團聯合會最高權利組織,由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各學生社團負責人和學生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常務理事會為學生社團聯合會常務活動組織,由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和學生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為學生社團聯合會最高決策組織,設理事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

1.2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職能部門

為保證學生社團聯合會日常活動的開展,現設六個職能部門:辦公室,宣傳部,外聯部,文藝部,紀律監督部,志願者服務部。

第三章社團

1.1社團的成立

學生社團是有著共同興趣愛好的學生,為了更多的交流和相互學習而聚集在一起的組織。

1.1.1新社團的成立條件:

需要有3到5名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共同發起,必須具有掛靠單位進行管理,至少有1名在我校任教的指導教師進行指導。

1.1.2新社團的成立要求:

必須服從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領導,思想旗幟鮮明高尚,活動內容健康向上,非盈利性質。

1.1.3 新社團的審批資料:1、掛靠單位的意見宣告

2、指導老師的意見宣告

3、所有發起人的個人資料

4、社團的詳細介紹

5、社團的發展規劃

1.1.4新社團的審批程式:

滿足成立條件,符合成立要求的社團,其發起人可持審批資料交送學生社團聯合會辦公室,由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的新社團,填寫新社團成立責任書,連同審核通過的資料報校團委審批。經由校團委批准,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後正式成立。

1.2 社團負責人選舉辦法

社團負責人全面負責著社團的各項事務,附有領導和發展社團的重任。因此,社團負責人的換屆選舉應根據校團委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統一部署,嚴格按照規定公正、公開、公平進行。

1.2.1社團負責人候選人資格認定:

須為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競選時仍是該社團註冊會員,無重大違紀行為,成績優秀,工作能力強。

1.2.2 社團負責人選舉程式:

由現任社團負責人自行審查該社團負責人候選人員資格並向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供資格審查表;自行安排競選會場,競選大會須有三分之二的會員參加,須邀請學生社團聯合會人員進行監督;競選應分為自由演講和現場問答兩個環節;競選結果應有現任社團負責人和到場會員共同評定;評定結果報於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查通過並存檔備案後正式成立。

1.3社團招新

社團招新一般每年一次,由校團委和學生社團聯合會進行統一安排,各社團自行宣傳,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參加。入會學生應如實填寫入會申請表,登記個人資訊並交納入會費用,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蓋章驗收。

第四章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

1.1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及職能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為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最高決策組織,一般由理事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共四名成員組成。

理事長:全面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項工作。

副秘書長:負責監督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協助理事長並分管學生社團聯合會職能部門工作。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並分管學生社團聯合會職能部門工作。

1.2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1.2.1 候選人資格認定: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候選人

1.2.2選舉流程:

1、通過資格審查的競選學生,根據安排進行統一的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在前八名的為正式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候選人。

2、正式候選人確定後成績歸零,進入競選宣傳階段。本階段候選人可組建競選團隊,在全校範圍內進行競選宣傳。與此同時,每位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憑學生證為候選人投票一次。

候選人得票積分累積為最後得分。

3、競選宣傳結束後,八位候選人根據安排,進行競選演講。由校團委老師、各院(系)團委老師、隨機抽選的部分社團代表參加競選大會並進行投票。候選人得票積分累積為最後得分。

4、競選宣傳與競選演講的累計總分為最後得分。按照成績,前四名成為新一屆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並由校團委書記正式進行分工任命。

5、在新一屆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熟悉工作後,召開全體理事會,進行兩屆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交接儀式。新一屆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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