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2021-08-25 19:34:58 字數 732 閱讀 7644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有關規定,現就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上一納稅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同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資產和從業人數標準,實行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以下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6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9行「實際利潤總額」與15%的乘積,暫填入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內。

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的計算標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第二條規定執行。

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核實後,認定企業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條規定填報納稅申報表。

四、納稅年度終了後,主管稅務機關應核實企業納稅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不符合規定條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條規定計算減免企業所得稅預繳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要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情況說明

一 2014年,一分局小型微利企業總戶數為57戶。1 查賬徵收企業24戶,其中盈利企業1戶,為當年新成立的企業 零申報企業21戶,以前年度成立的7戶,當年成立的14戶 虧所企業2戶,以前年度成立和當年成立的企業各1戶。2 核定徵收企業 定率徵收方式 33戶,其中盈利企業7戶,以前年度成立的6戶,當年...

小型微利企業預繳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政策

其他方面,包括小型微利企業 從業人數 資產總額 的計算標準,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及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後的處理,納稅年度終了後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的核實及處理等,兩個檔案的規定基本相同。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財稅 2009 133號文只適用於20...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表

所屬年度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名稱 單位 萬元 填表說明 1 企業型別 工業企業包括從事採礦業 製造業 電力 燃汽及水的生產和 業等企業 其他企業除工業企業外其他型別的企業。2 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根據國家 有關規定確定 可查閱國家 3 年度從業人數 根據企業的年度 基本情況表 企業年平均職工人數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