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所得稅的農業企業的利息收入是免稅嗎

2023-02-03 02:00:04 字數 745 閱讀 9345

問:免所得稅的農業企業的利息收入是否免稅?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專案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令2023年第512號)規定:第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專案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是指:(一)企業從事下列專案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1.

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3.中藥材的種植;4.

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的採集;7.

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專案;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專案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根據上述規定,農業企業的正常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屬於上述免、減徵企業所得稅的範圍因此,農業企業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應併入企業應納稅所得計繳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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