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階管理人員聘用協議

2021-03-04 04:38:15 字數 3767 閱讀 2027

***x****

此管理人員僱傭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於年月日簽訂並生效

甲方(聘用單位

公司位址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事實陳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方特此僱傭乙方且乙方同意作為甲方的管理人員進行服務。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遵守本協議。

1.條款

甲方僱傭乙方(姓名擔任職務 ,並根據甲方的自行決定,擔任其他額外的職位或不同職位。僱傭期限為年,自年月日開始,除非根據本協議之規定提前終止。

本協議自上文載明之日期起開始生效,並且將一直有效,直到下面期限中的較早日期:

1)甲方與乙方隨後簽訂的任何僱傭協議的生效日期;

2)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任何解雇、辭職的生效日期;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假定本僱傭協議將自動續訂,每次續訂年。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表明不希望自動續訂本協議。

該書面通知必須在適用期限到期之前天至天內送達另一方。

2.職責和責任

乙方的工作將向甲方授權人或直接領導人)報告。在甲方章程規定的限制範圍內,乙方將承擔該職位的全部職責和責任,以及由甲方董事長、總經理或直接領導人、其他上級部門委任(委託)的其他職務,不時任命、代表乙方在甲方負責的其他或不同職務和所要承擔的不同職責。

3.位置

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最初主要工作地點是

4.接受僱傭

根據上述條款,乙方接受甲方的僱傭,並且同意將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才能貢獻給甲方,並以高效、可信、全職化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職責。

5.對僱傭的時間投入

乙方應盡其所能地為甲方服務,投入所有的工作時間來為甲方履行職責;應在甲方決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提供服務。

6.資格

作為本協議的乙個條件,乙方應滿足上級領導出於合理和善意的原因規定的所有資格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學歷、工作經驗、專業技能、職稱。

7.報酬

7.1、基本工資

乙方將按照元/月的水平獲得基本工資(含績效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按照甲方的發薪慣例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節假日順延。

7.2、報酬

在此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都是根據當時有效的甲方相關政策進行支付,包括正常薪資發放慣例。

7.3、津貼

甲方可能會不時地從公司的淨收入中撥出一部分津貼發給乙方。

7.4、福利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其他管理者一樣的福利。福利至少應包括工作餐、住宿、勞保福利 ;與甲方其他管理人員一樣的醫療保險;與其他管理人員一樣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帶薪節假日休假;甲方批准的其他福利和津貼。

7.5、所得稅

根據本協議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款項為收入。

8.其他僱傭福利

8.1、業務費用

乙方依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提交費用的詳細單據後,甲方應報銷乙方在履行本協議規定之職責時所產生的合理差旅費和其他業務支出。

8.2、福利計畫

乙方有權按照所簽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參加甲方的醫療保險、人壽保險和傷殘保險。

8.3、假期

乙方在整個僱傭期間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但乙方的假期視甲方的工作需要如有調整(提前或延後),乙方不得拒絕。

9.政策和程式

甲方有權不時地制定一些政策和程式,乙方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應服從這些政策和程式。乙方應遵守與甲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協議的規定,還應遵守與甲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的條款和條件。

10.僱傭終止

10.1、辭退

儘管本協議中有相反的規定,但甲方可以出於以下任何理由終止與乙方的僱傭關係:

1)乙方有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敗壞的行為,或者導致拘留監禁的犯罪行為,

2)乙方有偷竊、詐騙、欺騙或者偽造任何僱傭或甲方記錄的行為,

3)乙方不適當地洩露甲方機密或者專有資訊,

4)乙方的任何有損甲方聲譽或者業務的行為,

5)乙方失職或者沒有能力履行甲方分配的任何適當職責,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提供適合的改正機會後,仍沒有或不能糾正此類錯誤或能力,

6)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並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書面通知後仍沒有改正,

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重不能勝任職務,

8)乙方長期未經允許的缺勤,

9)乙方非法佔據甲方業務機會,

10)在履行乙方職責方面瀆職,包括但不限於侵吞甲方資金或財產;在代表甲方達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圖牟取個人私利;向甲方虛報業績;在甲方場所或甲方所屬場所內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或甲方規章的活動。

