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害賠償適用於違約責任的國外立法

2023-01-24 16:12:05 字數 420 閱讀 7871

作者:賈姍姍祝駱瀟

**:《商情》2023年第04期

【摘要】關於因違約造成的精神損害可不可以進行救濟,學界的爭論很多,就這個問題,作者從實際發生的案例,以及國外主要國家和國際立法關於這一問題的規定加以論述,希望能給國內的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借鑑。

【關鍵詞】違約責任;精神損害;財產性賠償;立法例外

2023年10月上海的20名遊客參加了某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泰港澳十一日遊,結果卻玩得很不開心該批遊客在登上離開上海的飛機時即發現他們己被轉包給另一家旅行社了,在由泰國飛往香港時因為沒有註明遊客中的親屬身份關係出現了夫妻兄弟姐妹不能同乘一架飛機的情況,甚至出現了三名4到10歲的兒童不能和父母同乘一架飛機一名6歲男童單獨乘、飛機的嚴重情況,並且計畫上的三個景點也未遊覽回滬後遊客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狀告該國旅行社,要求賠償損失共計169700元,其中精神損失費33000元。

違約損害賠償的理解與適用

二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原則。1 完全賠償原則。即受害人因違約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得到賠償。2 可以見性原則。即違約方僅對其在訂約時能夠遇見到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對不可預見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適用可以見性原則應把握以下四方面的內容 1 預見的主體是違約人 2 預見的時間是訂立合同之時,而非違約之時...

我國違約責任之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研究

摘要 基於違約責任能否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已成為當前法學界頗有爭議的論題之一。雖然傳統合同法將精神損害賠償阻卻在違約責任的大門之外,但當今世界各國的立法 司法判例都已逐漸承認違約精神損害賠償的合理性。本文將從我國的立法 司法現狀出發,對該制度的必要性進行論證,並提出相關建議。關鍵詞 違約責任 侵權責任 ...

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並存時應適用哪種

汪菲菲 案情 2006年11月,原告鄒某與被告姜某協商,將原告擁有的文港石礦廠50 的股份轉讓給被告姜某,並且簽訂了乙份股份轉讓協議。協議約定 股份轉讓款為20萬元,此款定於2006年11月11日前付3萬元,餘款定於同年12月29日付清,逾期未按約付款,按月息2.5 支付利息,並同時按未付款項的30...