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實施管理辦法

2021-03-04 06:08:35 字數 2100 閱讀 147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保證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根據市國資委印發《市屬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關條款,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決策適用本辦法。市委、市國資委管理任免的經營管理人員或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主要指非市委、市國資委管理任免的經營管理人員,即公司部門正副負責人。

(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主要指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招投標、重大物資採購與銷售、重大專案主管等崗位的工作人員。

(三)領導人員後備人選主要指推薦為由市委、市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領導後備人選。

第三條公司進行重要人事任免決策應遵循充分調研、集體討論、符合許可權、合法合規的原則,健全議事規則,明確決策規則和程式,進行科學決策。

(一)依法決策。公司進行重要人事任免決策必須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的紀律。

(二)依許可權決策。公司進行重要人事任免決策必須按照職責和許可權進行決策。

(三)民主決策。公司進行重要人事任免決策必須實行集體討論,充分發揚民主,不能少數人或個人決策。

第二章決策內容與形式

第四條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內容。

(一)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選聘、任免。

(二)領導人員後備人選的產生、調整。

(三)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榮獲較高層級榮譽稱號的評選與推薦、勞動模範的評選。

(四)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重大獎勵和紀律處分。

(五)其他需要集體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第五條公司重要人事任免集體決策形式為董事會及辦公會。

(一)董事會負責決策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及其他按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董事會決策的重要人事任免。

(二)公司其他部門負責人及各專業關鍵崗位的人事任免由公司辦公會集體討論決策。

第三章決策程式

第六條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一般應符合以下決策程式:確定人選、組織考察、徵求意見、會議決定、任職迴避與任前公示。

第七條確定人選。

(一)確定人選可採用民主推薦、黨組織推薦、董事長(總經理)提名或市場選擇等多種方式。

(二)對於公司內部擬公升職、調任的員工,均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充分徵求公司分管領導和員工所在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統籌後提報方案,並組織相關人員提供以下材料:

1.擬調整的職務或工作。

2.員工績效考核表。

3.主管領導為其所做的全面鑑定。

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5.其他有關材料。

第八條組織考察。

(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人選進行考察,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人不得提交會議討論。

(二)對於經市場選擇方式確定的部門負責人及關鍵員工人選需通過筆試及面試進行選拔考察。

1.筆試。因各部門具體業務特點不同,筆試內容應有所側重。一般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應聘部門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2)應聘部門及崗位所需的具體業務能力。

(3)對企業經營方針和戰略的理解。

(4)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

(5)職業素質和職業意識。

2.面試。面試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儀容儀表、職業潛力、職業心態、專業能力、領導力或執行力、分析判斷能力、團隊精神、心理素質等。

第九條徵求意見。

考察結果提交會議討論決定前,還應就擬提拔任用人選在執行黨紀、政紀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向紀檢監察部門徵求意見。

第十條會議決定。

人事任免最終決策按管理許可權和職責由公司決策會議進行醞釀討論和研究決定,出席會議人數、會議表決及形成決定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及工作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重要人事任免應執行任職迴避制度。任職者不得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財務等重要部門重要職務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係。

第十二條重要人事任免應執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間如群眾有反映,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調查核實,並形成文字材料。經調查不符合選拔任用條件和資格的,經研究同意後不予任用。

第十三條公司監事會、黨組織及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健全企業內部監督保障體制。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司董事會、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監督實施與解釋。

重要人事任免流程圖

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圖 備註 風險一 在民主推薦擬提拔幹部的過程中,搞團團夥夥,違反公平 公正原則推舉不合格人選,給企業造成損失。防控措施一 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 加大公開力度 進行充分摸底調查,確保公平 公正 公開選拔幹部。風險二 在確認擬提拔幹部時,領導人員不尊重事實,任人唯親,違反公平原則...

人事任免管理辦法 國企背景,實操性強

公司人事任免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強化崗位管理和人力資源配置功能,進一步規範公司人事任免工作,根據集團公司有關人事任免工作要求,結合 公司 三重一大 制度決策規定 和 公司任職資格管理制度 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司8崗以上管理人員 集團公司統一管理的幹部除外 人事...

子公司人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規範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明確子公司人事管理流程及配套 加強對人事管理工作有效監管,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質量,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定崗定編 由人力資源科牽頭擬定分管審核子公司經理複核報事業部總經辦審核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增員計畫 1 經營人員 指營銷外辦及 採購業務人員,不含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