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設計變更管理

2023-02-07 21:51:06 字數 3357 閱讀 6998

一、主要問題

1.1設計變更認識問題

實際工作中,不同的單位、人員對設計變更的理解也不一致。專案法人的職責是按照批覆的初步設計組織工程建設,對初步設計進行的變更應為設計變更,但在執行過程中,不少參建單位以招標檔案為參照物,認為對招標檔案的變更才是設計變更,導致管理混亂,加之有些招標檔案在發售前未進行審查或者施工圖也未進行審查,本身就與初步設計不一致,給工程實施帶來諸多不利影響。

1.2設計變更界定問題

長期以來,設計變更一般分為「重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兩類,但究竟什麼是重大設計變更、什麼是一般設計變更以及二者之間的區分究竟在**卻沒有統一的規定。由於缺乏量化、細化的指標,在工程施工中設計變更管理混亂,一般設計變更當作重大設計變更處理的案例較少,但重大設計變更當作一般設計變更處理的案例極多,有的專案在實施中工程的地點、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卻按一般設計變更處理,不履行審批手續。

1.3設計變更報批問題

按照規定,一般設計變更由專案法人組織審查後即可實施,重大設計變更應報請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但不少專案法人對設計變更管理程式缺乏足夠的重視,經常先實施後報批。如,某工程在施工中發現道路的路面結構需變更,在未履行報批手續的情況下完成了施工,待第二年檢查時發現未辦理相關手續,才向主管部門申請設計變更,主管部門面對既成事實,只得按照實施後的方案進行批覆,造成審查批准流於形式,起不到規範設計的作用。

1.4設計粗糙導致數次變更問題

由於客觀原因,工程發生設計變更在所難免,但一項工程在同一部位、同乙個問題上設計方案多次發生變更就缺乏嚴肅性。比如,某工程由於地形原因,在施工中對初步設計進行了變更,並履行了審批手續;但是在繼續施工中,發現變更的設計仍然與實際條件不相吻合,於是對已變更的設計方案進行了再次變更,已批覆過設計變更的主管部門認為再次由其批覆變更缺乏嚴肅性,遂委託下一級主管部門對設計變更進行了批覆。這一現象凸顯了工程勘察、設計深度不足的問題,值得深思。

1.5設計變更資金問題

在已實施的設計變更中,專案法人往往重視工程結構、形式、方案的變更,而對於由變更引起的資金變化缺乏足夠的重視。有的專案法人不核實資金變化,有的單位有選擇性地注重因變更引起的投資變化:若投資有增加,則動用預備費或招標節餘或其他資金予以解決;若因變更減少投資,則忽略不計。

1.6通過設計變更掩蓋問題

在實踐中,個別工程為節省投資或出於其他目的,不按照設計圖紙實施,擅自減少工程量或改變工程結構形式,也不履行任何程式。若在檢查中未被發現,就不進行設計變更;若在檢查中被發現,專案法人便以設計變更的名義報批,使設計變更成為掩蓋問題的手段,給工程建設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難。

二、設計變更管理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加強的地方

2.1重大設計變更需進一步量化

《暫行辦法》雖然規定了重大設計變更的定義,但側重於文字描述,並未進行量化,偏重於敘述「重大影響」,究竟到什麼程度為重大影響,不同的單位、個人會有不同的理解。作為全行業統一的管理辦法,不宜出台過細的規定,但在具體實施中相關部門應根據《暫行辦法》制定具體的明細表,量化設計變更的界限,減小因不同理解造成的不便。筆者認為宜從工程量、投資兩方面描述重大設計變更:

一是工程量增減在某乙個百分比(比如5%)以上的、二是投資增減在一定額度(如50萬元)以上的。在《暫行辦法》規定的重大設計變更定義框架內,符合這兩個條件之一的即為重大設計變更。當然,由於地區、單位不同,不宜全國統一額度,實施中可以具體商討,甚至可以進一步對工期、質量、效益等影響進行量化,具體的數額可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制定。

