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築公司工程分包管理辦法

2021-03-04 07:26:48 字數 4867 閱讀 9422

工程分包管理辦法

為規範公司分包工程的招標管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增加公司效益,為本企業專業施工隊伍增加施工任務,解決企業自有職工的就業困難,特制定本辦法。

1.總則:

1.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內部所有使用外包隊伍的單位,以法人身份進行提供勞務或工程分包的外施隊伍。

1.2使用外施工隊伍,要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2.工程分包的方式及範圍:

2.1分包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勞務承包。

2.2我公司分包工程原則上採用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方式承包、特殊工程或情況需要包工包料時,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確定。

2.3專案部為加快工程進度,優先選用公司範圍內的自有隊伍,當自有施工力量不足時,提出分包申請,報公司招標辦及分管領導審批後,可以使用外部分包隊伍,但整體工程分包或重大工程分包(合同涉及金額在30萬元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提交公司經理進行專案審批。

2.4各專案部必須在每月的24日前將本單位下月準備發包的工程專案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公司經營管理部批准後,方可發包。報送內容包括:

擬發包的工程專案名稱、內容、工程量、擬定分包**(單價或總價)、參加分包的單位及其資質等。

3.職責分工:

3.1公司經營管理部是公司對外部分包隊伍的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對外部分包隊伍的評審、篩選、考核的工作;定期發布《合格外部分包隊伍名單》;指導專案部相關人員的業務工作。

3.2公司經營管理部負責外包隊伍資質、合同、結算的管理。

3.3公司工程技術等部門負責本專業部分的資質檢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3.4專案部計畫部門(人員)負責新引進的外部分包隊伍的篩選、資料的收集整理、用工計畫的上報、依據委託書組織評審等工作;是評審工作的組織牽頭單位。

3.5專案部其他部門負責職能範圍內對外包隊伍的管理。

4.外包隊伍的招收、資審:

4.1外包單位的招收、儲備可以用不同形式推薦,包括專案部介紹、兄弟單位使用過推薦、經營管理部舉薦,不論何種形式,均要對推薦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施工管理能力要了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同場競爭,擇優選用。

4.2外包隊伍資質審查:首先擁有與資質等級相符的工程管理、技術管理、施工管理等業務人員,其次是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對所屬人員統一管理的能力,最後根據工程專案、進度、工作內容的需要,選擇合適的隊伍入圍進行資質審查。

包括:(1)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施工許可證、法人**證、法人授權委託書。

(2)近三年完成的與本工程需要相似的經驗及施工業績、安全記錄、合同履**況。

(3)提供施工人員特殊工種上崗合格證或資格證件。

(4)提供專案經理(施工負責人)工作能力、經驗、簡歷。

4.3專案部在錄用已經評審合格的外部分包隊伍時,應檢查其法人委託是否和公司的存檔資料相一致,不一致者按新引進的隊伍進行處理。錄用評審合格且法人委託一致的外部分包隊伍時,應該向外部分包隊伍的負責人索要公司存檔資料的影印件,並且對其準備進入該現場的安全、質量、消防、保衛網路圖以及特殊工種的原件(影印件)進行重新審定備案,確保資料齊全。

4.4專案部的計畫部門應準確掌握外部分包隊伍資訊動態,及時整理、更換外部分包隊伍的資質變更、資質年檢情況,做到動態管理。

5.分包工程招投標管理:

5.1工程分包均實行招投標。招標主要採取邀請招標、議標方式。

分包工程造價在30萬元以內的,由專案部負責考察,報公司經營管理部直接議標。分包工程造價在30萬元以上經公司經理專案審批後,通過邀請招標方式選擇分包商。

5.2公司經營管理部負責收集、發布招標資訊,編制招標檔案,對報名單位進行資格預審,確定投標單位、購買招標檔案、投標書資料等。必要時由專案部組織、檢視施工現場。

5.3公司經營管理部組織公司各部門對投標單位的**、施工方案、工期、質量保證措施、讓利、工程款支付及其它綜合管理指標等進行綜合定量評分,確定中標單位,簽發中標通知書。

5.4對於信譽較好,技術骨幹力量充足的外部分包隊伍,可同時兩個專案部施工,但不能超出兩個工程。臨建專案視具體情況而定。

6.分包工程合同管理:

6.1中標單位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一周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牽頭組織與分包方商談並簽定分包合同,分包商若違背招標檔案規定和投標書的**、承諾,應視為首先違約,公司有權否定中標。

6.2分包合同條款主要依據招標檔案及分包方的投標**、承諾及公司相關檔案規定確定。必須載明標的、價款、期限、安全及質量要求、雙方義務、違約責任、糾紛解決方式。

6.3分包合同必須由分包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加蓋企業法人公章。合同涉及金額萬元以上的分包合同由公司總經理簽字,合同涉及金額萬元的合同由總經理授權分管經理簽字。

所有分包合同一律加蓋企業法人合同用章。

7.分包工程預結算:

7.1簽訂合同後,公司經營部負責將分包合同副本傳遞給專案部(分公司)並組織交底(專案部辦理的合同除外),作為審批工程分包預結算的依據。

7.2分包工程款的預付:分包單位應按月向專案部報送工程計量表及預算書。

專案部根據已完工程量,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定價規則,審核工程計量款、經計畫、施工、安全、質量、物資等有關部門簽報後,專案經理批准轉財務上報公司安排支付。

