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檔案資訊管理制度

2021-03-04 09:48:06 字數 4876 閱讀 8441

2.2歸檔檔案的質量規定

2.2.1凡合同、協議等檔案材料均應為正本(即必須有各方代表符合規定的親筆簽名,有單位蓋章欄目的還必須加蓋單位公章歸檔,簽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影印件歸檔)。

2.2.2施工技術記錄、工程簽證單、試運記錄、材料半成品試驗單、設計修改通知單(含工程聯絡單)等**和資料均應用70g以上的白色書寫材料書寫並原件(如表式為影印件,資料雖用合格材料書寫也不能作為原件;驗收簽證單中的各方人員必須簽名齊全,不能以蓋章或列印件代替簽名)歸檔。

2.2.3除錯措施,方案和報告等均應為油印件或雷射印表機列印件,不能用影印件或普通色帶列印件,以保證字跡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單位的檔案材料均應以紅標頭檔案(不能用影印件)歸檔。

2.2.5書寫規定

a) 書寫字跡工整,圖樣清晰。

b) 書寫墨水應為碳素墨水,嚴禁用原子筆或鉛筆書寫。

c)檔案書寫格式應用橫行排列,檔案段落,章節編排,按有關檔案編寫要求;漢字簡化應符合國家頒發的有關規定。

2.2.6書寫材料的大小尺寸應規範,裝訂邊空白間距應為25mm,裝訂邊空白間隙內不能進行書寫和留有資訊。

為加強工程檔案收發管理,理順傳遞關係,並按工程進度作好工程檔案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檔案接收

3.1.1各單位提供給工程部的工程檔案(工程技術檔案、圖紙資料)由檔案資料室統一接收;上級黨政主管機關所發的行政及黨務方面的檔案由辦公室統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門或個人從外單位帶回或通過其它途徑收到的工程檔案,一律交檔案資料室。

3.1.3裝置檔案,物資組匯同有關部門對裝置開箱驗收後,及時將裝置資料立卷歸檔;裝置檔案資料由檔案資料室統一歸口發放給有關單位。

3.1.4檔案資料室對接收的工程檔案資料,必須進行數量和外觀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寄發單位補發。

3.1.5檔案資料室對接工程檔案應及時建立工程檔案接收總登記帳和分類帳(簿式臺帳和電子臺帳),並能利用計算機進行各類工程檔案的查詢檢索。

3.1.6登記完畢的工程檔案,應及時予以處理,在保證歸檔份數後,應按工程部領導審定的工程檔案分發表及時分發給有關單位和部門。

3.1.7對接收的密級檔案資料,要嚴格按保密規定妥善收存,並認真執行密級檔案資料的借閱規定。

3.1.8檔案資料室僅對歸檔的工程檔案資料實施整編作業,並建立檔案登入總登記帳和分類登記帳;對分發各部門的工程檔案資料不進行整編作業。

3.2 工程檔案資料發放

3.2.1分發外單位和部門的工程檔案資料由檔案資料室統一歸口辦理。

3.2.2呈送上級單位的工程檔案由工程部領導確定發放單位和數量。

3.2.3檔案資料室按工程部領導審定的施工圖分發表、裝置資料分發表分發工程檔案資料(當工程施工圖、裝置資料份數有限時),檔案資料室僅提供施工單位一套或二套檔案,不足部分施工單位可委託檔案資料室向設計院提出增加施工圖**數量;裝置資料檔案不足部分,由施工單位自行聯絡複製,複製的裝置資料應加蓋「複製件」印章。

3.2.4分發的圖紙資料應建立資料分發臺帳,資料分發臺帳應留存備查。

3.2.5為避免工程檔案資料分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錯發現象,圖紙、資料領取單位應指定領取人名單,並書面通知檔案資料室;檔案資料室按指定名單發放工程檔案資料。

3.3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絡單、傳遞及管理規定

3.3.1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絡單統一由檔案資料室按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絡單中所指定的部門及時傳遞並建立簽收記錄。

3.3.2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絡單原件一律及時交檔案資料室歸檔儲存,工程結束後由檔案資料室向設計院提供全部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絡單的影印件供設計院編制竣工圖。

3.3.3凡涉及設計修改、變更,檔案資料室應及時在歸檔圖紙的副本對應卷冊圖紙目錄上加蓋設計修改印章,並將變更單影印件及時放入卷冊內。

參建單位(總承包、發包、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承辦單位)應按各自的職責,將負責承建、承辦的專案檔案材料進行收集、積累、整理,按照歸檔要求移交建設單位。

專案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對其總包專案的檔案從形成到編制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並負責組織、協調分包單位的歸檔工作。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交全套完整、準確系統的符合檔案規範標準的專案檔案。

由建設單位分別向幾個單位發包的,由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積累、整理其承包專案的全部檔案。

建設單位各機構:負責對形成或收到的有關建設專案的前期、裝置技術、工藝、涉外、專利及商檢索賠、竣工、試執行及驗收等全部專案檔案進行收集、組織及彙總整理。

設計單位:負責對形成的基礎材料和專案設計等檔案進行收集、積累、整理。

施工單位:整理現場的譯文及安裝、除錯形成的非標準圖、(竣工圖)、設計變更、試執行及維護、工程事故處理檔案。

監理單位:負責對各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檔案的形成及竣工檔案的編制進行監督與審核,特別是對竣工圖完整、準確、系統進行監督和審查。負責收集、積累、整理、歸檔專案監理檔案。