當因為某種原因終止乙方與甲方的僱傭關係時,甲方將不再對乙方負有任何進一步的責任,並保留對乙方追究因乙方失職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0.2、辭職和協議終止

1)當僱傭終止時,如果乙方不願繼續續約,則將被認為是從甲方辭職。

2)當甲方自協議簽訂日起連續3個月未準時發放工資或連續5個月內未發放滿4個月工資,經甲方書面告知而乙方不予理解支援而辭職的,則將被認為乙方是從甲方辭職。

3)甲方提供的工作環境條件不符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不能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在乙方提出異議而甲方不予調整改正,乙方因此辭職則將被認為乙方是從甲方辭職。

4)當乙方個人出現重大事故,導致乙方無法勝任在甲方擔任的工作職務時,由乙方據實提交證明材料並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完畢後,則將被認為是從甲方辭職。

5)當乙方家庭出現重大事故,導致乙方無法滿足甲方工作條件時,由乙方據實提交證明材料並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完畢後,則將被認為是從甲方辭職。

6)當甲方單位因自然災害、破產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被撤銷,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當辭職和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協議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外的任何責任。

10.3、合作

在接到解雇通知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請求,在規定時間內協助甲方辦理管理人員的責任移交,並且確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經辦的全部事情。

在接到辭職通知後,甲方應安排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乙方的工作移交和薪酬結算。乙方須對甲方規定的合理的辭職人員交接內容給予配合,並且確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經辦的全部事情。

11.乙方殘疾

如果乙方由於疾病或其他身體或精神上的缺陷而連續 30 天以上永久性地無法正常履行其職責,則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而不用負任何責任。

當因為此種原因而終止僱傭時,乙方有權得到全部應付而未付的基本薪水。

11.1、由於殘疾而終止僱傭關係

如果乙方的完全殘廢或部分殘疾時間總計達到 3 個月,則其與甲方的僱傭關係將自動終止。儘管如此,如果乙方和甲方一致同意,則殘疾的乙方可以在雙方商定條款的基礎上繼續受僱於甲方。

11.2、殘疾的開始日期

不管殘疾期是連續的還是由多個斷續時期累加的,都應將高階管理人員變成殘疾的第一天當作殘疾期的開始日期。

11.3、關於是否殘疾的爭議

如對是否存在殘疾、殘疾的程度和持續時間有任何爭議,可由甲方指定的醫院做傷殘鑑定,乙方必須無爭議配合。

11.4、乙方死亡

如果乙方在僱傭期間死亡,甲方將向乙方仍在世的配偶支付撫卹金,如果乙方死亡後無配偶在世,則這筆撫卹金將作為乙方的遺產。甲方給予乙方的撫卹金的金額最高不高於乙方死亡之前月薪的三倍,支付時間在乙方死亡時間 90 天之內。

12.惡意解雇和辭職

除上文第 10.1、辭退所列條款外,甲方對於乙方的解雇行為可視為甲方對乙方的惡意解雇;除上文第 10.2、辭職和協議終止所列條款外,乙方對於甲方的辭職行為可視為乙方對甲方的惡意辭職。

12.1、甲方惡意解雇,應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最後一年年薪的三倍,作為違約金給乙方。

12.2、乙方惡意辭職,應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最後一年年薪的三倍,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12.3、惡意解雇和辭職結果達成,不影響本協議除無效條款或不可執行條款外的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和執行。

13.機密資訊

高階管理人員聘用合同

編號聘用合同書 甲方 聘用單位 名稱 位址法定代表人 委託 人 聯絡 乙方 被聘用者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位址 家庭住址 聯絡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公司決議 董事長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一職,雙方在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聘用期限 1.年 月...

中高階管理人員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市場競爭,合理有效地發揮管理人員的才幹,打破終身制,建立能者上 庸者下的競爭機制,規範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員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崗位,下屬子公司 控股公司的副總經理以上的主要經營崗位 包括承包經營者 第...

公司管理人員聘用協議

甲方 聘用方 乙方 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等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管理人員聘用協議 甲方 聘用方 乙方 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