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規定

2021-03-04 01:40:12 字數 4833 閱讀 9392

普通★一年一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工作,規避企業風險,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豐源集團公司《合同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合同管理的範圍是: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技術合同、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在簽訂合同時,應當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三條合同分類

a類: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勘測設計、建築、安裝工程),技術引進、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合同。

b類:與生產裝置、材料等物資類有關的合同,運輸合同等。

c類:行政管理、後勤生活涉及的有關辦公裝置、材料等合同,土地徵遷、補償合同,轉讓合同、財產租賃合同、水電暖管理合同、綠化管理合同、保潔合同、勞務合同、借貸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資產評估合同等。

d類:產品銷售合同等。

以上各類合同的補充協議均與原合同屬同類合同。

第四條合同承辦部門

1、外委維修、施工承包所涉及的合同由運營管理部負責簽訂。

2、生產裝置、材料等物資所涉及的採購、銷售合同由供銷管理部負責簽訂。

3、行政管理、後勤生活所涉及的合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簽訂。

4、物業管理所涉及的合同由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簽訂。

5、勞務管理所涉及的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

6、成品紙的銷售、運輸所涉及的合同由銷售部負責簽訂。

以上未涉及的合同及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根據公司安排確定簽訂部門。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第五條合同管理領導小組是合同的管理機構,合同管理員負責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小組負責。

合同管理小組組長:張景峰

成員:顏世邦、張慶吉、甘志端、孫瀟睿、劉劍、龍慎偉、曹洪旭、沈興亞、張艷峰

法務專員:周海朋

合同管理員:董傳海

合同承辦人:杜衍盈、吳昌勝、宋茂勇、王孟燦、褚昭坤、任廣豔、林帥、王元海、趙聯凱、殷凱、陳憲科、胡靜、張海濤、孫啟磊、李雪立、宗超、中科生態分公司銷售人員。

第六條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員、合同承辦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合同洽談、審查、訂立、履行、監督、歸檔等管理工作。

第七條合同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 審查、監督本單位合同訂立、履**況;

(二) 決定本單位所審批合同的中止、變更、解除、調解、仲裁、訴訟等事宜;

(三) 負責本單位《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知識的員工培訓。

第八條合同管理員主要職責:

(一) 協助合同承辦人依法訂立合同;

(二) 按照許可權審查合同;

(三) 檢查、監督合同履**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做好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工作;

(四) 負責本單位合同訂立及履行中雙方的傳真、變更、解除協議的整理與歸檔,做好合同台賬管理工作;

(五) 參與合同調解、仲裁、訴訟及善後工作;

(六)合同管理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合同承辦人員主要職責:

(一) 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本職能部門業務範圍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洽談、訂立、變更、解除合同;

(二) 及時提交合同管理小組審查其經辦的合同;

(三)調查了解對方權利能力和履約能力,必要時應對對方進行實地考察。同時提寫書面報告交合同管理領導小組;

(四)資質審查的內容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合同裝置製造證書」、「裝置質量證明書」、「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企業近三年主要業績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等;

(五) 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並隨時掌握或處理合同在履行中所出現的問題,必要時可直接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向合同管理小組組長匯報;

(六) 負責將履行完畢的合同原件、傳真件、變更、解除協議移交給合同管理員入檔。

第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條合同訂立前,合同承辦部門需要備齊合同的相關資料(需求申請、實施方案、招投標書、**單及評委會意見等),並草擬合同內容。

第十一條承辦人要嚴格審查對方的資信證明和履約能力。合同簽訂前,要備齊對方資信證明檔案,資信證明檔案主要包括法人授權委託書及授權期限、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等。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須做到主體合格、內容合法、條款齊全、權利義務對等、違約責任明確、糾紛管轄有利於維護公司利益,文字嚴謹、無歧義。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事項是:

1、部首部分,要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三條訂立合同時,須以公司名義進行,除雙方法人委託**人簽字外,還必須加蓋雙方單位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時,協議合同應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合同中設立擔保條款或規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擔權利義務的,擔保人或第三人應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第十五條合同標的額大、涉及不動產、法律關係複雜、履行期限長、雙方認為須設立鑑證或公證條款的,應當及時辦理鑑證或公證手續。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審批的合同:公司訂立合同標的額200萬元以上的買賣、建設工程、供用電(水、氣、熱)、承攬、租賃、運輸、倉儲、技術、土地塌陷補償、土地復墾等合同;擔保、委託、借款、贈與、融資、勞動等合同。

第四章建立合同審查制度

第十七條審查辦法

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審批後,方能正式簽訂。合同承辦單位將草擬的合同及相關資料提交有關單位進行全面的審查論證,防止出現內容不合法、條款不齊全、權利義務不明確、文字表達不確切的合同。

第十八條審查內容

(一)業務審查意見:由承辦單位對對方的資信證明、履約能力,以及合同的準備材料、合同條款等進行審查;對訂立合同的依據進行說明,並簽署合同審查意見。

(二)安全、技術審查意見:由責任部門對合同文字的技術部分和安全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協議)及合同具體相關條款等進行審查,並簽署審查意見。