2.2專案主管部門職能需進一步加強

《暫行辦法》規定重大設計變更由原審批單位審批、一般設計變更由專案法人組織審查,而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的職責並未作出詳細的規定。雖然《暫行辦法》第15條規定:「一般設計變更……必要時報專案主管部門審批」,但什麼情況下為「必要時」也不明晰。

實際操作中,由於原審批單位在分級管理框架內處於頂端,工作繁忙,無暇顧及設計變更管理;專案主管部門承擔著對設計變更的監督管理職能,應賦予其一定的審批權。筆者認為應將一般設計變更中比較重要(或主要)的設計變更,稱之為「重要(或主要)設計變更」,由專案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其餘設計變更則由專案法人組織審查。專案主管部門可依據《暫行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切實將分級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做到各負其責,充分發揮監督管理職能。

三、意見和建議

3.1實行施工圖審查制度

施工圖審查是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程式之一,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施工圖未經審查不得用於施工。實際工作中,施工圖審查環節往往被忽略,造成了施工圖編制不符合初步設計,從初步設計到施工圖階段就產生了變更;更重要的是有的施工圖未經審查,存在各種錯誤,給施工帶來不便,甚至造成嚴重後果。建議在施工前,由專案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初步設計報告對施工圖涉及工程質量、結構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內容進行審查,具體的審查方式有委託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聘請相關專家審查等。

專案法人可以按照工程建設規模或其他因素決定審查方式。施工圖經審查合格後方用於施工,這樣可以督促設計單位認真執行強制性標準和規程規範,使設計工作達到要求的深度,有效減少設計變更,保證工期和質量。

3.2做好招標檔案編制與審查工作

招標檔案是專案法人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格式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檔案的編制要求,其內容應按照批覆的初步設計報告編制,在編制招標檔案時擅自改變批覆的初步設計內容、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均屬違規行為。招標檔案編制完成後,專案法人應組織審查,以確保其編制符合要求,審查通過後方可發售。在招標階段確需對批覆的初步設計進行改變或補充的,屬於設計變更範疇,應按照規定履行設計變更程式,設計變更手續完備後,再編制招標檔案。

否則,由於招標檔案未進行審查或審查不嚴格導致的設計變更問題以及由此給工程建設帶來的不利影響,應由專案法人負責。

3.3加大建設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力度

專案法人的職責是按照批覆的設計內容組織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的職責是督導專案法人及其他參建單位按照批覆的設計內容實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主管部門一定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現場監管,並試行「飛檢」制度,尤其對工程關鍵部位、重要工序、隱蔽工程等加大檢查力度,發現不符合設計的問題督促及時整改,發現確需進行變更的地方督促專案法人及時變更,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3.4加強審查、審批工作

設計變更審批是設計變更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須嚴肅、嚴格、嚴謹對待,尤其要杜絕先實施後報批的現象。目前,由於工期的要求,很多任務程都是先實施後報批或者邊實施邊報批,給審批工作帶來極大的不利。《暫行辦法》第16條規定了兩種特殊情形下的重大設計變更可以先實施後報批:

一是涉及緊急搶險的變更、二是涉及工程質量安全的變更,在這兩種特殊情形下,專案法人在立即處理的同時應告知主管部門,並在事中、事後按規定履行程式。除此之外,其餘設計變更一律要先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對於一般設計變更,《暫行辦法》第15條規定由專案法人組織審查確認後實施,並報專案主管部門核備。

從形式上講,核備的要求顯然低於審批,但主管部門也應對核備檔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進行檢查,不能僅僅限於對檔案的閱存,如果發現設計變更檔案有明顯違規之處,主管部門可要求專案法人整改後重新報文核備。

3.5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水利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 報批稿

報批稿 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二 一 年三月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設計變更劃分 第三章設計變更檔案編制 第四章設計變更的審批與實施 第五章設計變更的監督與管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嚴格基建管理程式,規範設計變更行為,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控制工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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