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庄中心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化評分細則

2021-03-04 05:28:04 字數 4792 閱讀 1482

為了不斷激勵全體教師爭先創優,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現根據《秀嶼區教育局關於做好教育系統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結合我中心小學實際,特制定本考核評分細則。

一、工作量(20分)

1、出勤(6分)

①各小學(園)以每個月報送中心的考勤登記及校務公開公示材料為依據,中心小學下達各校每師5.5分;計算學校考勤總分:學校總分=[5.5分×考核人數。

②各校按學校總分及教師所佔各師總分的比值進行比例分配。(封頂6分)

③借入教師由原單位考核,但仍參加本中心小學量化評比。

2、教學工作量(10分)

每校以實際開設的班級為基數,班周節數以35節計(其中五節為每天的早讀、寫字課各以0.5節計)核准全校總課時數。(學校有聘請代課教師的,代課教師課時數不能分解給其他教師)。

中途法定假及公派培訓達半個月,所在小學加0.5分,以此類推(必須報中心小學備案)。

①小學教師每週16節,得10分(中心校工作量相應減少2節,即每週14節,得10分),每超一節加0.5分,少一節扣0.5分。

②基層小學校長任教語文、數學科的按教師課時1/2計算,副校長、教導按教師課時的2/3計算。每超一節加0.5分。

③學生數以全中心小學班級平均數為基準,語文科、語數包班、兩班語、跨年語以基準數的1.5倍計算,數學科以基準數的2.5倍計算,超過上述學生數的每增一生相應加0.

2分。(四捨五入法)

④幼兒教師:a、工作量每週6午即3日得10分。每增加1午加1.

5分,每減少1午減1.5分;b、幼兒班額數達到所在小學班生的平均數,每增減一生相應加減0.2分,寄午制幼兒園每位幼師加0.

5分。⑤學生數達到校生平均數時,任教同年段兩班數加1分;語數包班及跨年數加2分;兩班語加3分,跨年語加4分。

本欄目封頂16分。

⑥法定產假、進修培訓、工勤人員得10分。

⑦教師上下學期任教節數不同的按平均節數得分。

⑧學年度教學工作量不足的(低於10分)當年度不得評優評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近三年內工作量不足者不能晉公升職務。

上述計算均採用四捨五入法。

3、管理工作量(4分)

①當年度班主任3分,科任2分。(校長、教導視同班主任得分)

②課股另加1分:報帳員、安全員、保管員、圖書管理員、語數教研組長各1人,專任綜合科3人以上(含3人)可設綜合科教研組長1人,附設園負責人(2個教學班及以上、或幼師3人及以上可設幼兒負責人1人)。課股封頂2分。

③獲區先進班集體榮譽的班主任或輔導員得2分。

④中心小學(小學)每學年先進集體評優數占學校總班數的15%;其相應的班主任或輔導員得1.5分。

⑤獲得③④上述榮譽的所在班級的語數教師與班主任同等得分。

本欄目封頂5分。

二、職業道德(30分)

1、按照《東庄中心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實施細則(暫行)》及補充說明考核結果相應定級:優28 合格24 不合格16。

2、能安心在偏遠學校(東紅、西溫、其蘭、棲梧、蘇田、白山、石頭、石尾、東沁、莆頭)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每師當年度加0.5分。

3、當年度獲得綜合性表彰:省級5分、市級4分、區級3分、鎮(中心小學)2分。

本欄目封頂30分。

三、業務能力(13分)

1、德育工作(3分)

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注重學生良好學習、行為習慣養成,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完成情況較好的得3分。出現以下情況相應扣分。

①課堂上出現安全事故的,該節課科任教師本欄不得分。

②導護護送工作中無故不在崗出現事故的,該導護師本欄不得分。

③因工作交接不到位等出現事故的,當事人本欄不得分。

④被學校通報的班級,所在的班主任及課任教師每人每次各扣0.3分。

⑤值日值班教師工作不到位被學校通報的,每次扣0.3分。

2、教學常規(10分)

評分辦法:

①各小學以每個月的常規檢查彙總成績為依據進行全學期彙總,按成績高低排出各教師的名次順序。(專職綜合科教師參加中心小學檢查的除外)

②中心小學以學期檢查總評排出各小學的名次。

③各小學按上述辦法算出學校總分,然後按教師所佔各師總分的比值進行比例分配。

④學年成績以上、下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⑤計算採用「四捨五入」法。

⑥綜合科:計算辦法參照各小學。

⑦任教同年段兩班數加0.5分;語數包班及跨年數加1分;兩班語加1.5分,跨年語加2分。

⑧產假教師按學校平均數得分。

本欄目封頂12分。

四、專業發展(15分)

1、繼續教育(2分)

參加各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合格的得2分。

2、教學研究(6分)

