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改善管理制度

2021-03-04 02:48:17 字數 3967 閱讀 2846

1.目的

為調動員工參與公司管理的積極性,激發員工創新意識,提高產品及服務質量、減少浪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擴大市場份額,推動公司技術進步及管理水平的提公升,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與許可權

3.1公司設立改進改善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生產技術部、企業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財務管理部、品質部、銷售管理部、國際**公司和技術研發負責人組成。

3.2企業管理部和生產技術部是改進改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企業管理部負責營銷、管理、技術類的改進改善建議,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與品質類的改進改善建議。

3.3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改進改善專案的立項審核、改進改善工作的實施情況監督和檢查以及對改進改善成果組織評審,並提出獎勵建議。

3.4 各部門負責改進改善課題的提出,以及改進改善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3.5 財務管理部負責對改進改善專案帶來的成本降低、費用降低等經濟效益進行核算,並兌現獎勵。

4.專案類別及範圍:

4.1專案應主要圍繞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益和效率、降低成本、改進工藝技術等,根據專案內容分為生產、管理、技術和營銷四大類。公司鼓勵員工提出以下範圍的改進專案(包括但不限於):

a. 優化管理流程,改進裝置及工藝流程;

b. 降低成本,減少製造過程中的廢品、浪費或費用;

c. 減少管理及採購成本;

d. 提高產品的穩定性和質量;

e. 提高勞動生產率或管理工作效率;

f. 提高安全保障或消除不安全因素、改善工作環境、減少環境汙染;

g. 提高客戶滿意度;

h. 提高公司社會及品牌形象;

i. 改善公司的管理工作,有利於員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有利於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利於提高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

4.2 產品研發部門在新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創新及工藝技術改進可按產品研發專案提成政策執行,沒有提成政策的可按此制度執行。

4.3 對員工提出的以下改進改善專案,公司將不予接受(包括但不限於):

a. 夸夸其談,沒有實質內容的;

b. 公司已著手改進的;

c. 已被採用或已有的建議;

d. 已被公司各級領導安排或佈署執行的。

5.組織實施

5.1 各部門自行確定改進改善課題,可以多個課題並行。

5.2 每個課題必須確定一名負責人,成立課題小組,明確課題負責人的職責及許可權,明確小組成員的職責許可權。

5.3課題在審核完畢後,各部門必須做好各種費用預算,並填寫《改進改善課題登記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4整個過程的實施採用pdca迴圈管理等科學管理方法,必須詳盡記錄整個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及解決方法,建立《改進改善課題備忘錄》,記錄整個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及解決辦法。

5.5課題完成後必須對效果進行驗證,並就整個課題過程進行總結,進行成果分析。

5.6總結必須包括改進前狀況分析、具體改進措施、在改進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困難及解決方法、改進改善後狀況分析、給公司帶來收益分析、因改進引發的其他問題等。

5.7 課題完成後,必須填寫《改進改善成果評審表》提報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改進收益對改進人或部門進行獎勵。

6.管理程式

6.1評審委員會對員工的改進改善建議每季度彙總並集中評審一次,根據員工建議的實施效果、獎項設定及分配比例等情況,評出有關獎項,並下檔案集中表彰。根據需要,歸口管理部門可另行單獨組織評審會議。

6.2改進改善建議評審委員會專項會議的參會人員可由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本次會議評審建議的涉及內容臨時確定。

6.3評審會上將就員工的建議的可行性、重要性及實施效果進行討論,對於可行的要明確責任人及完成時間,對已實施完畢或已有效果的建議,要拿出實施效果評估結論。

6.4對於評審委員會確定實施的建議,歸口管理部門應在公司內部論壇上予以公布,包括建議人、建議類別及內容、實施建議責任部門、完成時間等;對於不予採納的建議,應由歸口管理部門及時將原因反饋給提議本人。

6.5公司將在「oa網」上開設「改進改善建議」專欄,負責員工改進改善建議的公示等有關事項。

7. 等級評定及獎勵標準

7.1 獎勵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和鼓勵獎,共六個等級。

7.2 對於技術工藝、裝置革新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等級評定標準:

7.2.1 能夠極大改善公司現行生產狀況,提高工藝引數,年節約或創造價值在100萬元以上者,評為特等獎。

7.2.2 能夠較大的改善公司現行生產狀況,提高工藝引數,年節約或創造價值在50-100萬元者,評為一等獎。

7.2.3 年節約或創造價值在10-50萬元者,評為二等獎。

7.2.4 年節約或創造價值在1-10萬元者,評為三等獎。

7.2.5 年節約或創造價值在1萬元以下者,評為四等獎。

7.2.6 雖不能創造明顯的經濟價值,但對車間管理有一定幫助者,評為鼓勵獎。

7.3 對於管理方面合理化建議等級評定標準:

