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部印章管理辦法

2021-03-04 04:35:08 字數 833 閱讀 4485

第一條為加強對專案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銷毀進行規範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專案部公章因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專案部印章刊刻由專案部承包人提出申請,生產部簽署意見,分管領導簽字,辦公室承辦。

第三條專案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負責人到辦公室領用,領用

人必須在《專案部印章使用責任承諾書》上簽字辦理領用手續,並繳納保證金1000元,待該專案完工交還公章憑收據予以返還。

第四條公司辦公室在出具啟用工程專案部印章函件時,必須在函件中明確告訴對方該工程專案部印章使用的責任範圍,並拓具所啟用印章的印模。

第五條專案部印章使用必須有登記。專案結束時,專案印章及印章使用登記一起上交公司辦公室封存。

第六條專案部印章必須在專案完工乙個月內交還辦公室,逾期不交的,公司將登報宣告作廢,其費用從保證金中扣除。

第七條專案部印章只限在本專案工程建設中與業主、監理、設計等辦理工程變更聯絡使用,不得在借貸、租賃、擔保、收發材料、材料採購及其他合同、協議上加蓋專案部印章。

第八條專案部印章原則上由公司派駐的工程技術人員保管,特殊情況下經分管經理批准後由專案負責人專人保管。

第九條專案部印章因不慎丟失的要及時向公司報告,並在新聞**上予以刊登遺失公告。

第十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收回專案部印章,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1、專案部公章用於非專案工程資料使用的;

2、利用專案部公章從事詐騙等非法經營活動的;

3、未經批准擅自刊刻專案部印章啟用的;

第十一條專案部印章保管人員是專案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因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由保管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本辦法自××××年×月×日起執行。

專案部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專案部印章管理,防範工作隱患和業務風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案部印章包括專案部行政章 專案部技術資料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等 以下統稱公章 專案部的行政章僅可用於聯絡建設 監理 設計等工程專案相關方的往來函件,技術資料專用章僅用於技術資料 質檢資料 安全資料等呈報 接收 製作...

專案部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專案部印章刻製 保管 使用 收回 銷毀進行規範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專案部公章因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專案經理部成立的正式檔案下發後,由專案經理向綜合辦公室提出刻製印章申請,填寫 印章刻製申請表 附件一 報公司審批,專案經理部無權刻製,專案經理部嚴禁私刻各類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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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專案部所需用章分類與相應審批規定 第二條保管 專案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專案經理或專案書記保管,不得外借。使用專案部印章必須經專案經理審批並由專人登記。第三條使用 使用人填寫 印章使用登記表 主管領導及專案經理同意 留檔。不得違反程式使用專案章。第四條專案部印章的責任範圍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