①課題研究,市級課題組負責人得4分,成員得2分,區級負責人得3分,成員得1.5分。

②生活化例題徵集每題得0.25分,封頂2分。

③當年度任教研網路組成員(含幼兒):區級2分,中心小學1分,學片0.5分,選最高端得分。

④教學案例、教學設計、教學反思、下水文、說課評課、教具、課件製作等教學研究活動,按下列等級每項選最高等級得分,區級以上的,以證書或教育行政部門下文或彙編本為準。

⑴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優秀獎(鼓勵獎1.5分)

⑵校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分三等獎0.5分

⑶彙編本:區級得2.5分市級得4分

⑤校園資訊(校級以上)採納(發表)一則,撰稿教師得0.2分,封頂2分。

⑥骨幹教師當年度考評以3分為基準分得分。其得分=[基準分×(你的得分÷最高得分)]×100%

⑦不同專案累計得分,封頂6分。

3、公開教學(2分)

小學(園)校本教研(公開教學)每項得0.5分,封頂1分;學片教研每次得1分,封頂2分;中心小學優質課教學開放周、學片承辦的開放日、送教下鄉、中隊課觀摩等每次得2分,逐級選送的專案,視不同級別累加得分,封頂4分。

⑴省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5分三等獎4分優秀獎(鼓勵獎3.5分)

⑵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分優秀獎(鼓勵獎2.5分)

⑶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優秀獎(鼓勵獎1.5分)

⑷校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分

4、**(2分)

⑴省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5分三等獎4分優秀獎(鼓勵獎3.5分)

⑵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分優秀獎(鼓勵獎2.5分)

⑶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優秀獎(鼓勵獎1.5分)

⑷校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分

①中心小學選拔推薦的或中心小學資訊網上通知的按標準得分。

②個人自薦須到教研組登記,且有發表批文或證書、**著作出示的可按標準的1/2得分。

本欄目封頂4分。

5、指導培養教師(1分)

省級3分市級2分割槽級1分校級0.5分

同級職稱的可以指導。中心小學組織的開放日、優質課評選等活動,指導教師由各小學上報教研組核准。指導教師只能1人得分,不同專案可累計得分。

區級及以上同一位獲獎教師的指導教師,若是幾個合作指導的,只能按一位指導教師的分數進行均分。

本欄目封頂2分。

6、獎勵情況(業務及業務相關的單項獎)(2分)

⑴省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5分三等獎4分優秀獎(鼓勵獎3.5分)

⑵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分優秀獎(鼓勵獎2.5分)

⑶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優秀獎(鼓勵獎1.5分)

⑷校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分

①以表彰的檔案、證書、光榮榜為準。

②教育教學單項獎。指中心小學組織或推薦參加各級各類活動中獲獎的。如年段驗收、各種技能比武、學科外的其他**等。

以上兩項各選每項中最高項累加得分,封頂4分。

五、工作成效(22分)

1、教學效果(16分)

a、授課情況(8分)

評分辦法:

①各校要根據校情制定授課評分細則,進行教學全程管理,公開量分。

②依據教師授課量化分及等級申請從高分到低分排出全校教師(包括病假、產假、綜合科)的成績名次順序。

③中心小學根據質量檢測的結果排出各小學的名次。

④各小學按上述辦法算出學校總分,然後按教師所佔各師總分的比值進行比例分配。

⑤計算採用「四捨五入」法。

⑥任教同年段兩班數加0.5分;語數包班及跨年數加1分;兩班語加1.5分,跨年語加2分。

本欄目封頂10分。

b、教學質量(8分)

評分辦法:

①基準分:6分封頂:8分保底:4分

②與基準分相比,每增加1分加0.1分,每減少1分減0.1分。

③交**加減分:進一名加0.2分,退一名減0.1分。若第一名無法達到封頂分的,以第一名與封頂分的相差成績相應類增。

④用「四捨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數。

⑤學年質量檢測綜合比分在同學科名次最後10%的不能評優評先(綜合比分在60分及60分以上除外)。任教多學科的以各學科的平均分得分。

⑥任教同年段兩班數加0.5分;語數包班及跨年數加1分;兩班語加1.5分,跨年語加2分。

本欄目封頂10分。

要求:各校應把上學年名次、本學年名次填寫完整。

2、管理效果(3分)

①根據學校工作量化評價,本年度在中心小學獲:

第1-10名得3分;第11-20名得2.5分;第21-26名得2分;

所在小學校長、負責人、支部書記按上述得分,副校長、教導、大隊輔導員、各支部委員、安全員按1/2得分。

②當年度獲各級示範校、文明校、素質教育合格校、平安校園等表彰的按檔案標準執行(參加建立學校的教師總分不得超過①區級:班級數×1.5分,②市級:

班級數×3分,③省級:班級數×4.5分,個人得分不得超過標準的1/2)。

以上榮譽在規定年限內,其他學年按當年度的1/2得分。

本欄目封頂5分。

3、育人效果(3分)

指導學生獲獎:

①同類專案選最高項一人次(含團體)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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