7.3.1具有創新思維,在企業管理方面提出重大改革方案,並可以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100萬以上者,評為特等獎。

7.3.2 提出新的管理思路、管理方法,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50-100萬元者,評為一等獎。

7.3.3 新的管理措施,雖無法核算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但在推動企業管理進步、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者,評為二等獎。

7.3.4 專案所提的管理措施在企業進步、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方面起一定作用者,評為三等獎。

7.3.5 專案所提的管理建議,利於企業管理工作提高的,評為四等獎。

7.3.6 專案為小的建議、措施,利於日常管理工作改善的,評為鼓勵獎。

7.4 獎勵標準:

7.4.1 每個部門、每個人都必須參與到改進改善工作中,非生產和品質部門每季度至少提報兩項,每個員工每年至少一項,達不到規定數量的部門及個人不得參與年終的任何評獎活動。

每月25日前各部門向歸口管理部門提報改進改善提案。

7.4.2生產和品質的各部門及車間按年初月度改進改善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後按降費差額部分的10%進行獎勵,達不到降費目標的按降費差額的10%進行處罰。

7.4.3對於所提的改進改善建議能直接計算出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的,按產生效益額度的10%進行獎勵。單個專案的最大獎勵累積額度為2萬元。

7.4.4難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按照等級標準進行獎勵(積分主要用於年終部門評比)

特等獎獎勵8000-20000元,積200-1000分;

一等獎獎勵3000-5000元,積100-200分;

二等獎獎勵500-2000元,積50-100分;

三等獎獎勵300-600元,積20-50分;

四等獎獎勵100-300元,積10-20分;

鼓勵獎獎勵20-50元或同等價值紀念品一件,積1-10分。

7.4.5 獎勵採取就高原則,不重複獎勵。

8. 管理規定

8.1 允許員工聯名提案,同一內容以先提出者為準,同一日提案視為聯名。

8.2 對集體完成的專案,獎金應在專案參加者中按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建議的內容難度大,方法具體而實施較易者,建議者可獲得獎金額的大部分,實施者獲獎金額的小部分。

建議的內容難度不大而實施的難度大者,則實施者可獲得獎金額的大部分,建議者獲得獎金額的小部分(具體比例由評審委員會在評審結果中確定)。

8.3 實施後可估算出效益的建議,獎金應及時發放,應在實施結束後15日內彙總實施效果、估算效益、確定獎勵等級並進行獎勵。

8.4 如因改進改善建議所產生專利、專有技術和成果,其智財權屬公司所有,可給建議人一次性特別獎勵。

8.5 獲得專案不得重複得獎。乙個改進改善建議或者技術改進專案符合兩個以上獎勵條件時,應當按照獎金額較高的條例獎勵;乙個改進改善建議或技術改進專案經再次評審提高了獎勵等級,再次發放獎金時只補發差額部分。

8.6 對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者,一經發現,立即撤消其榮譽稱號,扣回其所得獎金,有工資晉級獎勵的退回原級別;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9. 附則

9.1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9.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的《合理化建議制度》及《改進改善制度》廢止,以本制度為準。

附表:1、《改進改善課題登記表》

2、《改進改善課題備忘錄》

3、《改進改善成果評審表》

提案改善管理制度

北京集星聯合電子科技 一 目的 2 二 適用範圍 2 一 提案改善內容屬下列條款之一者,應予以受理 審核 2 二 提案改善內容屬下列條款之一者不予受理 3 三 關鍵名詞解釋 3 四 職責 3 五 提案改善申批流程和工作程式 4 六 獎勵發放 5 七 其它 6 八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之日起生效...

改善提案管理制度

5.3.2.5 有些提案,如需驗證才可確認是否可執行的,該提案根據需要安排驗證,以驗證提供的結果作評價和實施的依據。5.3.3公布 經採納的提案,進行張榜公布。對未採納建議有疑義的,提案人可提出申訴理由,發現確有價值時,可要求重新審核。為避免改善提案重複出現,堅持 先提出,先採納 的原則,重複提出的...

提案改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培養員工自我啟發能力及主人翁意識,促進提案活性化 2.在改善活動中,促進同事與部門之間的交流 3.通過改善阻礙公司發展的經營因素,達到經營成果最大化。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東莞勁勝精密元件股份 的所有提案改善業務。第三條關聯標準參照 提案管理手冊 執行。第四條術語解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