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021-03-04 03:29:28 字數 5006 閱讀 6004

一、目的:公司為提公升人力資源之高度運用,以達適才適任之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員工。

三、實施細則:

1.招聘與任用

1.1招聘原則:公司採用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方式,並本著擇優精簡之原則,真正做到按需擇用,人崗匹配。

1.2 人員需求審批流程:

需求部門申請並獲部門主管審批(至少提前一周)-----總經理核准-----行政人事部門進入招聘流程

1.3招募職位基本要求及面試流程:

注:上表中面試流程依各職位對應數字大小之順序安排面試。

1.4 招聘渠道:

國家認可的勞務公司、職介中心、人才市場、網路、報刊和員工內部推薦。

1.5 其它要求:

1.5.1員工之配偶、父母、兄弟等內親不得招聘、應聘、就職本司其所在部門之職位。

1.5.2員工經推薦進入公司,推薦人須兼監護督導責任,並須由本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核准,組長級以上人員須經總經理核准。

1.5.3被招用員工必須向公司提供個人的真實資料.

1.5.4經查核違反以上條款者,視該員工自願無條件辦理離職手續。

1.6行政人事部門審核員工具備之基本條件:

1.6.1 身份證、學歷證、技術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其真實性

1.6.2 身體健康(隱瞞以往病史,一經發現一律辭退)

1.6.3職位相關技能考核

1.6.4以達到個人利益為目的的招工或調動不予承認

1.7報到手續辦理:

1.7.1面試合格人員經核准錄用後,應於接到人事部門通知時,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證件:

【1】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2】最近三個月內半身免冠一寸彩色**6 張;

【3】最高學歷證、學位證、英語等級及技術職稱證或專業資格證等影印件(驗原件);

【4】體檢合格證明(驗原件);

【5】最近原單位離職證明(原件);

【6】勞動手冊、養老手冊及保險繳納證明等(原件);

【7】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外地中專以下)或失業證(本地城鎮);

【8】其它指定應繳驗的書表(或證件)。

1.7.2驗證合格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其報到手續並將個人資料錄入計算機

【1】製作工作證、門禁卡,並發放(行政);

【2】工作服發放(行政);

【3】住宿安排(行政);

【4】辦公用品領用(前台);

【5】計算機、u盤等辦公資訊類裝置(行政)。

1.8任用及其它:

1.8.1 新進人員經人事初試後,各需求部門主管複試,呈總經理核准後,予以正式試用。

1.8.2 合格錄用之員工的個人資料將由人事整理存檔並嚴格保密。經理級以上主管方可到人事處呼叫檔案,並且各部門主管只能呼叫本部門人員的檔案。

1.9應聘人員有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並視為該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係(如已錄用,一經查出,得不經預告無條件終止雇用):

【1】本公司指定醫院體格檢查不合格者;

【2】有吸毒或其它不良嗜好者;

【3】錄用時不願意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4】精神或重大心理缺陷足以影響工作者;

【5】患有傳染病或有傳染可能的以及血液、心臟等異常不宜正常上班者;

【6】曾經觸犯刑律被剝奪公民權或在案被通緝者,以及有不良行為或犯罪記錄者;

【7】曾在本公司服務時被開除、辭退、自離或在本公司離職未滿一年者;

【8】個人資料或公司要求提供的資料,有不實內容或隱瞞重要事項者;

【9】未滿十六周歲(童工)(特殊崗位未滿18周歲,需經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確認);

2.試用規定:

2.1新進人員入廠後需進行試用,試用期一至三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除特殊情形經總經理以上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

2.2試用期間表現特優人員,經本單位經理級以上主管核准後,可縮短試用期,但試用期不得低於原試用期的1/2 (例如,試用期3個月,不得低於1.5個月) 。

本公司錄用之人員需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3試用人員每月考核一次,新進人員的考核日以每月15日為準,即15日(含)以前算當月,15日以後則算下月;

2.4試用期間所擔任之工作,經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之;如不勝任者可提前三日通知予以解雇;該員工經解雇時,並依該員工實際工作日計算薪資(未滿三天者不發薪資,作為公司培訓費用),並於發薪日次日(假日順延一天)親自到廠領取。

2.5試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延長試用期。

【1】無法勝任工作者;

【2】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

【3】試用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重大者。

【4】符合本手冊第4.3條之任意條款者。

2.6延長員工試用期,部門主管必須於員工試用期滿日前做到以下兩點:

【1】人檔案內書面註明延長期限;

【2】及時通知本人簽字確認。

3.轉正及崗位異動:

3.1轉正

【1】任何試用員工進入公司試用期滿,或試用期未滿但工作業績突出,均由人事單位向所屬部門主管發放該員工《轉正申請書》;經所屬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上呈行政人事部及總經理批示後由人事執行。

【2】轉正員工需提交試用轉正小結。

【3】每月一號為轉正計薪日。

3.2崗位異動:

【1】一般情況下崗位異動日定為每月一號。

【2】部門崗位變動人員需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上報乙份詳細報告,說明變動原因、被變動人工作表現、工作時間,轉正時間及該職位所需資格(學歷、經驗、特殊訓練等情況),該職位所負責任。

【3】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人事部發布人事變動通知,通知書一式兩份,乙份交至本人,乙份交由行政人事部門存檔。

【4】填寫《崗位變動申請表》在行政人事部備案,並辦理異動的相關手續。

4.離職及資遣

4.1離職:

【1】試用期內:需提前一周申請

【2】試用期滿,需提前乙個月申請

【3】員工離職申請必須經由直接上級主管同意後親至行政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單,按要求填寫完畢,並依流程親自辦理好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否則,行政人事部將以提前離廠天數薪資之1.5倍扣其合同違約金(參照《員工離職流程實施辦法》);

【4】已申請離職員工不得請累計超過2天(含)以上之事假;離職員工必須在核准到期日次日一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手續離廠,否則將視為未辦交接手續而視情節輕重給於警告或記過處罰;

【5】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公司發放之物品繳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6】 員工離職時,不得蓄意破壞房間物品或其它公共設施,否則公司將要求其賠償,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7】員工如被解除勞動合同,也應至人事單位領取離職單並依表流程辦理好離職手續,方可離廠,否則人事將依規定扣款,且所有責任員工自負。

【8】 離職人員的當月薪資於次月 15 日打入個人的銀行卡賬戶內,如適逢假日順延。

4.2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下列情形時,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4.3立即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員工有下列情形時,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公司可立即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而不須任何事先通知,不支付任何補償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另行追究其經濟賠償或法律責任:

【1】試用期不合格者

【2】工作嚴重失誤,營私舞弊,收取賄賂對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者

【3】於訂立勞動合同時作不實告知,使本公司誤信而受損害者

【4】凡動手打人,出手**,打架時防衛過當造成對方身體傷害等,使用武力或攜帶凶器威脅恐嚇他人安全,實行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5】工作態度惡劣,損害員工或客戶之利益者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乙個月累計曠工達五日,或年度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十日者

【7】提供公司之資料有虛假、造假、欺騙行為者

【8】工作散漫,經指正三次(含)以上,屢教不改者

【9】當月累計三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不服從管理者

【10】對於公司負責人或其它員工及其家屬有脅迫或重大侮辱者

【11】在廠區內偷盜、聚賭現象者

【12】聚眾結夥、酗酒滋事、妨礙生產或生活秩序者

【13】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而造成損失者

【14】怠工、罷工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者

【15】散布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挑撥煽動勞資雙方感情者

【16】故意損耗(壞)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它物品者

【17】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證者

【18】未經本公司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之相關業務之工作者

【19】故意洩露公司機密者及私自翻閱公司機密檔案及攜帶出廠者

【20】吸食或非法販賣毒品者

【21】利用工作證在外做不正當之事情者

【22】將工作證借於他人(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損害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23】違反國家法令制度,受治安處罰或拘留以上或刑事處分宣告確定者

4.4資遣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經提前30天預告,公司可資遣員工,依規定予以補償:

(1) 停業或轉讓時;

(2) 虧損或業務縮緊時;

(3)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2】被預告資遣的員工在職期間,仍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否則將按公司規定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5如因嚴重違紀或觸犯法律者,於勞動合同解除當日必須離廠。

4.6本公司一概不接受口頭上的離職申請。

4.7員工離職後不得非法或不正當使用任職期間得知的公司秘密,若由此產生爭議,公司將依國家法律追究當事人之責任。(參照《員工保密協議》)

4.8關於擅自離職之規定:

不經正當程式擅自離職、離職前未辦理移交或移交不清者,除依規定予以處罰外,當月薪資暫不予發放,直至其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後領取,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5.相關檔案

《人力資源控制程式》

《檔案記錄控制程式》

《員工守則》

6.附:相關表單:

《人員增補申請單》

《員工履歷表》

《錄用審批表》

《錄取通知書》

《員工保密協議》

《請假申請單》

XX技術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xx技術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與範圍 2.2.招聘原則和標準 2.3.招聘申請程式 2.4.招聘組織程式 2.5.招聘費用管理 2.6.招聘檔案或 第三章試用期員工管理 3.1 目的與適用範圍 3.2 試用期管理程式 3.3 試用期薪酬福利 第四章臨時用工管...

公司人力資源資源管理制度

執行部門檔案編號 批准人員批准日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的程式及政策適用於全體員工。第二章人員編制管理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在全面了解公司當年的工作任務 各崗位工作內容 工作強度的基礎上,提出公司的年度崗位編制預算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二 一年月 目錄一 員工招聘錄用管理規定 二 員工行為規範 三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規定 四 員工勞動合同管理規定 五 員工培訓管理規定 六 員工考勤和休假管理規定 七 員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八 關於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的有關規定 員工招聘錄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人員時,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