(三)財務審查意見:由財務部門對付款方式及合同中與財務相關的其他條款內容進行審查把關,並簽署審查意見。

(四)法務審查意見:全面細緻的審查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公司相關規定;審查對方的資信證明和履約能力;審查合同簽訂是否符合規定程式;監督合同價款是否合理;審查合同條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簽署審查意見。

(五)合同管理小組其他成員意見: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安全性等進行全面的審查,並簽署審查意見。

(六)合同管理小組組長意見: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安全性等進行全面的最終審查,並簽署審查意見。

第十九條審查順序

(一)一般情況下,合同由相關單位逐個審查,審查順序為:業務審查意見→安全、技術審查意見→財務部門審查意見→法務審查意見→合同管理小組其他成員意見→合同管理小組組長意見。審查部門一般應在24小時以內完成審查並簽署意見,不得無故拖延。

審批表詳見附表1。

(二)月度計畫中的生產裝置、材料類物資,需要簽訂期限相對較短,且合同標的小於等於10000元的合同時,可由經營副總經理直接進行審批(詳見附件3);合同標的大於10000元小於20000元時,由經營副總經理進行審核,總經理審批(詳見附件3);合同標的大於20000元時,按照一般合同審查規定進行辦理。

(三)成品紙銷售類合同審查順序:銷售中心意見→法務專員意見→分管經理意見→公司領導意見。審批表詳見附表4。

第五章合同履行、變更、解除

第二十條依法訂立的合同,必須全面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遇情況變化不能履行,應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遇第三人(鐵路、水路、其它單位)影響,無法克服或不可抗力,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收集有關證據。

第二十一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依法需要變更或解除的,由合同承辦人員說明情況、原因,提出建議,按原合同訂立程式呈批後,在約定期限內給予答覆,雙方達成變更、解除協議,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防止損失和糾紛的發生。

第二十二條需要變更、解除的合同,經雙方協商,未達成變更、解除協議的,且責任在我方,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取得對方諒解,達到和好解決;若責任在對方,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方中止合同的,合同承辦人員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依法追究對方違約責任,嚴禁隱瞞不報。

第六章合同台賬、歸檔

第二十三條合同經審批雙方簽字蓋章後,承辦單位留存乙份,合同管理員和財務部門各乙份(附合同審批表)。原件不夠可複製。如承辦人未能及時向合同管理員提交,合同在查詢中出現問題的由其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凡生效的合同,合同管理員必須按合同種類、年度、月份、編號,統一裝訂歸檔,同時建立合同台賬。

第二十五條合同及台賬是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原始資料,由合同管理員整理入檔,按規定儲存,期限為十年。

第二十六條合同簽訂後,承辦單位每季度的最後一天要及時準確、全面填報統計表,向合同管理員報告簽訂、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統計報表見附件5。

第二十七條嚴格履行合同調閱手續。如須查閱存檔合同,必須依據許可權,經分管領導簽批後方可查閱。

第七章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的,公司視情節輕重、造成損失大小,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造成損失巨大、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合同管理規定落實不到位造成損失的;

(二)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簽訂造成損失的;

(三)合同承辦人因對對方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調查不實造成損失的;

(四)因在洽談合同過程中洩露公司秘密,造成損失的;

(五)因對合同審查不嚴,造成損失的;

(六)未按合同管理規定審批,先履行後簽約,造成損失的;

(七)因越權**造成損失的;

(八)因合同印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

(九)因合同承辦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造成損失的;

(十)遺失或擅自銷毀合同或附件的;

(十一)應當追究而未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

(十二)未經申報立項批准而擅自訂立合同的;

合同管理規定

1.目的 規範合同管理,減少雙方履行合同的經濟責任和風險,確保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銷售合同的管理 3 職責 3.1銷售部負責合同的簽訂 管理。3.2銷售部負責已履行合同的存檔 保管。4 工作程式 4.1 合同的簽訂與生效 4.1.1 銷售部應掌握市場及顧客對本公司產品的需求...

合同管理規定

一 目的 通過對合同編制 審批過程 審批許可權 履行 監控的規定,維護公司利益,規避風險,特制定本規定。二 適用範圍 公司所簽署的包括工程專案建設相關的所有合同。三 職責 一 主辦部門 1.負責合同談判和合同文字的起草 2.負責合同初稿按照審批流程的審批 3.負責在授權和規定的範圍內,按照審批過的合...

合同管理規定

九江遠洲國際大酒店 1.酒店各部門在對外簽訂商務協議 銷售合同 訂貨合同 勞務合同等情況下,需由合同洽談人將合同送至財務部,加簽 合同簽訂便箋 再由財務部傳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總經理授權合同簽訂人。2.酒店各部門在對外簽訂合同時,合同涉及金額超過 含 10萬元或合同履行年限超過 含 2年的,所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