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工作程式

2021-03-04 06:32:04 字數 4681 閱讀 1892

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董事會的職能和作用,提高董事會的工作效率與決策的科學性,依據《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管理通則》及《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制訂本程式。

第二條控股公司及被控股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行使其權力。常務董事會經該公司董事會授權,行使《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管理通則》第十條規定的權力。常務董事會在其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決議等同於董事會決議,經常務董事簽字後生效。

第三條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為日常工作人員,協助董事長辦理董事會的具體事務,根據公司情況,董事會秘書可為專職人員,也可為兼職。

第四條由於產權關係,控股公司與被控股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在具體工作中形成緊密的協作與配合關係,由此成立董事會秘書處,各公司董事會秘書均為該秘書處的成員,控股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並依據本程式檢查、監督被控股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工作。

第五條董事會工作大致可分為會議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本程式適用於控股公司及被控股公司董事會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會議工作

第七條會議通知

會議通知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會人員、議程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會議時間的確定

1、 董事會議由董事長依據公司章程定期組織召開;

2、 經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股東提議,由董事長決定召開臨時會議;

3、 在董事會議結束時,確定下次會議的時間範圍;

4、 常務董事會議不受時間和次數的限制,根據實際需要由董事長召集主持。

二、會議地點和參會人員的確定

1、會議地點由董事長根據情況確定;

2、參會人員為全體董事,董事長決定列席會議的人員,監事會成員有權列席會議;

3、董事會秘書列席該公司董事會議,負責會議記錄及會務工作。控股公司董事會秘書有權列席所有被控股公司董事會議。

三、會議議程的編制

1、 董事會秘書徵求各董事的意見,收集欲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事項;

2、 上次董事會議未討論或未形成決議的議案;

3、 董事會秘書對擬審議的議題進行整理,編制議程草案報董事長審批,經董事長批准後確定為本次董事會議程。

四、會議通知

董事會秘書起草會議通知,經董事長審核後,於會議召開十日前以書面形式發至各參會人員,特殊情況需召開緊急臨時會議者除外。

第八條會議檔案

1、董事會秘書負責向董事徵詢對會議議題的意見,按照會議議程起草議案,經董事長審核後,於會議通知發出後五日內發至各董事;

2、 董事會秘書負責準備會議所需的相關資料,若需各部門配合的,董事會秘書負責協調、督促,經董事長審核後,保證於會議通知發出後五日內發至各董事。

第九條會議前磋商

1、 根據情況可以適當形式組織董事召開預備會議,對會議議案進行審議和磋商,也可以書面通訊的方式統一意見;

2、 由董事會秘書根據磋商的情況,對會議檔案進行修訂;

3、 經董事長審核後,確定為董事會議檔案。

第十條會議準備

1、提交會議審議的董事會議檔案由董事會秘書提前三日發至各董事;

2、董事會秘書負責全部會務工作。

第十一條會議及決議

一、議事規則

會議應嚴格按照《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四章的規定進行。

二、決議的方式

1、會議決議:召開會議對列入議程的所有事項逐項當場作出決議;

2、書面通訊方式作出決議:一般適用於問題比較簡單、意見容易統一或時間要求等不到下次會議,或是上次會議已原則決定只是履行手續。

以上二種形式決議的議事規則是相同的,且均應由出席會議或全體董事簽名後生效。

三、會議程式

會議應按照會議議程逐項進行審議,審議程式為:

1、 董事長或授權人宣讀議案;

2、 各董事須對議案發表明確的意見,不得棄權;

3、 以舉手表決的方式確定審議結果,董事會秘書統計表決情況,將同意票數及反對票數報董事長;

4、 根據《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確定審議結果,由董事長當場宣布審議結果(一致通過或通過或未通過)。

第十二條會議記錄、會議紀要與會議決議

一、會議記錄

1、 董事會秘書負責按照會議議程記錄各董事的發言要點,應客觀、準確。特別注意相反意見的發言;

2、 董事有修改其本人發言記錄的權力;

3、 董事會秘書應在會議結束後24小時內整理完會議記錄,並負責在會議結束後48小時內完成董事簽字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存檔。若董事出差,可授權他人,也可**聯絡確認會議記錄的內容並同意回來後補簽。

二、會議紀要及決議

1、 董事會秘書應在會議結束24小時內完成起草董事會決議或會議紀要的工作;

2、 ,並按照有關規定存檔。若董事或董事長出差,應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會議檔案的保密

會議檔案在會議結束後,由董事會秘書統一收回,除乙份存檔外,其餘一律銷毀。

第三章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董事會決議的貫徹

董事長負有貫徹董事會決議的責任,可按以下方式進行:

1、 在決議生效後24小時內召開高階管理人員會議,傳達董事會決議的精神,董事會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及會務工作;

