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員工述職是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規範員工述職管理工作,特制訂本規定。公司所有非生產一線員工的述職管理工作均依據本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述職的目的是:使各級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掌握直接下級的工作態度、工作質量以及工作績效,通過面談,實現溝通與反饋,為員工培訓、薪酬、考核、崗位調整等提供依據。
第三條員工述職分新員工述職、轉崗述職、在崗述職三類。
第四條述職的依據是直接上級為述職人的制定崗位描述,包括崗位職責,崗位工作內容與要求等。
第五條述職工作由公司各大部門組織落實,下級向其直接上級述職,人事部監督執行,各大部門可依據本大部門實際創新述職模式與方法。
第六條述職結果與其績效考核掛鉤。
第二章新員工述職管理
第七條新員工述職是指新招聘員工尚在培訓期的人員向其上級或主管部門陳述、匯報工作情況的行為。
第八條新員工述職分培訓期述職與轉正述職。新員工培訓期內每月述職一次,每月10日之前向其直屬上級述職;轉正述職培訓期滿前7日內進行,向直屬上級述職,大部門負責人參加述職評估。
第九條新員工培訓期述職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對崗位描述的理解與認識;
2、 對公司基本情況的了解與認識;
3、 上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匯報;
4、 自我評估(從事該崗位工作的優劣式分析、上月工作表現自我評估);
5、 述職人根據自身實際對公司或直接上級提出的意見與要求;
6、 回答直接上級提出的問題等。
新員工轉正述職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對崗位描述的理解與認識及自身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例證分析;
2、 培訓期對公司的了解與認識;
3、 培訓期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4、 擔任此崗位工作的自我評估;
5、 述職人根據自身實際對公司或直接上級提出的意見或要求;
6、 回答直屬上級、領導提問。
第十條新員工述職先根據述職內容撰寫《述職報告》及述職演示***,《述職報告》交直屬上級,由直屬上級組織面對面述職。
第十二條述職過程中由直屬上級填寫《述職記錄與評估表》,並以此對作為考評依據之一對其上月績效進行評估,填寫《績效考核表》。
第十三條新員工述職結果作為其能否轉正的直接依據。
第三章轉崗述職管理
第十四條轉崗述職指在職員工崗位調動後向其上級或主管部門陳述、匯報工作情況的行為。
第十五條轉崗試用期為三個月,在轉崗試用期內每月均需向其直屬上級述職。轉崗述職分崗位試用述職與崗位轉正述職兩種。崗位試用述職每月10日之前向其直屬上級述職;轉正述職在崗位試用期滿前7日內進行,向直屬上級述職,大部門總經理參與述職評估。
第十六條崗位試用述職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對崗位描述的理解與認識;
2、 上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匯報;
3、 自我評估(從事該崗位工作的優劣式分析、上月工作表現自我評估);
4、 述職人根據自身實際對公司或直接上級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5、 回答直接上級提出的問題等。
新員工轉正述職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對崗位描述的理解與認識及自身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例證分析;
2、 崗位試用期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 擔任此崗位工作的自我評估;
4、 述職人根據自身實際對公司或直接上級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5、 回答直屬上級、領導提問。
第十七條轉崗述職由述職人先根據述職內容撰寫《述職報告》及述職演示***,《述職報告》交直屬上級,由直屬上級組織述職。
第十八條述職過程中由直屬上級填寫《述職記錄與評估表》,並以此對作為考評依據之一對其上月績效進行評估,填寫《績效考核表》。
第十九條轉崗述職結果作為其能否崗位轉正的直接依據。
第四章在崗述職
第二十條在崗述職指正式員工穩定在某一崗位期間定期向其上級或主管部門陳述、匯報工作情況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在崗述職分季度述職與年度述職。季度述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每季度末進行;年度述職每年年底進行。
第二十二條所有在職非生產一線員工每月10日之前,均需向其直屬上級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每月提交《月述職報告》,季度末時提交季度述職報告,年度末時提交《年度述職報告》。由其直接上級對其述職報告進行評估並填寫《績效考核表》。
每三個月進行一次面對面述職,述職人向其直接上級述職。年度述職由各大部門統一組織,直接上級、大部門總經理、人事部相關工作人員均需參加述職會。
第二十三條在崗述職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對崗位職責、崗位要求、崗位工作內容等的理解與執**況的匯報;
2、 在述職期內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3、 擔任此崗位工作的自我評估;
4、 對直接上級或公司提出的要求與意見;
5、 自身不足與培訓/學習需求;
6、 回答直屬上級、領導及人事部部工作人員提問。
第二十四條在崗述職由直接上級填寫《述職記錄與評估表》,述職考核作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亦作為對其崗位與薪資調整、進行培訓、制訂發展規劃的依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述職記錄包括《述職報告》、《述職記錄與評估表》等,均由部門各大部門彙總按月交人事部儲存。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與修改權歸公司人事部。
14員工述職規定
2.4.3 直接上級依據述職人的崗位描述及本月度述職人的績效完成情況,對述職人本月度績效作出評價並給予評分。2.4.4 述職人作自我總結,並就某些事項提出意見或建議。最後述職雙方在述職記錄單上簽字,述職記錄單由人力資源部存檔。2.5 上下級任何一方在工作中覺得有必要修改崗位描述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
員工管理規定
一 行為規範 1.上班時間必須按規定著裝,不得混穿 工作服應保持清潔 整齊 工作證佩戴在胸前。2.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 玩遊戲 看電視 健身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3.上班時間應保持精神飽滿,不准打瞌睡,大聲喧嘩,嬉笑打鬧。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允許接聽和撥打私人 特殊情況下不能超過5分鐘。5.非工作時間不...
員工管理規定
1 禁止攜帶危險品,易燃 易爆品入廠。2 上崗前嚴禁飲酒,酒後嚴禁入廠。3 嚴禁在生產區域及周圍50公尺內吸菸。4 上班期間嚴禁偷吃產品及吃其他食物。5 工作時嚴格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頂撞或消極怠工等現象發生。6 未經領導允許,嚴禁動用他人裝置及物品。7 生產現場要符合衛生要求,不得有蒼蠅 塵埃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