7.3分包工程完工驗收乙個月內,分包單位應完成結算書,遞送到專案部,專案部收到結算書在乙個月內,依據分包合同及增減、變更索賠資料對結算書審定,經施工、安全、質量、物資、計畫等相關人員會簽並填寫《分包工程預付(結算)審批表》後,專案經理批准認定方可。

7.4外部分包隊伍承包人工費的結算原則以工程為單位。付款方式根據專案部的具體情況由財務部門完成,嚴格支票結算制度並劃入地方建設部門指定的帳戶。

7.5對於以招標方式承攬的工程專案,原則上以招投標的標的額作為結帳金額,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時,以執行經理或分管生產經理的簽字為準。

7.6對於以施工圖預算方式承包的工程專案,當工程結束後,分包方同時編制施工圖預算,交付分管工程的技術員、分管經理簽字作為結算依據。工程施工的預付款由雙方約定執行,但工程結算付款時,必須保留一定數量的金額,作為外部分包隊伍的不可預見事件的抵押款,除非清退出場時方可一次結清。

7.7分包隊伍負責人到財務部門結算時,必須出示專案施工、安全、質量、商務經理的匯簽字單並專案核算人員簽字的施工圖預算單,經財務部門的一把手簽字後方可結算。對於清退出廠或暫時出廠的分包隊伍,其匯簽單上還應有專案人事、保衛等部門人員的簽字。

7.8上述結算法則以和公司財務部的相關檔案規定不牴觸為原則,牴觸時雙方協商解決。

7.9工程結算流程:

7.9.1分包方提出書面結算申請。

分包方於每月24日前將工程結算書(附本月完成工程量)提交專案部的計畫部,申請結算。工程量必須真實、準確,按專案列明本月完成工程量及專案累計完成工程量;工程結算書的編制必須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施工圖及設計檔案,套用相應定額子目並根據合同約定進行取費。

7.9.2各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彙總,填製憑證。

為了方便外包隊伍,提高結算效率,各部門應將本部門負責考核的當月各施工隊伍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送專案部計畫部,作為結算依據。

7.9.3計畫部在接到結算申請後,計畫部技術人員負責對當月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進度等審核,預算人員負責對工程結算書進行詳細核對,交由計畫人員審核。

7.9.4質量管理人員根據合同規定,按規範進行質量評審,填寫質量驗收單,提出當月對施工隊伍的獎罰。

7.9.5安全監察人員依據有關規定,負責考核分包隊伍當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如有領用安全帽等其他勞保用品的,列出扣款名細。

7.9.6 綜合管理人員負責依據有關規定,對分包隊伍當月的勞動紀律、內部治安、消防管理等情況進行考核,簽署意見。對胸卡製作費等支出,列出扣款明細。

7.9.7 綜合管理人員負責對分包隊伍的文明建設考核。對辦公車輛使用、檔案資料列印影印、通訊、辦公用品等費用列出扣款明細。

7.9.8 各部門將審核後的預算書及當月施工隊伍核查情況、獎罰情況送計畫部,計畫彙總審定後交財務,由財務部門根據預算書、簽證、單據,結算付款。

7.9.9 登記臺帳:

工程結算必須建立結算台賬,標明隊伍名稱、結算日期、結算金額、結算雙方經辦人,並應在備註中註明結算主要專案、工程量、自開工累計完成量及佔投標總量的比例、質保金扣留比例與金額等。

7.10 清工結算流程:

清工結算包括清工、借工結算,重在工日數審核,應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盡量簡化結算程式。

7.10.1 提出書面結算申請:

清包隊伍於每月24日前將工程結算書(必須附本月用工原始簽證記錄)提交專案部計畫部,申請結算。工程結算書必須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編制。

7.10.2 結算書審核,財務部門彙總,填製憑證:

7.10.2.

1工程部施工人員負責核實原始簽證記錄是否屬實,並簽署意見。預算人員負責對施工專案、工日數及工程結算書進行審核,對不合理或不明確的簽證,可先與籤工員或民管員進行核對,再與清包隊伍進行核實、談判,達成一致;由計畫人員簽署審核意見。

7.10.2.2綜合部、安監部、質量管理部應在每月24日前,以書面形式將當月清工隊伍違反合同條件及現場管理規定的處理意見交計畫部。計畫部彙總後交財務部。

7.10.2.3財務部門對當月簽證、單據、預算書按隊伍名稱彙總分類,填製結算憑證。

7.10.3 批准結算:

財務人員將結算憑證,交由商務經理批准,結算書生效,財務人員憑此進入成本。

7.10.4 登記臺帳:

7.10.4.1清工結算必須建立台賬,標明隊伍名稱、結算日期、結算金額、結算雙方經辦人,並應在備註中註明結算主要專案的工日數、自開工累計結算金額等。

7.10.4.

2對規模較小,機構配置不齊全的專案部分包結算,工程量必須有技術人員提供,預算人員負責審查,並爭取質量人員、安監人員的意見後結算,有專案經理審核批准簽字後,財務部門方能付款。也可以參照以上程式,預算人員應建立相應台賬。

7.10.4.3附件:工程專案分包結算計價標準:

7.10.4.4為了加強工程專案管理,控制分包**,提供結算依據,規範分包行為,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推行專案法施工,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內部分包**構成及標準:

1.1包工包料:執行電力行業預算定額,子目不全的以當地定額作為補充。

1.1.1基本直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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