建設單位委託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專案檔案的收集、積累和完整、準確、系統情況,並審核、簽署。同時向建設單位提交有關專項報告。驗證材料及其他監理檔案。

試執行單位:負責收集、積累、整理在生產技術準備和試執行中形成的檔案。

施工單位歸檔範圍

負責提交施工,安裝全部技術記錄(含隱蔽工程的各種資料)。

負責提交分部試運記錄及驗收簽證書。

負責提交分部試運階段的方案、措施。

負責提交移交試生產前的消缺記錄。

負責提交全部機組建設期間的工程聯絡單及總結。

負責提交檔案歸檔的目錄清單(含電子版目錄)。

除錯單位歸檔範圍

負責提交所承擔的除錯專案的除錯方案、措施與除錯報告等。

負責提交除錯過程中裝置缺陷處理記錄。

負責提交調整試運質量驗評表。

負責提交除錯過程中變更設計資料及除錯工作總結。

負責提交檔案歸檔的目錄清單(含電子版目錄)。

設計單位歸檔範圍

負責提交專案(工程)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

負責提交全部設計修改通知單。

負責按時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圖(一式八份)。並切實執行竣工圖編制的有關規定。

負責按時提交符合國家檔案局相關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圖光碟一套

負責提交設計總結。

負責提交檔案歸檔的目錄清單(含電子版目錄)

質量監督部門(質量監督中心站與質量監督站)

監理部門歸檔範圍

負責提交監理過程中形成的有關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監理等方面的全部檔案材料。

監理各專業負責人對施工單位、除錯單位、質量監督部門的歸檔案卷實施審查,對被監理單位歸檔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負責,並在案卷內備考表審核人欄簽署。

負責提交設計、施工、安裝、除錯等單位歸檔完整齊全的證明材料。

對不符合歸檔要求檔案的處理:

對各單位提供的不符合規定的案卷和案卷內的檔案,檔案資料室有權退回立卷歸檔單位,立卷歸檔單位應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規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檔案材料。

凡因工程檔案材料歸檔不完整,不符合有關歸檔規定者,不能進行工程決算,各項工程竣工決算的最後付款必須由檔案資料室對竣工資料簽收合格後支付。

工程檔案的鑑定和銷毀

.對歸檔和發放後多餘的工程檔案和各部門使用後**的圖紙資料,先由申請銷毀的部門登記造冊,再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報公司總工及經理批准後方可銷毀。

.對各單位修改替代後的檔案,檔案部門應列出銷毀檔案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公司總工及經理批准後實施,並對被銷毀檔案目錄進行清除。

.檔案銷毀必須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由保安部門確定銷毀地點。銷毀檔案時,檔案部門、保安部門均應指派專人監銷,監銷人必須在銷毀清冊一簽字,檔案銷毀清冊應存檔。

.在鑑定銷毀檔案時,處於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一律從長處理。

其它工程檔案的分類、編目、按本工程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及規定執行。

檔案、資料、圖書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檔案、資料、圖書借閱規定執行。

工程聲像檔案的整理編目按本工程聲像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檔案庫房管理按本工程檔案庫房管理規定執行。

公司各職能部門工程檔案材料立卷歸檔按公司各職能部門基建檔案材料立卷歸檔範圍、歸檔時間的規定執行

5.1建設工程聲像檔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底片(包括反轉片)、影片、錄影帶、光碟及磁性載體,以聲像為主,輔以文字說明的歷史記錄。

5.2建設單位應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的聲像檔案主要有:建設工程的**檔案、錄影檔案和相應的文字說明。

5.3**檔案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主體明確、影像清晰、畫面完整、未加修飾剪裁;

(2)能體現工程竣工後的外觀、設計特色、地理位置;

(3)以傳統感光材料為載體的**需報送底片、正片(**);

(4)使用數位相機拍攝,其影像不能進行後期加工,光學解析度不得小於400萬有效畫素(不允許插值)。

5.4錄影檔案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主題明確、內容連貫簡潔、影像清晰、鏡頭平穩;

(2)需註明工程專案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觀、周圍環境、人防設施、消防設施、水電設施、保安設施、標準房、標準層、設計特色、建築特色等;

(3)報送第一代素材錄影帶,以及編輯後成品帶或光碟(***或以上素質的格式)。

文字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單位名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地點、開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資額、占地面積、建築面積、結構、層數、攝影日期、攝影者等。

6 檔案、資本公司全部文書、技術檔案及資料均可借閱、利用。本著既能保守檔案機密,又能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為水利建設發展服務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閱者,須辦理下列手續:

6.1借閱檔案、資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寫借閱登記即可(註明:用途、領用時間、歸還時間)。歸還時管理人員要對其檢查之後方可歸檔。

6.2借閱檔案、秘密技術檔案和資料,須填寫借閱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即可。

6.3絕密文書、技術檔案和資料一般不借出、不複製、不攝影,如確因工作需要,應在借閱單上註明範圍、內容、用途,先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批准、檔案人員只能按其範圍、要求、內容提供利用。

6.4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資料者,憑單位介紹信,信上要註明查閱範圍、內容、用途,屬機密、絕密檔案或資料,應主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准方能借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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