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與承諾案例

2021-03-04 09:39:57 字數 1672 閱讀 5598

1、要約邀請與要約

被告(某市一食品公司)欲購買原告(該市某漁業公司)的海產品,2023年5月20日被告通過**與原告聯絡,請原告寄乙份價目表。同年5月28日,被告收到乙份價目表,其中載明帶魚單價每公斤18元,黃魚單價每公斤22元。被告遂於當日與原告**聯絡,稱願購買帶魚和黃魚各2萬公斤,但帶魚價應降至每公司16元,黃魚價應降至每公斤20元,原告稱,價目表規定的**一般不能變,但由於被告要的量大,可以考慮降價,但需要研究後答覆。

次日,被告向原告正式發去函電,稱「帶魚每公斤16元,黃魚每公斤20元,各要2萬公斤,可在一周內答覆。如無異議,一周後正式訂合同,6月份分批交貨」。三天後,有另一家漁業公司向被告推銷海產品,被告認為帶魚、黃魚等**合理,遂決定向該公司購買,雙方訂立了正式的合同。

同年6月2日,原告給被告打**,稱同意按被告提出的****,並已備齊帶魚、黃魚各1萬公斤,準備交貨。被告稱已與他人訂立合同,故不必發貨。雙方發生爭議,原告認為被告已構成違約,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實際履行合同,接受貨物並支付價款,並賠償損失。

2、要約

在電視節目裡誇下海口,卻又拒絕兌現承諾的「世界陶王」邢良坤被洛陽小伙告上法庭,昨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邢良坤有可能失去自己位於大連的價值1600萬元的三層小樓,還包括樓裡的所有財產。

53歲的邢良坤現居住在大連,是我國著名的陶瓷藝術收藏家和鑑賞家。其作品被譽為「三分人工,七分神力」,被故宮博物院、英國維多利亞博物館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博物館收藏。由於他的作品向來只送不賣,他本人又性情張揚,所以被稱為「世界陶王」、「陶瓷狂人」。

在邢的作品中,「吊球」是其代表作。他自稱歷時10年才作出此作品,其製作無人能仿。正因為如此自信,去年4月1日,「世界陶王」邢良坤在接受央視7套《鄉約》欄目採訪時,面對全國觀眾,他拿出自己的作品五層吊球說:

「這是我第一件作品,到現在還是世界之謎。這裡面不是拿鐵絲綁上的,是死環套扣,乙個乙個包在裡面,直到現在沒有人摸索出來。」接著,他誇下海口,如果有人仿造出來,就把自己位於大連市中心的三層小樓、共計2000平方公尺、價值1600萬元的「邢良坤藝術中心」送給誰,還包括裡面的資產。

沒想到,洛陽陶藝愛好者孫震較了真兒,今年年初,他終於製作了「五層吊球陶器」。之後,他要求邢良坤兌現承諾,並於今年6月8日,向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

昨日,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原告孫震與被告邢良坤之間關於「五層吊球陶器製作合同」成立並有效。根據法院程式,在接到判決書後15日內,被告如不提出上訴,勝訴方可申請法院執行判決。

-電視裡誇海口算不算懸賞廣告?

孫震說,對著全國那麼多觀眾,許下承諾,怎麼能說話不算話呢?

邢良坤的**律師認為,《鄉約》節目作為公益性節目,本身有創作的過程,而且該節目本身的定位就是突出藝術個性的張揚。因此,「邢良坤在電視節目裡接受訪談的行為,並不是廣告行為」。

對此,法院認為,邢良坤在電視台訪談欄目誇下的海口,內容具體、確定,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表明其接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構成了面向社會不特定人的要約。原告孫震則以其行為對要約進行了承諾,合同依法成立並有效。

-兩件作品是否是「一回事兒」?

現在,擋在孫震面前的問題主要是,仿製品是否達到邢良坤在電視裡的要求。孫震曾給邢良坤寄去作品的**,被邢以「仿製品旋轉起來會有聲音」為由而否認。3月,孫震又做出了更好的五層吊球。

他說:「是一層層吊起來的,可以自由旋轉。也沒有聲音。

」但邢良坤認為,仿製品與自己的作品根本就不屬於同一類。「我的那個五層吊球不可能有人仿製出來。」他說。

合同法上的要約與承諾制度

構成有效承諾的條件是 1 承諾必須由特定的承諾人做出 2 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 3 承諾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做出 4 承諾的傳遞必須符合要約的要求。二 承諾生效的時間 一般認為承諾生效後合同即宣告成立,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受到約束。因此,承諾生效的時間顯得特別重要。承諾從什麼時間起生效,英美法系...

論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0

張軍 內容摘要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後,要約邀請人撤回其邀請,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關鍵詞 要約,要約邀請,合同。...

承諾與自評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承諾 一 認真學習 貫徹 黨章 嚴格按 黨章 規定辦事,遵守黨的紀律,積極履行黨員義務。二 結合自己的崗位實際,加強業務學習,全面掌握車間做好職工考勤和工資 獎金發放.嚴格執行總廠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與技能,深入群眾,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三 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