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部印章管理辦法

2021-03-04 06:19:35 字數 1164 閱讀 3972

第一條為加強對專案部印章刻製、保管、使用、收回、銷毀進行規範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專案部公章因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專案經理部成立的正式檔案下發後,由專案經理向綜合辦公室提出刻製印章申請,填寫《印章刻製申請表》(附件一)報公司審批,專案經理部無權刻製,專案經理部嚴禁私刻各類印章。擬啟用的專案印章由專案經理部安排專人從綜合辦公室領取,並留印模在綜合辦公室存檔。

第三條專案部印章由專案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必要時可簽訂印章保管使用責任書。專案部印章應入櫃保管,每次用印完畢,應隨即鎖好,防止被盜用。

第四條專案經理部加蓋公章的使用要嚴格按照印章使用程式進行,需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附件二),由專案主管領導簽批同意後方可蓋章;主管領導出差在外時,可**請示領導同意,待領導回後,由公章保管人找其及時補簽。

第五條印章保管人必須親自蓋印,不得交由他人蓋印,以防偷蓋公章。印章保管人應對所需蓋檔案進行核對,並進行印章使用登記後方可蓋章。

第六條專案印章只能在與本工程相關的技術資料、質量資料、安全資料;聯絡單(與業主/監理/設計院/周邊地區管理部門/施工單位)、會議紀要、備忘錄、工程往來檔案、施工方案、向業主工程款申請報告、與業主各類簽證,與上級往來檔案資料等的印章蓋用。

第七條專案印章嚴禁對外進行經濟合同與協議、投資、墊資、經營、貸款、擔保、公正、抵押和處置資產等事項。

第八條專案領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公司將予以行政處分(黨紀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1、專案部公章用於公司授權範圍外同意加蓋公章的;

2、利用專案部公章從事詐騙等非法經營活動的;

3、未經批准擅自刊刻專案部印章啟用的;

第九條專案部印章因不慎丟失的要及時向公司報告,並在新聞**上予以刊登遺失公告。

第十條專案部印章保管人員是專案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如未經授權領導批准私自加蓋公章,或者在空白信函上蓋章,所偶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公章管理人員承擔,視情節嚴重程度公司將予以行政處分(黨紀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一條專案經理部解散後,公章保管人應將公章交回公司綜合辦公室,並辦好印章移交手續,待專案結算專案完成後,由綜合辦公室銷毀。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二〇一三年月日起執行。

附件一:

印章刻製申請表

附件二:

印章使用申請表

附件三(專案部用印台帳用表):

專案部印章使用登記表

專案部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專案部印章刊刻 保管 使用 收回 銷毀進行規範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專案部公章因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專案部印章刊刻由專案部承包人提出申請,生產部簽署意見,分管領導簽字,辦公室承辦。第三條專案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負責人到辦公室領用,領用 人必須在 專案部印章使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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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專案部印章管理,防範工作隱患和業務風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案部印章包括專案部行政章 專案部技術資料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等 以下統稱公章 專案部的行政章僅可用於聯絡建設 監理 設計等工程專案相關方的往來函件,技術資料專用章僅用於技術資料 質檢資料 安全資料等呈報 接收 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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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專案部所需用章分類與相應審批規定 第二條保管 專案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專案經理或專案書記保管,不得外借。使用專案部印章必須經專案經理審批並由專人登記。第三條使用 使用人填寫 印章使用登記表 主管領導及專案經理同意 留檔。不得違反程式使用專案章。第四條專案部印章的責任範圍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