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退管理制度2

2021-05-30 15:33:21 字數 1772 閱讀 5933

第二條辭職是指公司員工根據個人意願或因勞動合同期滿不願意續簽合同而辭去工作。員工辭職應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技術類員工辭職以乙個專案為節點,待專案完成後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同意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第十條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 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2)月度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記曠工超過六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收**賂;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辦事不力、疏忽職守,擅自離崗,;

(5) 不服從公司領導工作安排,情節重大者;

(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塗改公司檔案者;

(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製品及文書等行為,私自將公司合同、文案、技術文件、核心技術資料、業務機密等私自**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個人或公司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 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勸不改者;

(10) 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1)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12)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

(13)年終考核成績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不合格者;

(12)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

(13)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1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

(15)員工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且調整崗位後仍無法達到工作要求者;

(16)參加崗位適應性培訓後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內部進行崗位調動後仍不合格者;

(17)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及資訊者。

第十一條被辭退員工如果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運營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本公司按第十條規定辭退員工時,單位辭退員工必須提前30日通知當事人,並說明解聘理由,並由其直屬主管向員工出具《員工辭退通知書》。

第十二條辭退員工時,必須由其直屬主管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辭退證明書》,並按規定填妥後,持證明書向公司有關領導辦理簽證,再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三條被辭退員工要及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填寫工作移交清單。人力資源部在員工完成工作移交後方可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

第十四條被辭退的員工對辭退處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辭退證明書》後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人力資源部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整理。

第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發展或辭退員工,必須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和建議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考核、審查,上報常務副總審核交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批准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員工未經公司批准而擅自離開崗位三天以上的行為將直接視為自動離職。辭職、辭退員工未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離職手續者,原則上人力資源部亦會將其轉為自動離職。

第四章財務結算

第十八條離職人員的工資計算:

1、離職人員當月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績效係數)÷當月實際天數×(實際出勤天數+應休息天數)+應補專案-應扣專案;

2、離職人員在績效考核工資計算完以前離職的(一般為每月3日),考核係數為1;

4、自動離職人員工資當月工資一律不予結算;

5、辭職人員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離職的,需按合同要求賠償公司損失(合同一般約定員工辭職需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無須提前通知);

6、公司勸退員工應提前30天通知(合同特別約定的按合同辦理);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公司無須提前通知,並不給予工資以外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7、如若員工無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因業務緊縮需裁員時,應支付員工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員工辭退管理制度

5.如果擬辭退員工為試用期員工,應將 報告單 送交人力資源部榮譽部。榮譽部在收到 報告單 後,需進行適當的調查和確認,與擬辭退員工談話,了解有關情況,如確認需要辭退的,簽署意見後送人力資源部總監核查,再報送總載 或其授權人 審批。如屬不應辭退的,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主管溝通,協商解決辦法 6.總裁批...

員工離職辭退管理制度

員工離職管理細則 一 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員工離職流程,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 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避免出現員工辭職期間內消極怠工或離職後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無法勝任工作等狀況,特制定本細則。二 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任何原因離職的員工。三 離職定義 1.辭職 公司員工根據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工作...

員工離職辭退管理制度

辭退的形式包括辭退 開除。四 辭退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部門主管可提出辭退建議。1.試用期未滿,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不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2.工作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5.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崗位調動,在規定的到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