2、 董事會秘書起草有關貫徹董事會決議的檔案,經董事長審核批准並在決議生效後48小時內發至有關單位或人員;

3、 董事長督促總經理組織落實董事會決議,並在決議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形成實施方案。情況特殊或較複雜,由董事長決定時間可適當延長。

第十五條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況

在董事會會議結束至下次會議召開期間,董事長負有檢查董事會決議執**況的責任,並在下次會議上討論決議執**況的報告。檢查方式為:

1、 董事會秘書隨時與各部門溝通,按照決議逐項進行調查,將決議執**況及時反饋至董事會。

2、 常務董事會根據情況召開會議分析決議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會議對決議執**況要有明確結論,並確定進一步落實決議的實施辦法,董事會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及會務工作。

3、 在下一次董事會召開時,由董事長介紹決議執行的情況。

第十六條書面通訊的形式作出決議

對於比較簡單且各位董事經過醞釀即可取得一致意見的事項,可利用書面通訊的形式統一意見後,由全體董事簽署作出決議。

第十七條董事會檔案檔案管理

一、 檔案歸檔

董事會秘書根據檔案類別建檔,採取隨時歸檔、方便查閱並具有保護措施的方式妥善保管。

二、檔案管理

1、 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檔案的保管負責,不得丟失、損壞;

2、 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檔案的保密負責,除本公司董事有查閱檔案的權力外,其他任何人均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批准,方可查閱或複製檔案;

3、 控股公司董事會有對被控股公司董事會檔案備案的權力,被控股公司董事會秘書在會議結束後48小時內應將記錄、決議等相關檔案報控股公司,控股公司董事會秘書對此檔案負有檔案管理的責任。

第十八條報審檔案的流轉

一、 收文

1、 董事會秘書應對報審檔案進行登記,將時間、檔案主題或摘要、申報單位或人、報審要求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明確記載;

2、 董事會秘書根據收文登記製作董事會檔案簽閱單。

二、簽閱與簽批

1、 董事會秘書負責將已作收文登記的報審檔案呈送各董事審閱;

2、 董事須在董事會檔案簽閱單上簽署意見;

3、 如果需要形成決議的,由董事長決定採取會議決議還是書面通訊方式形成決議。

三、檔案轉遞

1、 審批後的檔案經董事長同意,由董事會秘書在報審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轉送原申報單位或人;

2、 申報單位或人在收到檔案後應作簽收;

3、 董事會秘書應將報審材料、收文登記、審批意見及簽收記錄均作為備查資料歸檔;

4、 若申報單位或人認為還需報審,應按照本條上述程式進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程式經控股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後生效。

第二十條本程式視公司業務發展情況,隨時進行修訂,所修訂內容經控股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程式與公司內部檔案相關內容不一致者,以本程式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程式的解釋權歸控股公司董事會。

附:董事會相關檔案的標準格式。

太合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2023年11月20日

***公司(公司註冊名稱全稱)

第x屆董事會第x次會議通知

(以上黑體三號加重居中,行間距1.5倍)

(以下宋體五號,行間距1.5倍)

會議時間年月日時分

會議地點:(具體到房間號)

主持人:(董事長或授權人)

參會人員:(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及列席人員)

會議議程:

1、 時分至時分,審議的議案;

2、3、其它事項:

附會議檔案1)

會議檔案2)………..

公司年月日

***公司(公司註冊名稱全稱)

第x屆董事會第x次會議

關於的議案

(以上黑體三號加重居中,行間距1.5倍)

(以下宋體五號,行間距1.5倍)

首先描述本項議案背景、前因後果,以及由誰提議等。

其次寫明議案的詳細內容。

後之要有「以上議案內容,請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最後,附:

檔案(相關資料)。

公司年月日

***公司(公司註冊名稱全稱)

第x屆董事會第x次會議記錄

(以上黑體三號加重居中,行間距1.5倍)

(以下宋體五號,行間距1.5倍)

會議時間年月日時分

會議地點:(具體到房間號)

主持人:(董事長或授權人)

參會人員:(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及列席人員)

會議議程:

1、審議的議案;

董事會職責 董事會工作職責

精品文件 2016全新精品資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導寫作 獨家原創1 1 董事會職責董事會工作職責 一 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 董事會職責董事會工作職責 一 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四 制...

董事會工作職責

一 董事會工作職責 1 決定和批准公司提出的重要報告 2 批准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和投資開放的專案 5 討論通過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6 決定聘用總經理 副總經理 財務總監等高階職員 7 負責公司終止和期滿清算工作 8 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

董事會職責

根據 公司法 規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也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經董事會研究,現將董事會職責及議事規則明確如下 1 負責召集股東會 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 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3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4 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